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中共境內有兩個法院備受國際關註: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
備受國際關注的原因是,今天在這兩個法院受審的,都是真正為中國人民和世界公民對抗中共的抗爭者,都是真正為中國人民和世界公民對抗中共的異見分子!
在上海受審的,是曾經在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初期,深入武漢市,報導居民困境的上海律師兼公民記者張展(37歲),她早於2020年5月15日或之前已經被捕,拘留至今,是多位因為真實報導中國武漢肺炎疫情,而被捕或被失蹤的公民記者之一,也是首位受審的,罪名是「尋釁滋事」和「炒作疫情」,2020年12月28日早上,張展的辯護律師任全牛,在散庭後透露,法院當庭宣判,張展被判監禁4年。
在深圳受審的,是十位香港人(18-33歲),是為香港爭取民主站得最前的年青死士,亦都是因為年輕,少不更事,誤中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共的圈套,2020年8月23日偷渡臺灣時,被林鄭政府送中,被深圳水警逮捕並拘留至今!已經四個月了!2020年12月28日下午一時半,在法院門前,已經有多個西方國家的使館人員,提早到達(原定二時半開庭),等候進入法庭聽審,但是法院堅決拒絕所有西方國家外交人員進入,使館人員守候至三時半,不得要領,惟有無奈地各自離開!
在香港,「12港人關注組」整天努力協助家屬聯絡深圳當局瞭解情況,但是,所有答覆都是「不清楚」和「不知道」,「官派律師」亦玩「失蹤」;直至接近晚上七時,「鹽田區人民法院」才向外公布,審訊結果是「擇日宣判」!
約晚上八時,「12港人關注組」和家屬見記者,揭露中共和深圳當局的種種謊言,所謂已經有家屬在場,所謂公開審訊,都是假話;實情是,秘密審訊!家屬委託的律師和親朋戚友、記者傳媒、以至多國使館代表,無人獲准內進,無人知道法院內的審訊情況,十名受審港人、以至代表他們的「官派律師」,是否都身在法院內,都仍然是一個大疑問?而「擇日宣判」這個審訊結果,家屬和「12港人關注組」,也只是透過傳媒報導,才得知!家屬的知情權被嚴重踐踏,香港的林鄭政府亦一於懶得理!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雖然地理位置相距甚遠,但是處理手法基本上相同,源出一轍,文過飾非,擘大眼講大話,面不改容,不但無恥,連禮義廉也蕩然無存!話公開,其實是秘密審訊,絕密進行;話「陽光司法」,話「陽光法治」,其實是無法無天,黑暗的人治,不透明的處理,暗黑的處決!中國人民可以繼續容忍,廣大世界公民也難以再忍!
其實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中共境內還有一個法院更加值得國際關注,就是位於中共香港特區,港島西灣河的東區法院!
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的,是一星期前,已經因為在「721元朗警方安排鄉黑襲擊平民事件」中,由原告變被告,而被西九龍裁判法院沒收旅遊證件的,前立法會議員,香港民主黨其中一位現任副主席:林卓廷(43歲)。
12月28日上午約9時半,林卓廷在家中被廉署人員拘捕後,隨即被帶到北角廉政公署問話,並落案起訴,下午二時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罪名是三次披露721受調查人身份資料,三次披露,負責調查721的警司游乃強,疑正接受廉署調查,涉嫌三次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萬元及監禁1年;法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再訊,並批准林卓廷繼續保釋。
林卓廷認為,香港現在連「廉政公署」都已經失守,都難逃成為中共政權的打壓工具!已經淪落到如此地步,是他的遺憾,也是全香港人的遺憾!因為曾幾何時,香港勝在有ICAC(廉政公署),香港人曾經因為有「廉政公署」而感到驕傲,他也因為曾經任職「廉政公署」而感到驕傲;但是,現在「廉政公署」竟然淪落到如此地步,不但令他自己感到羞恥,香港人也會因為「廉政公署」的失守,而感到羞恥!
林卓廷認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自己的真正罪名是「鍥而不捨地追究721警黑勾結,追究襲擊平民!」。
2020年12月28日,中共境內三個(人民)法院:上海浦東法院、深圳鹽田法院、香港東區法院;雖然表現出來的司法透明程度各有不同,但是有一個共通點,有一件事是相同的,就是三個法院都是替中共做事,三個法院都是中共的政治工具,三個法院都是中共政權打壓異己的私人工具,同時打壓中國人民和世界公民的人權和自由!扭曲世界民主的真諦和進程,嚴重傷害整個人類社會和全球世界,毋庸置疑!不但是香港人的恥辱,不但是中國人民的恥辱,也是世界公民的恥辱!
最後,筆者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無奈地說聲:香港人,加油!中國人民,加油!世界公民,加油罷!希望大家不要見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