駕駛期間不能分心,否則容易發生意外。(Adobe Stock)
A與B是朋友,A接送孩子就學時,會順便義載B的孩子。某日,A於駕駛期間發生意外,碰撞了其他車輛,向對方賠償了1000鎊。由於A覺得是B的孩子讓她分心,故要求B分擔其中500鎊。B拒絕付款,並作出警告,若A再糾纏,就會公開A的名字。為何筆者會知道事件?因為B已將事件廣傳,只是沒有公開名字。令筆者不解的是,在英國港人圈子中,不少人支持B的做法(包括不付款及公開事件)。
的確,經筆者稍作研究,B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責任,B的律師也是如此說道。因此,B沒有付款的法律義務,只是在法律以外,B有三個選項,第一,分擔費用(不論多少也好),第二,不分擔費用,並將事件保密,第三,不分擔費用,並將事件公開。
筆者與稍具常識的友人談及此事,皆認為第一選項是最好方案,既然第一方案優於其他,那麼,必有其理由,理由何在? 論述事件前,有兩個前提,我們必須取得共識。第一,駕駛是件風險行為,尤其作為新牌人士,風險更大。第二,一般情況下,享受了福利,分擔成本是合理的。
然而,在這個案例中,一般人都會覺得「A已默認她會承擔所有成本」,其後,當意外發生,A覺得意外成本超出承擔範圍,並反悔當初沒想清楚,不想承擔所有成本。如果筆者是B,A主動提出分擔成本的要求(證明彼此交情連500英鎊也不值),我會分擔部份成本(因為能夠承擔),作為報答A當初好意(雖然A當初沒有提及任何條件)。作為一個仍想在社會立足的人,如他人能夠無條件地為我承擔風險,就算這是他的個人疏忽也好,當他出事,為他承擔一部份成本,恰如其份,但這與意外責任無關。或許當初A向B提出分擔成本時,可談及事情經過,但不應牽涉小朋友責任,始終這是司機的責任為主。
一件英倫小插曲,都有其道理。思考,很重要。一個個不懂思考的人,談不上光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