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情報頭子楊暉與江澤民心腹梁光烈、熊光楷、郭伯雄、徐才厚等人有關(圖片來源:今濤拍暗合成)
【看中國2024年2月18日訊】日前傳出的最新消息指,沉寂6年的共軍原總參謀部情報部部長,並在東部戰區擔任副司令員兼參謀長的中將楊暉,其案件偵查終結,面臨起訴移送時被戴腳鐐,表明東部戰區軍事檢察院恐建議東部戰區軍事法院判處其死刑。
2007年9月—2011年6月,佩戴少將軍銜的楊暉,在任共軍原總參謀部情報部部長,中共十八大候補委員,2016年2月任共軍東部戰區副司令員兼參謀長,2018年8月24日海外媒體消息指,楊暉當月2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軍紀委調查。
楊暉戴腳鐐信息若屬實,大概率會成為共軍軍事法庭首次判決將領死刑案例(圖片來源:今濤拍暗合成)
而上述消息由獨立調查記者趙蘭健在X上獨家披露,消息說,「楊暉案偵查已經終結」該記者「朋友現場目擊」:
械具加身的「楊暉被戴上了腳鐐」,這非同凡響,一般而言,中共法律規定械具的使用範圍較廣,但高刑期或將判處死刑的嫌疑犯使用被械具。但中共處理軍人,就有點破天荒的味道。而這一情況即使是在被判死緩的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身上也沒有發生,更不要說僅僅被判無期徒刑的原中央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因此,消息稱「驚呆瞭解此事的軍中各級人員」甚至「被軍中當權派、離休派四處傳言,人人膽寒」。
按此說法,楊暉被處極刑,「就地正法」的可能性很大,這一推斷在消息披露的案情中似乎可以得到印證:楊暉的貪腐證據為「查扣銀行卡和現金2.6億」。且「款項最高,是全軍貪污犯第一」,消息又指,「楊暉親妹妹掌控的企業全部資金、產業、股權、物業以及受行賄金額總計超過50億!」
無獨有偶,此前查辦的軍中高官郭伯雄(查抄財產258億)、徐才厚(僅豪宅就價值7億元人民幣),谷俊山(涉案金額高達200多個億)貪腐更多。
消息還披露楊暉的「不入罪」淫亂情節,「與軍內女現役女軍官48人,發生了不正當男女關係。還搞出來私生子三個」。
言下之意,楊暉創造了三個第一,即貪污、受賄、淫亂全軍第一。
消息最後留有餘地稱,「楊暉還有很多更為嚴重的腐敗傳奇,因涉密本人和本人朋友確實無法公開透露」。
實際上,楊暉可說是間諜出身,早在1981年楊暉就在南京外國語學院(現共軍國際關係學院)受訓,該校是總參二部培訓諜報技巧和外語能力的學校。楊暉畢業後從事間諜工作,最先就在在中共駐南斯拉夫、前蘇聯、俄羅斯以及哈薩克斯坦大使館工作。然後才回到總參部。2006年在江澤民的需要下出任31集團軍副軍長,一年後升任總參謀部情報部(二部)部長。2011年被梁光烈和徐才厚看中,出任南京軍區參謀長。
共軍的黑客歸屬總參管理,而總參情報部則黑幕深深(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習近平軍改後,2016年楊暉仍然得到高升,被委任東部戰區副司令員兼參謀長。當年4月郭伯雄被起訴,外界認為郭伯雄交代江澤民派系黨羽之後,可能獲得輕判。因此,並不排除郭伯雄「坦白從寬」後的供述。
不過,楊暉被剔除出東部戰區,是在2020年7月(陸媒的一則報導顯示),但實際落馬時間卻在2018年8月,消息來自港媒。
稍後傳出更多消息稱,楊暉是因給江澤民匯報工作激怒習近平而被抓。2019年7月,臺灣自由時報引述消息稱,習近平與江澤民內鬥正酣,江澤民不敢相信301醫院而到泰國就醫,其舊部紛紛趕赴探望,隨後被習近平趁機「反腐」,東部戰區也遭到大清洗。
消息人士的說法還有,總參情報部被視為江澤民的「小金庫」。而楊暉升職是熊光楷保薦的結果,至於對共軍原副總參謀長、退休上將熊光楷的說法頗多,但是不是姬鵬飛培養出來好像也不重要了,只是大陸媒體2023年還有熊光楷藏書的報導,顯示習近平與江澤民達成的協議一直有效。
另一個「涉案」人物是前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的江澤民心腹梁光烈。同樣是海外知情人士的說法稱,楊暉與梁光烈交集深厚,關係密切,楊暉之所以能夠攀升到中共情報頭子的高位,是因其「行賄梁光烈親戚兩套別墅和數百萬元巨款」而辦成的。
傳聞就是傳聞,楊暉的故事還有其死黨劉鵬輝是中情局的人等等說法,大多無法證實。
不過,在無數傳聞中,楊暉「建私家軍對抗習近平」的說法更有意思,楊暉被戴腳鐐或將重判,與習近平重處有政變企圖的將領的猜測也是不謀而合。
2024年,從除夕(去毛病普天同慶,除惡習大地回春)的「除習節」,到民眾期盼政變改變中國,許多熱鬧在坊間與網路喧囂,楊暉的被起訴消息的傳出,也就別有意味。
楊暉案件消息傳出,釋放習近平恐慌信號,政變風雲苗頭威脅中共政權(圖片來源:網路圖片合成)
還是要說,軍情頭子楊暉是否曾經企圖「與徐才厚、郭伯雄一起組建私家軍」,雖然沒有證據,但似乎無風不起浪。僅從理論推導就不難發現,有兩名軍委副主席參與組建私家軍那簡直易如反掌,而私家軍要政變就不費吹灰之力。
如此說來,上述楊暉被戴腳鐐的消息「因涉密」的部分,也不外乎就是這些吧。而楊暉的「應景」,也折射出習近平內心恐慌的程度,這似乎也顯示習近平視現實為亂世,用「重典」殺一儆百,或者殺雞儆猴。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