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濤女兒陳婷生前照片(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1年4月8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清明時節,57歲的陳濤忙著給女兒準備祭品,悲痛再一次湧上心頭。
據「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7日報導,陳濤女兒名叫陳婷,是家中獨生女,兩年前,陳婷被其同事崔某毆打,結果深度昏迷近5個月後,於天津市醫院死亡,年僅32歲。
因受到失去愛女的鄭重打擊,陳濤夫婦經常在半夜突然哭泣。在陳濤眼裡,妻子已經因愛女的突然去世變得精神失常。
痛失獨女
案件發生於2019年3月19日,當天早上女兒陳婷離開家去上班時,陳濤曾叮囑她車子限號,女兒回答:「好嘞,知道了」。讓陳濤沒想到的事,這成為他們兩父女最後一次對話。
翌日凌晨1時許,陳濤夫婦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開門後只見兩名警察要求陳濤跟他們走一趟。之後,陳濤被警察拉到天津市醫院才發現,女兒已蓬頭散發、插著管子躺在病床上,即使經醫生搶救,但仍只能靠呼吸機、升壓泵等維持生命體徵。
陳婷入院當晚
陳濤一時間不知所措,他哭喊著,「這是什麼情況」。在場的警察無人回應,只叮囑「扶著點兒老爺子」。
根據送醫當晚的急診病歷顯示,「3月19日晚23時40分,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十餘分鐘來院。無神誌、雙肺無呼吸、雙頸動脈無脈搏、雙瞳孔放大……。」
「當時醫生告訴我,人已經搶救不過來了,但是我堅持讓醫生搶救。」據陳濤憶述,此後陳婷一直處於深度昏迷狀態,146天后,陳婷於2019年8月11日凌晨1時18分,在天津市醫院去世。
「當天晚上6點多,她還給我發微信,說她晚上在外面吃飯,稍微晚一點回家,怎麼就沒能回來啊?」陳濤妻子也哭訴著女兒當晚出事讓她迄今無法接受。
在某媒體的微信公眾號中,曾發布過一條陳婷出鏡解說的視頻。 「我每天都看看,這是她留下的唯一一段影像。」陳濤說,女兒身高1.75米、工作出色、為人友善、自幼乖巧聽話,他至今想不通女兒為何會遭人毒打。
陳婷生前照片(左)以及她受傷後的醫院鑑定。(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為女維權
陳婷去世後,她的告別儀式於2019年9月29日上午舉行,因涉及刑事案件偵破,陳婷的葬禮延期了一個多月。
告別儀式前一周,陳濤在社交平台為女兒寫下一封數千字的訃告,這是陳濤第一次通過網絡發聲,陳婷生前的不少同學、同事也紛紛在評論區留言。
網友「松山竹韻」說,雖然與陳婷不在同一個部門工作,但每次見到她都會多看兩眼,因為陳婷是一位「美麗又清新脫俗的女孩」。
據陳濤描述,女兒陳婷生前在天津某媒體工作多年,出事前4個月,女兒換了新工作,但仍從事媒體行業。而毆打陳婷的人,是陳婷新公司的一位男同事崔某。
該案件於2020年8月18日開庭審理。庭審期間,陳濤聽說崔某曾喜歡陳婷,然而閉路電視卻拍到崔某毆打女兒的場景,「在車內,他揪著我女兒的頭髮,猛烈撞擊她的頭部,20多秒後,人都不動了,他還用力擊打後腦勺。」陳濤說。
傷情鑑定
「從事發當天至我女兒去世,她從未睜過眼睛,ICU病房裡的其他植物人都可以,她沒有。」說到此事時,陳濤忍不住哭了起來。陳濤表示,經過兩次傷情鑑定,陳婷被鑑定為重傷二級。
根據陳濤提供的兩份法院判決書顯示,崔某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於2019年3月2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監視居住,同年6月19日被天津市紅橋區檢察院監視居住,當年9月23日被天津市紅橋分局執行逮捕。
去年12月2日,案件經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天津市紅橋區法院的一審原判。判決書顯示,崔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賠償陳婷父母經濟損失64萬餘元。
對方突轉移財產
但該案件並未就此告一段落,據陳濤披露,法院裁定崔某需要賠償的經濟損失,原應在去年9月21日前付清,但卻至今沒有到位,上月他就此詢問法院時,竟被告知崔某無償還能力,其名下也無房產和任何財產。
後來經他再三追問,得知崔某早在2019年3月28日,即被監視居住期間,就與其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並將名下所有財產劃分給前妻。
癌父不滿判決
面對這樣的結果,家庭陷入癱瘓狀態、如今更癌症復發的陳濤無法接受,他不顧醫生囑託,寧願不住院不手術,也要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事件,希望為女兒討回公道。
陳濤在2004年時身患膀胱癌,前後做了7、8次手術,如今癌症復發,但他說,「我現在住院,女兒的事就要擱置,老伴兒也沒人照顧,我也沒有錢看病住院了。」
至4月4日,天津市高級法院終於通過官方微博表示,已註意到輿論對案件的關注,該院將履行審判監督指導職責,對案件進行審查,確保案件依法公正處理。
當晚,陳濤公開表示,終於在苦等747天後等來這一回應。他稱,當天公安局、法院和街道等10多名人去了他家,並承諾於4月10日前落實賠償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官方已作出回應,但截至發稿前,大陸媒體包括騰訊、網易都刪除了相關報導,原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