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美女輔警許艷的自拍照。(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3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江蘇連雲港市灌南縣法院一份判決書日前在網上流傳,但現已撤下的判決書顯示,90後輔警許艷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性關係敲詐勒索獲刑13年,灌雲縣官場的桃色新聞和受質疑裁判,引爆了輿論,也撕開了中共官場淫亂不堪的一角。
日前,江蘇灌南縣法院的一份判決文書爆紅網路。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輔警許艷,與包括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在內的多名公職人員發生關係後,多次勒索他人財物達人民幣 372.6萬元,一審獲刑13年並被處罰金500萬元。
90後女輔警桃色醜聞引爆後,3月12日,江蘇省灌南縣法院官方微博@灌南法院發布關於許艷敲詐勒索一案的情況說明。稱許艷因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審理期間。
對「女輔警敲詐案」一事,3月12日,江蘇省灌雲縣融媒體中心「今日灌雲」公眾號通報,該縣涉案的7名公職人員已於2019年底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等黨政紀處分。
女輔警許艷到底構不構成敲詐勒索罪,量刑13年是否過重,9名公職人員是怎麼處理的,引發公眾熱議。
網友評論說:「一個小小的所長竟然有這麼多錢」、「群而攻之又很打又重罰還真是有些奇葩!不是攜私報復吧?」「那些局長副局長之類的官員,竟然都沒有開除,真的是官官相護,蛇鼠一窩,無恥! 」「這些強勢人物成了受害者,實在是令人詫異。」「‘受害者’,這個身份定性,危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據陸媒報導,被許艷敲詐對象中有公安局派出所所長3人,公安局副局長,中心小學校長,婦幼保健院工會主席,鎮醫院副院長各一人,還有兩名公職人員,共計9人。
判決書上最後一位所謂「受害者」的被敲詐過程是: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被告人許艷與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長劉某乙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後以其母親知道自己懷孕欲到劉某乙單位鬧事為由,向劉某乙索要人民幣20萬元後,雙方不再聯繫;2019年4月,許艷再次與時任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長劉某乙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後以購房交首付、懷孕流產補償、分手補償為由,向劉某乙索要人民幣共計108萬元。
陸媒報導說,2019年劉某乙涉嫌受賄被人舉報,導致落馬被查。進去後他很快交代了受賄事實,在說明受賄款去向時拋出了許艷,所以許艷在2019年6月19日被刑拘。因為有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等,順籐摸瓜找到了前8個所謂「受害人」。
2020年1月17日,灌南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某乙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從其的簡歷發現,從普通的警察,到公安局副局長,劉某乙用了20年。令人諷刺的是他還曾獲得「公安局執法標兵」「十佳派出所長」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