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1年1月25日訊】媒體生態的改變以及越來越嚴的限制讓一些中國記者近年藉由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聲,但這種嘗試現在面臨被封堵的命運,官方近日公布,禁止記者在自媒體擅自發表與職務行為有關的資訊。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19日在官網公布「關於開展2020年度新聞記者證核驗工作的通知」,宣布於本月20日至3月19日進行記者證年度核驗。
核驗重點之一是「持證人員遵規守法情況」,包括:是否存在從事與記者職務有關的有償服務、仲介活動或兼職、取酬的問題;「是否存在擅自以記者職務身份開設微博、微信等自媒體、擅自發布職務行為信息等問題」;是否存在新聞敲詐、有償新聞等「以媒謀私」以及編造傳播虛假新聞等問題。
香港明報今天刊登專文說,媒體生態的改變等因素讓一些媒體記者想將工作重心轉往自媒體,但新聞出版署的上述新規與記者證核驗程序掛勾,等於封死了這條「試圖尋求突破的路徑」。
文章說,新聞出版署雖未在通知中點明「擅自」開設自媒體或「擅自」發布職務行為等訊息將如何界定和處罰,但通知將這種做法與「記者有償服務、兼職取酬、新聞敲詐、編造傳播虛假新聞」等問題並列為必須「遵規守法情況」,可見問題的嚴重。
這篇專文說,記者開自媒體完全是因時代環境所迫。一方面社會閱讀方式和獲取資訊方式的改變,作為曾經市場化的中國媒體逐漸缺乏了鋒芒,加上當局加強管控,「媒體已日益以官方馬首是瞻」。
文章評論,一些仍然抱有理想的記者,只有透過開設自媒體,「將自己獲得卻不為媒體採用的信息,整理發佈在自媒體帳號上」。在全民記者的碎片化訊息時代,這本應視為媒體機構有效和專業的資訊補充,但如今連記者開設自媒體也被禁止,「其對行業生態的影響恐怕也會慢慢彰顯」。
另據美國自由亞洲電臺引述北京媒體人王良表示,中國當局此舉切斷了記者發表消息的管道,「他(官方)一方面不僅僅是嚴控記者的職業言論,甚至記者的私人言論也要嚴控。」
據通知,本次核驗範圍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1日,包括報紙、新聞性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聞電影製片廠、新聞網站、縣級融媒體中心等新聞單位記者持有記者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