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老闆做這12種事 他可能違法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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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包括你的老闆。(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1年6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蘇菲編譯)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包括你的老闆。《國家勞動關係法》和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監管的各種法規保護員工免受敵對工作環境、歧視和不公平勞動行為的影響。還有僱主必須遵守的州和地方法規。

US NEWS 6月21日報導,「就業法很複雜,很多時候僱主並不打算違反法律;他們只是不瞭解自己的義務。」俄亥俄州托萊多市Eastman&Smith Ltd.律師事務所的就業律師兼成員Sarah Pawlicki說。

如果你曾經懷疑過,「我的老闆有權利這樣做嗎?」請你繼續看下去。一般來說,如果你的老闆做了以下12種事情,他/她可能已經違反了勞動法

1、在工作申請中提出禁止的問題。

2、要求員工簽署廣泛的競業禁止協議。

3、不支付加班費或最低工資。

4、向無薪實習生承諾工作。

5、歧視工人。

6、一直讓你加班。

7、報復舉報人。

8、在「記錄」他們的個人檔案後解雇其人。

9、和你簽的是「獨立工作者」的合同,卻將您當作公司僱員來規範你。

10、懲罰你在社交媒體上抱怨工作。

11、對充滿敵意的工作場所視而不見。

12、忽略疫苗接種要求的豁免。

當然,並非所有工作場所法律都適用於每個企業和員工。例如,一些小企業可能不受某些要求的約束,經理可能沒有與小時工一樣的工資保護。更重要的是,州法律可能會有所不同。

下面具體解釋一下

1、關於工作申請的禁止問題

一些僱主可能在您被錄用之前就違法了。例如在你面試時,詢問您的年齡、婚姻狀況、宗教信仰或懷孕計畫等。在大多數情況下,僱主不能因為以上因素來決定是否錄用你。

2、要求員工簽署廣泛的競業禁止協議

位於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的Smithey Law Group LLC創始人兼合夥人Joyce Smithey表示,競業禁止協議如今很流行。這些協議一般規定員工在離開公司後的一段時間內不能為競爭對手工作。

一些州,例如加利福尼亞州,禁止使用競業禁止協議。但是,即使它們是合法的,它們也不能寬泛到使某人無法在其領域找到工作的程度。「它必須是合理的」史密西說。

例如,與其說醫療管理人員不能在任何醫療機構工作,不如說合法的競業禁止可能會限制前僱員在其前僱主方圓20英里範圍內的醫院系統中找到工作。

3、不支付加班費或最低工資

員工薪酬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有大量法律規範人們的薪酬方式。」Burke,Warren,Mackay&Serritella P.C.律師事務所合夥人Brian Weinthal解釋說。

《公平勞工標準法》要求僱主,如果僱員一週工作超過40小時,就需要支付加班費。一些州就有更嚴格的法律。如阿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亞州和內華達州,如果僱員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就需要向僱員支付加班費。

同時,時薪必須符合最低工資標準。雖然聯邦最低工資目前為每小時7.25美元,但許多州甚至一些城市有更高的要求。僱主也不能通過支付小費或佣金來繞過支付最低工資。「你不能有一個低於聯邦最低工資的佣金標準。」溫塔爾說。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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