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中國快艇2月14日越界在金門縣海域捕魚,被台灣海巡隊追緝。(圖片來源: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看中國2024年2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佳琪綜合報導)臺灣離島金門附近海域14日發生中國快艇逃避驅趕後翻覆,造成兩人落水死亡的事件。中共國台辦就此表達強烈譴責,將該事件責任歸咎於臺灣。而臺方則反駁道,臺灣海巡依法執勤並無不當,陸方應約束船隻不斷違法越界、損害臺灣漁民權益的問題。
臺灣陸委會15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在中國籍快艇躲避臺灣海巡署追緝時翻覆導致兩人死亡的事件中,經初步調查,臺灣海巡人員「系依法執行職務,過程並無不當。」
這艘中國快艇14日越界闖入金門海域,已經進到禁止水域之內,而臺灣海巡署人員上前驅離時,該船又蛇行逃逸拒絕受檢,最後船隻翻覆4人落海,後被海巡人員救起,但其中兩人送醫後宣告不治。
案發後,國台辦措詞強硬,要求臺灣立即查明事件真相,並將責任歸咎於民進黨政府。但國台辦沒有說明為何4名大陸人駕駛快艇越界捕魚,而不是普通的漁船。
陸委會反駁說,近日多艘次大陸漁船不斷進入臺方限制或禁止水域,趁新年期間捕撈高價值魚類,嚴重侵害臺灣漁民權益及沿岸居民生活。臺灣民眾多次提出檢舉,並要求主管機關依法執行驅離作為,海巡人員為維護民眾權利加強執法,責無旁貸。陸委會希望,大陸主管單位,能對自己民眾類似行為加以約束。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指出,「這一艘中國船舶,是三無的船舶。它沒有船名,也沒有船舶證書,也沒有船籍登記。像這樣的船舶,是兩岸協同執法時都會關注的船舶,而且是雙方對於這類船舶都是加強取締的對象,因此我們沒有遂行什麼惡性的行為。」
中央社報導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15日在記者會上指出,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條文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的防衛處置」,這艘大陸漁船不只進入禁止水域還在海上蛇行,因此海巡署人員依法行政,民眾也應當支持,保護漁民是國家的責任。
吳思瑤說,為確保臺灣海域的漁業資源、保護漁民權益,立法院跨黨派立委過去曾提案,對於大陸及外國籍漁船越界等情事,要求政府提升查緝等。她認為,中方應要求中國漁民不要再跨界非法捕撈,更不要「做賊喊抓賊」,中方應約束其漁民,不要迫害臺灣漁民的權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也表示,中方疏於管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縱及不作為,才造成遺憾事件,國台辦卻說是因為臺灣的追緝傷害兩岸人民情感,根本是顛倒因果的說法,中國應管理好其船隻和漁民不要越界。
臺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兩岸針對海上漁業合作的漁事糾紛等,在馬政府時代就是23項協議的其中內容。本來就規定,三無船舶就該是打擊的對象。不是只有我們進行執法,大陸的邊防、公安和相關系統應該進行這樣的船舶取締和查緝。進入禁止水域、限制水域,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有去進行逮捕、處罰等作為。
「就像盜匪逃跑,闖紅燈傷亡這罪要算在警察身上嗎?這是本末倒置、倒果為因,對第一線執法人員不公。任何事針對民進黨為反對而反對,違反當年自己簽下的協議。」林廷輝說。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王定宇也表示,這是執法者追捕違法者的事件,應該讓證據說話:「違法在先,拒絕攔檢在後,又快速蛇行脫離,才導致這個不幸的悲劇。過度的政治化會讓臺灣海巡執法信心受影響,也模糊化中國快艇連日違法侵入臺灣海域的事實。」
據聯合報14日報導,4名船員被懷疑不是福建漁民,2名生還的大陸漁民在扣留查問期間,被發現不太會講閩南語,只會講帶著濃厚四川鄉音的普通話。因兩人拒絕夜間偵訊,包括4人的姓名、年齡與受僱何人等,目前都無法清楚說明。
目前案件已經進入偵查程序,由金門地檢署指揮辦案。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針對此事,陸委會和海委會都有和陸方保持一定程度的聯繫,讓對方知道即時的相關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