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原中共福建常務副省長張志南一審認罪。(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看中國2021年5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狄源德綜合報導)因涉受賄、濫用職權等罪行,中共十九大福建「首虎」、前福建副省長張志南今日在江西南昌市出庭受審,當庭認罪。
中共央視新聞客戶端報導,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張志南5月2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出庭受審。張志南被指控:1996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擔任中共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副省長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等職權便利條件,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及銀行貸款等事項上給相關單位、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432.88萬元人民幣。2007年至2017年期間,張志南在其負責審批的相關項目中濫用職權,造成損失金額約1.49億元人民幣。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被告人張志南的刑事責任。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經過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張志南刑事責任。對此,張志南當庭表示認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據官方公開資料顯示,張志南,1960年10月出生,福建龍岩人。曾歷任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正廳級)、副市長,福建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福建省發改委主任,副省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福建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等職。
中共中紀委官網称,作為中共十八大之後福建官場落馬的第三個省部級官員,張志南是十九大之後第一個落馬的福建高官,也是2020年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的第一個落馬的省部級官員。
張志南和此前落馬的兩位福建高官都有交集:原福建副省長徐鋼(2015年落馬)和前福建省長蘇樹林(2015年10月落馬)。
徐鋼在2013年2月升任福建省副省長,2015年3月20日在任被中紀委官宣接受調查。在任職期間曾與張志南都是福建省領導班子成員。2016年12月29日,徐鋼因受賄罪一審被判13年監禁。
2015年10月7日,時任中共福建省長蘇樹林落馬。在2011年7月,蘇樹林出任福建省省長,與張志南一起共事4年。2018年7月26日,蘇樹林涉受賄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等,被判處16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