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居高位的彭令君有自己的制怒秘訣。(圖片來源:看中國合成)
《忍經》為元朝人吳亮所著。元成宗大德十年丙午(公元1306年),杭州人吳亮彙集歷代名人有關「忍」的言論和歷史上隱忍謙讓、忠厚寬恕的人物、事例彙編而成《忍經》一書。《忍經》是一部寓意深刻、濟世勸善的良書。
《忍經》中有近百個故事,是歷史上真實人物關於「忍」的實例。本篇筆者為讀者介紹《忍經》中彭令君的制怒秘訣。
令君,是古時對尚書令的敬稱,後來也稱位居樞要的大臣為令君,是一種尊稱。由於《忍經》中沒有詳細介紹,所以我們無從得知「彭令君」的全名,但可以推測,「彭令君」應是一位身居高位的大臣。他認為制怒要從戒除紛爭開始,憤怒的緣起是由於利益和紛爭,而開始可能是由很小的事情引起的。如果一開始就不能得到控制,就會細流匯成河流,造成很大的禍患。
彭令君曰:「一朝之憤可以亡身及親;錐刀之利可以破家蕩業。故紛爭不可不戒。大抵憤爭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禍甚大。所謂涓涓不壅,將為江河;綿綿不流,或成網羅。」
一時的憤怒,可以葬送自己的性命,並且累及家人。爭奪錐尖刀刃那麼小的利益,可以導致傾家蕩產,財產盡失。所以不能不戒除紛爭。通常情況下,在發生紛爭的起初階段,事情顯得非常微小,紛爭的產生甚至源於很小的事情,但是紛爭所引發的後果卻很嚴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如果涓涓細流不阻塞,就能匯成江河;如果綿綿細絲不斷絕,就可以織成羅網。
彭令君指出制怒的關鍵就是在憤怒產生之初就得到控制,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輕則損財,重則損身。
彭令君曰:「人能於其初而堅忍制伏之,則便無事矣。性猶火也,方發之初,戒之甚易;既已焰熾,則焚山燎原,不可撲滅,豈不甚可畏哉!俗語有云:『得忍且忍,得誡且誡。不忍不誡,小事成大。』試觀今人憤爭致訟,以致亡身及親,破家蕩產者,其初亦豈有大故哉?」
人如果能夠在剛剛產生憤怒情緒的時候就忍讓制止它,就不會有什麼事。人的性情就像火一樣,火剛燒起來時,撲滅它很容易。但一旦火勢凶猛,燒成了大火,它就會燒燬山林、燎遍草原,不能撲滅了,這難道不是很可怕嗎!俗話說:能忍就忍,能誡就誡,不忍不誡,小事就會變成大事。試看當今因發生紛爭導致對簿公堂,最後弄得葬送自己的性命並且累及家人,傾家蕩產,財產盡失的人們,在開始的時候哪有大的原因呢?
彭令君還認為,不能忍讓而爭鬥,求勝的慾望就會大起來,其結果也慘烈,「莫若於將憤之初則便忍之,才過片時,則心必清涼矣」。
彭令君曰:「被人少有觸擊及必憤,被人少有所侵凌則必爭,不能忍也,則罟人,而人亦罵之;毆人,而人亦毆之;訟人,而人亦訟之。相怨相仇,各務相勝。勝心既熾,無緣可遏,此亡身及親,破家蕩業之由也。莫若於將憤之初則便忍之,才過片時,則心必清涼矣。」
有的人被別人稍微冒犯了,就一定發怒,被別人稍微佔了點便宜,就一定要爭鬥。不能忍讓,這樣就罵別人,而別人也反過來罵你;打別人,而別人也反過來打你;狀告別人,而別人也狀告你。相互怨恨,相互仇視,各自都想獲勝,求勝的慾望一旦變得熾烈,就沒有辦法可以遏制,這就是葬送自己的性命並且累及家人、傾家蕩產的原因啊。不如在即將發怒的時候就將怒氣忍下去,只要過片刻時間,心境自然平靜了,心情必然會清涼下來。
彭令君最後指出了讓人身心安寧的安樂之法。
彭令君曰:「欲其欲爭之初且忍之,果有所侵利害,徐以禮懇問之,不從而後徐訟之於官可也。若蒙官司,見直行之,稍峻,亦當委曲以全鄰里之義。如此則不傷財,不勞神,身心安寧,人亦信服。此人世中安樂法也。比之爭鬥憤競,喪心費財,伺侯公庭,俯仰胥吏,拘繫囹圄,荒廢本業以事亡身及親,破家蕩產者,不亦遠乎?」
要在想爭鬥之初就忍讓他,如果別人真的侵犯到了你的利益,慢慢以禮誠懇地詢問對方,如果這樣還不行,那麼再上告官府也可以。如果官府主持公道,但判決有些嚴厲,就應當委曲求全來顧全鄰里的情義。這樣既不破財也不傷神,身心安寧,人們也信服你。這是人世中求得安樂的方法。比起與別人爭鬥交惡,耗心費財,聽候審訊,看獄吏的臉色行事,囚於獄中,荒廢正業,以至於丟掉性命、連累親人,傾家蕩產的人相比,難道不是相差很遠嗎?
希望彭令君的箴言能對您有所啟發。當怒火中燒,感到心中的熊熊憤怒之火難以澆滅之時,不妨想想彭令君的話:
一朝之憤可以亡身及親;錐刀之利可以破家蕩業。故紛爭不可不戒。憤爭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禍甚大。所謂涓涓不壅,將為江河;綿綿不流,或成網羅。人能於其初而堅忍制伏之,則便無事矣。得忍且忍,得誡且誡。不忍不誡,小事成大。將憤之初則便忍之,才過片時,則心必清涼矣。
將憤忍過片時,心便清涼!謹記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