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賴小民被執行死刑。(圖片來源:STR/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國金融巨頭賴小民因腐敗罪1月29日在天津被執行了死刑。1月21日,賴案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8天後,賴小民被執行死刑,速度之快超出預期。賴小民從未殺人奪命,習近平為什麼急匆匆要他的命?觀察人士認為,賴小民案折射中共幫派內鬥行跡清晰,疑似劍指後臺曾慶紅、吳官正。
綜合媒體報導,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中共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執行了死刑。臨刑前,賴小民和近親屬見了最後一面。
2018年4月17日,賴小民落馬。2021年1月5日,賴小民因「受賄罪、貪污罪、重婚罪」一審被判死刑。宣判後,賴小民提出上訴。1月21日,天津市高級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賴小明被指控在2008-2018年期間,利用職權,通過他人的職務行為,協助有關單位和個人獲得融資、承攬工程、合作經營、調動工作及職務提拔。並受賄折合人民幣17.88億元。
自習近平上臺以來,中國只有一名高官被判處死刑,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自治區公安廳原廳長趙黎平2016年涉及1起謀殺案被斬立決;另外還有一些人被判死緩,其中山西省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因「受賄額高達十億之巨」於2018年3月被宣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二審被山西高級法院維持死刑判決,但至今仍未獲最高法院核准。
針對賴小民案,最高法院稱,賴小民雖有重大立功表現,但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從判處死刑到執行死刑,中間只有24天,習近平為何如此急匆匆殺掉並沒有人命案的賴小民?
從中共官媒的評論文章見端倪,習近平對賴小民「斬立決」,是基於防範「金融風險」考量。
1月29日當天,中共官媒新華網發文《賴小民伏法,貪腐沒有「免死金牌」!》。內文稱,17.88億元,這是法庭審理查明的賴小民受賄金額,也是中共建政至今受賄案件涉案金額的最高記錄。文章表示,當金融「內行」蛻變為「內鬼」,金融領域腐敗往往與市場風險、政治風險交織,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賴小民是如何製造「金融風險」的?新華社另一篇評論文章指出,賴小民在主持華融期間,嚴重偏離公司主業發展需要,從國有不良資產處置者,異化為國有不良資產製造者。
有觀察人士認為,賴小民案折射中共幫派鬥爭行跡清晰,疑似劍指後臺曾慶紅、吳官正(同為江西幫)。
據《看中國》早前報導,58歲的賴小民是江西瑞金人,長期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一直未得到重用。2002年後,通過江西的某個民營企業家,靠近吳官正,在為吳的兒子山東的房地產投資中疏通資金及提供各種幫助,取得了吳家的信任。賴小民與前中紀委書記吳官正家族關係密切,賴是吳官正在金融領域的最主要親信之一,同時,也成為吳官正家族暗控江西金融行業的「前臺人物」。2005年,賴被上調中國銀監會擔任辦公廳主任,2009年轉任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擔任黨委副書記、總裁;2012年任華融黨委書記、董事長,都是吳官正一手安排。
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吳官正雖然離開江西,但仍然左右江西的「政商圈」。而賴小民直接或間接地幫助吳官正家族打理江西省的各項事務。
賴小民其背後另一個靠山被指包括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曾慶紅,賴落馬後,其與曾慶紅家族的利益輸送秘辛被揭開。
《自由亞洲》刊發高新1月22日刊發文章稱,賴小民曾將國有資產華融旗下子公司廉價「出讓」給曾慶紅的家族控制的「花樣年」公司。
據報導,2012年,華融將其子公司至卓國際70%的股權、深圳廠區兩塊土地及其上的公司大樓出讓給兩個買家,其中最大買家是花樣年團旗下的深圳花樣年。
「花樣年」控股為中國地產開發商,於1996年由曾寶寶(亦稱曾潔)成立,公司主要在深圳和成都等地開發房地產項目,公司註冊地設於開曼群島,公司總部則在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而曾寶寶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侄女,曾慶紅被外媒稱為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的頭號心腹,曾慶紅家族控制著巨大財富。
另有分析指,賴小民被從速執行死刑,也被指是習江內鬥的另一個風向標。賴小民之所以能夠迅速上位主要靠的就是曾慶紅等江西幫大佬的勢力,而江曾集團一直是習近平最大的政治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