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飄搖下 張舉能接任香港首席法官(圖)


2021年1月11日,香港司法機構最高負責人、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履新,並首次主持法律年度開啟禮。(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2021年1月11日,香港司法機構最高負責人、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履新,並首次主持法律年度開啟禮。(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1年1月12日訊】《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法治苟延殘喘,京官和建制派更進一步向司法機關施壓,力促「司法改革」。2021年1月11日,香港司法機構最高負責人新官上任,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履新,並首次主持法律年度開啟禮,強調司法機構必須秉持獨立公正,又要求法官處理政治案件時須不受偏見影響。然而,在政治人物被大搜捕、青年人面臨審判的大背景下,港人是否還相信他口中的法治

綜合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報導,張舉能11日上午在特首林鄭月娥監誓下宣誓就職終院首席法官,接替退休的馬道立。下午,他在終審法院主持法律年度開啟禮及致辭。外界關注到,雖然張舉能過去在判詞中表明《基本法》確立「三權分立」原則,但他在致辭中未再提及,只稱香港司法機構致力維持三個基本要點,包括必須保持獨立和公正無私,強調司法獨立是《基本法》所規定及保障。他又相信香港有法治,強調司法機構存在的目的是維護司法獨立。

過去一段時間,香港親中陣營以至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都極力施壓香港司法機關應進行「司法改革」,包括設「法官監察機制」調查和懲處法官,以及成立「量刑委員會」綑綁法庭判刑。張舉能在致辭中間接回應,稱司法獨立其中一個含義,是司法機構、法院、法官和司法人員在履行司法職能時,絕不應受不當外來壓力或影響。他又說,《基本法》訂明法官據獨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由特首任命,無論本地或海外法官委任都基於其司法和專業才能,不應摻雜任何政治考量。

反送中運動以來,法官的判決經常受親中報章及建制派的猛烈攻擊。張舉能指,法院審理帶政治色彩案件在所難免,有人評論甚或批評也無可避免,但不可試圖對法官施加不當壓力,影響他們履行司法職責。

審政治案件須不帶偏見

另一方面,部份法官的判決被指帶有偏頗立場。如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去年就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件判刑時,形容行兇的藍絲被告有「情操高尚」,引起巨大爭議。司法機構最新年報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共處理4,700宗針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投訴,是前年全年的13倍,當中九成都是針對同一個案,相信就是郭偉健的判詞。

張舉能提醒法官審案應不受個人偏見或成見影響,必須自我克制,做到一視同仁。「當處理備受注目或帶政治色彩的案件時,法官務必格外審慎,確保予人公正無私的觀感,倘若這方面有任何偏差,由於案件富爭議性,都可能予人有立場偏頗之疑,不利維持公眾對司法體系信心。」

張舉能又提到,香港法律制度最珍貴的是《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例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及其他個人自由等。這些基本權利固然應寬鬆詮釋,但大部份基本權利非絕對,在顧及他人或大眾利益情況下,可對基本權利施加限制,但必須在「限制的目的、相關性、必要性和相稱性方面具有充分的理據支持。」

張官其後出席記者會,先主動回應親中陣營要求「司法改革」的爭議。他強調,量刑是司法職能重要一環,由法官獨立履行,上訴庭則會向下級法院頒下權威性判詞作為「指引及指導」。上訴庭比量刑委員會更能有效和常規地處理判刑差異。

至於建制派力倡設「監察司法委員會」,張舉能致辭時提到「法官並非免於投訴及批評」,指司法系統本身具各項制度,包括投訴法官及免職,但他同意在不可削弱司法獨立前提下,對現有機制進行檢討,

避談「三權分立」、國安法送中

至於被港府從教科書中刪去、再遭特首和律政司長否定的「三權分立」一詞,馬道立稱該詞已「太熱門、好政治化」,不適合評論。張舉能也被多次問到,《港區國安法》是由中共人大制定,剔除了部份香港法院對被告的保障,如何做到他所指的法律應公開透明、不朝令夕改和保障人權?

張舉能稱,國安法已根據基本法成為香港法例一部分。他承認內地法律與香港法例有部份「未必完全一致」,但認為香港法庭「身經百戰」,會以一貫方式原則詮釋國安法,又言社會和法庭慢慢熟習後,「相信會好些」。但對於國安法第55條列明可將疑犯送到中國受審,張舉能以不評論個別條文拒絕作答。

梁家傑:挑戰來自中共 法官孤掌難鳴

身兼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說,公眾不應期望法官擔任「烈士」,「叫他做很大的政治動作,將體制推翻」。他說,維護司法獨立人人有責,不是張舉能一人能做到,尤其是全國人大動輒可推翻終審法院的決定,外國法官也當然沒有信心繼續來港服務。

梁家傑強調,香港司法的核心挑戰來自政權,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土共」大肆施壓法庭時,未有挺身發聲。他說,如今行政、立法兩權已完全被中共控制,如果社會對維護法治不積極,法官感覺社會價值取態不支持自由、人權、司法自主和司法獨立,都是孤掌難鳴。

市民還相信香港有法治嗎?

對於張舉能稱國安法已成為香港法律、「習慣了就好」的說法,香港民間是否買帳?

《立場新聞》引述過去一年做「旁聽師」的市民說:「香港還有何司法獨立可言?國安法已經可以凌駕普通法。」也有市民說:「有人可以拿著牛肉刀在街上,被判囚三個月;帶一枝雷射筆可以判一年,你便知道這個法律制度有多『公道』⋯⋯如果你覺得還有獨立性,還有法治,展示給我們看」。

也有網民留言,如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未審判先坐牢,如張舉能這樣都說沒問題,「如何捍衛香港人的法律保障?」也有人說,大陸國安法強行插入香港後,《基本法》已成為「歷史文件」。例如《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有權罷免行政長官,如今都變成「推翻政權」,港警藉此大舉拘捕53位民主派人士,將來由林鄭月娥直接解釋法律也不會令人意外。



責任編輯:李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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