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4年3月18日訊】燕郊永順炸雞店的老闆,不知道這兩天有沒有睡上一個好覺?
3月13日早上,廊坊三河市燕郊鎮發生一起爆燃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7人受傷,震動全國。
樓炸得僅剩框架,還波及了路上的車輛和行人,到底是什麼爆炸,能產生如此威力?
事故發生僅僅3個小時後,三河市應急管理局就通報,爆燃事故,是「燕郊一炸雞店」發生疑似燃氣泄漏引發的。
雖然加了「疑似」二字,但絲毫沒有減弱指認的意思。
因為有官方權威通報做背書,無論是媒體還是自媒體,報導這次爆燃事件時,鋪天蓋地的用詞都是——炸雞店爆燃。
爆炸的那棟樓,就一家叫「永順炸雞」的炸雞店。
我就想問一句,如果你是炸雞店老闆,被如此推到風口浪尖,你慌不慌?
還好,有「極目新聞」去採訪了炸雞店老闆,才讓大家知道,炸雞店內並未發生爆炸。
老闆的理由有四:
1、炸雞店並未使用燃氣,而是用電。
2、事發時,他們還沒開始營業。
3、門店上的招牌都還存在,若是炸雞店引發事故,店面都炸沒了。
4、發生爆燃的位置,位於大樓的另一側。
炸雞店老闆說得有理有據,合情合理。
而從視頻上看,就更清晰了,爆炸點離炸雞店簡直不要太遠。
也就是說,爆燃,跟炸雞店八竿子打不著。
既然如此,為啥官方通報,非得說和炸雞店有關呢?
三河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說:
因為炸雞店招牌還在,當時就以炸雞店為坐標,才這麼公布的。
……
不知道大家信不信這個解釋,反正我不信,這完全沒有說服力。
離爆炸點更近的,明明還有「談小娛24小時自助撞球」的招牌沒被炸掉,完全可以以這個店為坐標來描述,但他們沒有。
如果只是因為難以描述,無奈只能以炸雞店為坐標,要說的也應該是「一炸雞店附近商鋪發生爆燃」才對。
如今說,「燕郊一炸雞店發生疑似燃氣泄漏引發的爆燃事故」,明明就是把事故責任按在了炸雞店身上,哪裡只是一句輕描淡寫的「以炸雞店為坐標」這麼簡單?
8點左右發生爆炸,11點左右官方就發布事故原因,僅僅過去3個小時,他們就讓炸雞店背了鍋。
我認為,他們根本就沒調查,看到炸雞店需要炸東西,就想當然地認為他們肯定使用天然氣,那就是他們了。
卻不知道,炸雞店一般都是用電鍋。
炸雞店要是真用燃氣,那是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昨天都在討論,央視記者在燕郊爆炸現場採訪被阻攔的事,中國記協問,一紙通稿真能代替現場報導嗎?
當然不能,這家炸雞店的遭遇,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
正是媒體的採訪,還原了事實,最後三河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才明確無誤地表示,爆炸與炸雞店無關。
要不是有媒體的採訪,就憑官方一紙通報,那個炸雞店是不是就被冤死了,還真不好說呢。
都不需要再等待,沒有記者採訪,只有官方通報的後果,在這次爆炸災難中,就已經體現了出來。
有網友說:採訪只會無端放大後果,引起民眾恐慌,相信政府就得了,根本沒必要採訪。
我不知道,如果沒有媒體採訪,沒有輿論壓力,官方已經發出了權威通報,已經放出去一個說法,他們還有什麼理由,還有什麼動力去更改?
如果沒有媒體採訪,那就只剩下官方說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再說什麼,估計也不會再有人信了。
如果你是那個炸雞店老闆,官方說爆燃就是你的店發生疑似燃氣泄漏引發的,而你說什麼都沒有人信,你是不是會汗流浹背?
我們這些隔著屏幕的圍觀群眾,當然可以輕飄飄地說一句相信官方無須採訪,可一個不容置疑的結論落到一個人身上,對那個人可能就是滅頂之災。
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由媒體和自媒體報導帶來的輿論,可能是我們普通人能抓到的唯一的稻草。
你可以不在乎,但有的人,真的很需要這一點希望。
就像之前聽到的一個小故事:
退潮之後,一個小男孩把困在岸邊水窪裡的小魚撿起來,扔回大海。
有人問:「孩子,這水窪裡有幾百幾千條小魚,你救不過來的。」
「我知道。」小男孩頭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為什麼還在扔?誰在乎呢?」
「這條小魚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