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夜晚,有港人舉起印有「結束一黨專政」的海報。(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6月1日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再過3日就是六四事件32週年,當被問及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違法時,林鄭指若簡單回答是「強人所難」,又說一件如此複雜的事情,難以用「是」或「否」來回答,而評論口號是否違法,要視乎含義、情境、有否引申條文、還有交由執法機關搜證等。她強調指根據港版國安法,如果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顛覆政權皆屬於犯罪。
據《立場新聞》報導,2018年4月,時任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曾經指出「一黨專政」說法是「偽命題」,因為大陸其實是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林鄭在王志民發言後翌日回應指:「究竟講『一黨專政』是否對的,王主任已經講了。憲法裡都沒有這個講法。至於喊這句口號(結束一黨專政)會否有甚麼後果,我現在很難具體或保證地回答。」
林鄭月娥在兩週前曾指,評論「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違法是「強人所難」。今日,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有記者要求林鄭交代,王志民的講法現時是否依然成立,還是已經覺得今是而昨非?
林鄭月娥回應時表示,因為事件已經過去了兩、三年,期間發生很多事情,而港版國安法去年 6 月 30 日實施至今,也對香港帶來很大影響,保障了一國兩制的實施。她說,國安法十分重要,在香港會產生出一定變化,又指國安法要求特區各機關,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以及各個團體,包括傳媒、社會團體、學校、大學都要履行該法例。
林鄭有指,之所以說評論「結束一黨專政」是否違法,是「強人所難」,因為表達口號的含義,需要同時顧及當刻情境,口號是否引申到違反現行法律的部分條文,此外還包括了執法機關搜證,再交由律政司研究,會否按條文提出起訴,則由法庭決定,她強調這是一直都是她的立場。
林鄭引述《基本法》第一條內容,表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無人可提出異議;第十二條亦說明,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都是直轄中央人民政府」;大家都有責任履行《基本法》,亦有責任履行《憲法》適用香港的部分。
她續指,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之下,中央在維護社會主義同時,也在維護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這個就是事物的本質。」至於國安法,她說,大家都要把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視為共同義務,如果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顛覆政權,包括中央政權,特區政權都屬於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