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香港社運人士周庭。(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2月6號,香港警方表示,周庭去年底宣布棄保,報到時限屆滿未有回港,所以警方現在正式通緝周庭。
警察國安處處長簡啟恩指,畏罪潛逃是羞恥的行為,任何逃犯都不應該「妄想」潛逃離開香港可以逃避任何刑責。他又批評這些情況是出賣誠信,利用瞞門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
他還批評,這些「逃犯」離開香港之後,「乞求外國反華勢力的包庇」,以受害者姿態製造光環搏取同情係可恥的。
簡啟恩再次勸周庭「回頭是岸」,「否則只會泥足深陷」、「否則會被終身追捕。」
哇,這位國安處處長講得如此大義凜然,不知道的還以爲逃走的是葉繼歡呢。
原來是手無寸鐵的靚妹周庭!
不過,周庭到底犯了什麽罪要保釋呀?如果是犯法,為什麼沒有控告,而要長期扣起其護照?不如請你們警方先解答這些問題啦。
其實直到現在,香港警察都沒有回應到底有沒有帶周庭去深圳,依據什麼法例,理由是什麼?
如果她真的犯了罪,為何堂堂香港警察三年都沒有找到證據?周庭、警察到底哪一方無恥?
還有啊,說終生追捕周庭的那個人,自己正被美國制裁中。
要通緝,你應該先通緝美斯啊,那個可惡的梅建國,明明是一個堂堂的中國人,回歸祖國香港後居然「黑口黑面」,不但不肯和偉大祖國的政府官員合影,也不肯去廟街賣笑「篤魚蛋」,還要曠工請病假不上場!!!
明目張膽地不給特區政府面子,還不知廉恥地向小日本獻媚,出賣誠信,畏罪潛逃,離開漁村後堆砌藉口,以受害者姿態自我製造光環,博取同情。
要我說,中國香港警方及特區政府,應該向梅建國發出正式通緝令,全球終生追捕梅建國,誓要將梅建國打為千古歷史罪人。
至於周庭這種靚妹,手無縛雞之力,將她放生又能怎樣!中國香港警察又何須爲了她生氣呢?
話說回來,為何警察的警章不改為「中國香港警察」?莫非香港警方想試探國安會不會嚴正執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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