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位前男警員渉瞞報離婚,不合資格居住於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已婚宿舍單位共15年,被控一項欺詐罪。資料照。(圖片來源:google map)
【看中國2021年1月22日訊】香港一位前男警員渉瞞報離婚,不合資格居住於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已婚宿舍單位共15年,被控一項欺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前警員求情稱,「活喺自己世界裏面,仲係好掛住我前妻」,所以「要守住我同佢曾經一齊的地方」才犯案。他透露自己在被捕前已申請提早退休了,會有退休金和每月長俸,打算用來償還逾200萬的房屋津貼,而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聞言主動關心「條數唔細」,被告用退休金償還債務「咁之後點呀?」案件押後至2月11日判刑。
據《立場新聞》報導,被告李德明21日無律師代表,親自求情時表示,犯案是因為「活喺自己世界裏面,我仲係好掛住我前妻」。他稱:「我成日都覺得佢(前妻)會返嚟我身邊,所以我要守住我同佢曾經一齊的地方。但原來到而家我知道自己的諗法係錯誤,因為我知道佢唔會再返嚟。」
被告續稱,事件發生後,他申請提早退休,是打算將退休金全數償還給政府。他還透露,申請提早退休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唔知點樣面對其他人」,又剖白「呢幾十年呢,真係好痛苦,到呢刻其實都係個解脫。」
官主動關心被告「咁你之後點呀?」
羅德泉隨即關心被告,根據案情涉及房屋津貼逾200萬,「你有冇咁嘅能力(償還)?」羅又提到,被告提早退休,有退休金及每月長俸,但若被告用來償還債務,「咁你之後點呀?」
被告解釋,打算將所有退休金用來還錢,而每月長俸則用作生活費及照顧家人。羅德泉再詢問被告有沒有兒女,被告稱沒有,但是表示母親剛過世,現時與胞弟同住,羅隨即關心:「(喪)事辦好未?」
被告又透露,政府有關部門從未聯絡過他,仍然未追債,他曾經打算聯絡警方宿舍組,可由於他是被捕人及被投訴人,所以不能去接觸宿舍組。控方引述案件主管解釋,因案件進行中故當局尚未追討,但是本案完結後便會追討。
被告:為宿舍放棄申請公屋
羅德泉問「係咪真係個損失咁大?」,稱被告本來合資格,之後才不合資格,「但不過係一個人佔咗個已婚宿舍」,又問單身警員「唔會咩福利都冇?」控方引案件主管回應,單身的話不能夠享受宿舍。
羅德泉又追問:「會唔會有其他房屋福利?」,控方回答,如果警員階級,單身是不會擁有仼何房屋福利。被告稱,「警察係咁,但香港人嚟講,一直單身會有公屋福利」,自己亦因為涉案的宿舍單位,放棄了申請公屋。
羅德泉最後表示渉案金額計算複雜,且牽涉其他公共福利資源,故將賠償留給警方處理,但考慮判刑時,會將被告視作有賠償或合作賠償,「唔會話因為未賠償,而有仼何不利的判刑」,加上被告的「大糧(退休金)」現時亦被警方拘起。
最後被告表示「我真係好慚愧,想同同事講聲對唔住」,強調自己「一直等緊老婆返嚟,到呢一刻先知唔會發生。我知呢刻講咩都冇意思,仼何刑罰都接受。」羅德泉押後至2月11日判刑,其間幫他索背景報告,並批准他保釋。
李德明被控於2005年1月22日到2020年7月13日,意圖欺詐且藉欺騙向警務處隱瞞離婚,誘使警務處於被告並不合資格下繼續分配位在荃灣綠楊新邨某室的部門宿舍,導致被告獲得了利益及或使政府蒙受不利。調查還發現,被告在離婚後,曾申報更換手提電話。於2020年7月14日被告歸還宿舍,並在同日向警隊請辭,隨後10月被捕和起訴。
該案件編號為WKCC34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