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院士涉貪案二審改判10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12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涉嫌與他人貪污課題科研經費3756萬餘人民幣,年初被判刑12年。日前,吉林省高級法院稱李寧自願認罪認罰,提交了悔罪書,二審改判10年。李寧早在2014年已被批捕,長達5年後才開庭審理,引發爭議,10多名院士曾經上書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要求關注。
據陸媒報導,12月8日,吉林省高級法院對中國工程院李寧院士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李寧貪污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
2020年1月3日,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以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00萬人民幣。
起訴書顯示,李寧及其助手張磊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將人民幣3756.648855萬元的結余經費轉入李寧名下的兩家公司從而佔為己有。經核減後,李寧、張磊實際貪污數額為3410萬餘元。
在庭審中,李寧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辯解,稱截留的經費是為了繼續進行科研活動,並表示將對此案上訴;張磊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現年58歲的李寧曾是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曾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過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另外他在學術上曾獲得多項榮譽,是多項研究的領軍人物,2007年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成為當時最年輕的院士。
2014年6月20日,李寧被帶走調查,同年10月,李寧被逮捕。自2015年8月開庭之後,吉林松原中級法院此後4年多未就此案進行宣判。李寧的律師及家屬,多次申請取保候審,均被拒絕。針對李寧案「不放也不審」的情況,瀋國舫、任繼周等15位中國工程院及中國科學院院士,曾聯名致信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希望盡早審結李寧院士案。
近十多年來,中國學術腐敗漸趨普遍,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它是繼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之後的另一個大規模、深層次的社會腐敗。陸媒曾曝光大陸總額超過3萬億元的教育經費和科研經費成黑洞,六成科研經費被挪動、私分。中共科協一項調查曾顯示,大陸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曾推算,全國科研經費中6,000億用於開會、出差等。中共審計署2013年公布的審計報告顯示,科技部預算執行中不合規問題金額超1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