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有自己的良知?鍾劍華批:即無良知(圖)

發表:2020-10-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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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習近平昨日在慶祝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的典禮上的發言,以及香港官員的表現,民意研究所的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認為是《奴才高官乖小孩》。資料照。
有人說「各人有自己嘅良知㗎嘛」,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的助理教授、香港民意研究所的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對此在臉書發表看法。資料照。(圖片來源:看中國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0年10月24日訊】對於有人說「各人有自己嘅良知㗎嘛」,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的助理教授、香港民意研究所的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對此在臉書發表看法,認為這類人物根本就無任何要堅持的信念與價值,即無良知,根本就是黑幫的江湖邏輯。

《各人有不同的良知》

人人有良知,個個別不同。

卑鄙成高尚,謊言假大空。

㐂娥為港好,禍港立奇功。

思歪攪屎棍,中港更共融。

當勞擦鞋仔,打好這份工。

愚昧扮強勢,人版有老董。

警賊說平亂,專做假證供。

黑幫也愛國,白衣人出動。

證明兩制好,局長盡公公。

高官不問責,上位鬥平庸。

做得公務員,向賤人效忠。

老師助洗腦,笨蛋好兒童。

亂砌生豬肉,政治更包容。

記者當賊打,社會向大同。

傳媒盡喉舌,蘋果變大公。

蠢人充精英,反智有土共。

人權有保障,日日要表忠。

垂範向寶島,打壓不放鬆。

下流當極品,無恥更英雄。

建制最反動,懵婆發噏風。

在《鏗鏘集:袁氏這一家》中,分別來自兩個家庭成員的兩句說話,其實已道盡了今天香港這個困局的關鍵了。

袁彌明那一句「7.21係冇嘢討論㗎,你企咗喺嗰邊,就係是非不分囉,同埋個良知…係冇囉!」說明了為何正常的港人不能把事件放下就此算數。因為真是沒什麼好討論的,因為大家能夠明辨是非,因為大部份港人仍然擁有正常人應該有的良知。

至於容海恩那一句「各人有自己嘅良知㗎嘛」,就說明了這類所謂建制陣營人物,根本就無任何要堅持的信念與價值。其說法就是價值與道德標準的虛無主義,就是無標準、冇良知。說穿了就是要事事看他阿爺,就是跟大佬,根本就是黑幫的江湖邏輯了。容海恩這種講法,只是再次證明政府及建制陣營根本就是道德淪喪,甚至連中學水平都不到。

在過去一年多發生的事,除了7.21事件外,其實好多單都係「冇嘢好討論」的。大家回想一下,那段期間的主要暴力事件,以傷害別人當目標的暴力事件究竟是來自那一方?

若單看最近這幾個月,任憑特首及那些官員如何說「暴力十分嚴重」,但大家看回新聞,看回錄影片段,主要的暴力其實都自來是港警。過去幾個月,示威者有多少暴力行為?差不多完全沒有。叫口號便即時被警察㯲低話係煽動;無端端就說你違反限聚令出告票;坐在那看報紙,就出動幾十個警察圍你兇你。

在這些行政暴力、執法暴力之外,肢體暴力就已嚴重到老人家、孕婦、兒童都照打;對記者們更是充滿敵意,窮凶極惡。而亂噴胡椒,為的就是不想這一種暴力呈現在公眾平台;目的就是要以威嚇以及製造恐懼來治港;目的就是不斷要用謊言來掩飾真相。

過去幾個月,根本就再無來自抗爭與示威活動的暴力。之前抗爭與示威者的激進行為,大部份都不是以傷害人為目標,性質要分清楚,不要被政權及建制嘍囉誤導了。

去年6.12,是抗爭運動出現激進行為的開端。但那一天究竟是港警的暴力嚴重,還是示威者的?我當天在現場觀察,根本就是港警使用了不成比例的暴力來挑動回應。而那種來自政權的暴力,甚至置示威者的安全與生死於不顧。大家還記得在中信大廈那幕嗎?

到了去年7月1日,示威者確實衝入立法會作出破壞,但始終不是以傷人為目標。反為是6月30日,何已完帶着一批人以撐港警名的所謂建制派支持者,除了大講粗口,大喊殺無赦之類的口號之外,那些建制的支持者還追打記者,又向在立法會門外和平靜坐人士吐口水、潑水、挑釁。連立法會議員出來調停都被打。而這些以傷害人身的為目標的暴力便是來自建制派,比衝擊立法會不是更嚴重嗎?但政府又如何反應的呢?

7.21不用說了,中聯辦某位副主任前幾天在某個鄉事委員會的煽動性發言以及暴力提示,新聞媒介已廣泛地報導了。當天在元朗站為何會出現了白衣人無區別歐打市民的事件?港警為何遲到這麼多?當晚為何放過白衣人?就算尚未搞清楚港警是否勾結黑幫,事件本身已沒有討論的空間,文過飾非,或者如政務司長叫人不要糾纏,只能證明是政府心虛、警察心裏有鬼、根本就是良知喪盡。

除7.21之外,8.31事件當中,警察赤膊上陣,做埋暴徒嗰份,衝進地鐵車廂無區別暴力毆打車廂內的乘客和市民,還不夠清楚嗎?有什麼好討論呢?

除了這兩件比較大單的之外,其他的還有很多很多。警察為什麼能完全不展示委任證?警察的挑釁行為片段不夠多嗎?警察濫用警棍毆打示威者、胡亂地噴胡椒攻擊記者,這些片段在互聯網上是要多少有多少,還有什麼好討論?明明踢人就變成踢到黃色物體,明明是用腳把跪在地上的人踢開,卻變成了推開。這些例子真是數不完,根本就沒有什麼好討論。

至於汙衊記者搶犯,就從來未提供過任何個案。港警的策略就是講多幾次就當是了,然後就以此為理由,改變對新聞媒介的定義。那些建制嘍囉所作出的蜀犬吠聲式的回應,或明知不是事實都要照講,根本就是昧於、扭曲事實,以為靠大聲講多一千次就能當真。

這一次只是被容海恩以一句「各人有自己的良知」來扯開畫皮。而這種「各人有自己的良知」歪理邏輯,正是政府、高官、建制派和警隊在理念薄弱、誠信破產、與難以面對事實驗證的情況下的另一片遮羞布。可惜是容海恩這一類建制人士的水平普遍實在太低,講多錯多,講多一句是進一步暴露自己的理念及誠信困境。

所謂「各人有自己嘅良知」只是把「明明是踢人就說是踢到黃色物體」這一種歪理謊言虛化,可實際上同樣都敵不過事實的驗證,也逃不了公眾的眼光,只是進一步暴露政權與這批打手的無恥、無能與無知而矣。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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