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1924年,胡漢民(左一)、孫中山(左三)、何應欽(右四)、蔣介石(右三)在黃埔軍校開學典禮上。(網絡圖片)
中國最早的國歌歌詞和國旗都是國父孫中山親自制定的。中華民國國歌,原為黃埔軍校校歌,也是國民黨黨歌,又叫「三民主義歌」。
中華民國國歌
中華民國國歌原為黃埔軍校校歌,為國民黨總理孫中山於1924年6月16日在廣州黃埔舉行的「陸軍軍官學校」(俗稱「黃埔軍校」)開學典禮上,對該校師生發表的訓詞,由國民黨元老胡漢民、戴季陶(戴傳賢)、廖仲愷、邵元沖協助出詞。
1928年,蔣介石領導北伐,成功統一南北中國後,戴傳賢建議將此訓詞,採為中國國民黨的黨歌歌詞。其後經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並公開徵求樂譜,最後以程懋筠譜曲,在139件作品中拔得頭籌,並得到500銀圓獎金。
1929年(民國十八年)1月10日中央常務委員會決議:採程懋筠所譜者為黨歌,理由是因該歌詞極富愛國思想,且曲調莊嚴和平,雄壯有力,有激發民族意識的效果。1930年(民國十九年)3月24日行政院明令全國,在國歌未制定前,一般集會場合,均唱這首黨歌以代替國歌。
其後部分社會人士反對使用一黨標誌代表全國,認為黨歌是勉勵黨員之訓詞,只能代表黨不能代表國,且全體國民不全然為黨員,實有制定國歌之必要。這一反對意見得到民國政府重視,於是國家教育部行文通令全國,徵求國歌歌詞,極欲選出國歌頒行全國。經教育部多次審查,均未能作出最後決定。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再組成「國歌編製研究委員會」,專門負責主持國歌編製研究事宜,並正式登報公開徵求國歌歌詞。經過「國歌編製研究委員會」研究結果:認為孫中山先生在黃埔軍校的訓詞,充分表現革命建國精神,不但合乎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且代表中華民國立國精神。乃向中央建議,以孫中山先生對黃埔軍校之訓詞,作為正式國歌。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6月3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終於通過以黨歌作為國歌。國歌徵選案至此遂告確定,自此,黨歌正式變成國歌。三民主義(民主、民權、民生)是國民黨治國之本。
《中華民國國歌》(原黃埔軍校校歌、國民黨黨歌)
國父孫中山訓詞
程懋筠譜曲
三民主義,吾黨所宗;
以建民國,以進大同。
咨爾多士,為民前鋒;
夙夜匪懈,主義是從。
矢勤矢勇,必信必忠;
一心一德,貫徹始終。
中華民國國旗
中華民國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網絡圖片)
1911年10月10日,(民國元年和中華民國誕生。孫中山先生再度主張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我國國旗,他咨覆參議院聲明理由「至取義,則武漢多有極正大之主張,而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著於赤幟,亦為三色,其主張之理由尚多。」
中華民國國旗是由國父孫中山先生以革命先烈陸皓東先生所設計的青天白日旗為藍本,加上紅色為底色,而形成「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
它所代表的含意如下:青色代表光明純潔、民族和自由;白色代表坦白無私、民權和平等;紅色代表不畏犧牲、民生和博愛。白日的十二道光芒,代表著一年十二個月,一天十二個時辰;也象徵著國家的命脈,隨著時間的前進永存於世界;更鼓舞國人與時俱進,自強不息。
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歷史,可說是一部中華民國的開國史。1928年(民國十七年),蔣介石領導北伐成功,張學良東北易幟,全國統一,十二月十七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正式經由國民政府立法通過,頒行全國使用。
1933年(民國三十二年)九月九日,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長蔣中正(蔣介石)眼見國旗濫造,有失莊嚴神聖,在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的演講中,再次說明國旗之十二道光芒的排列,要如同時鐘上所制十二小時的位置一樣均勻、對稱。同時昭示大家要對黨旗、國旗格外尊重,一切懸掛方式或升降儀式,都要依照規定,確實做到。
《中華民國國旗歌》
山川壯麗,物產豐隆,
炎黃世冑,東亞稱雄。
毋自暴自棄,毋故步自封,
光我民族,促進大同。
創業維艱,緬懷諸先烈,
守成不易,莫徒務近功。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
青天白日滿地紅。
中華民國國花
1964年七月二十一日(民國五十三年),中華民國行政院正式核定將梅花訂為國花。臺灣現在仍把梅花作為國花。世界各地的華人也多把梅花視為中國國花。
梅有三蕾五瓣,代表孫中山創立的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且梅花凌冬耐寒,其所表現的堅貞剛潔,足為國人效法。梅開五瓣,象徵五族共和,具有敦五倫、重五常、敷五教的意義;而梅花「枝橫」、「影斜」、「曳疏」、「傲霜」同時亦代表易經中「元」、「貞」、「利」、「亨」四種高尚德行。
中國最早的國歌和國花,體現了悠久豐富的中華傳統文化內涵,又融入了時代的強音,體現了復興中華而不屈不撓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