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會選擇性執法 逾期居留要注意(圖)

發表:2020-10-22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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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關與移民局執法(ICE)
移民局與海關執法部門在抓捕非法移民(圖片來源:wikimedia/Photo Courtesy of ICE)

【看中國2020年10月22日訊】疫情期間有不少外籍人士逾期滯留美國,其中不乏很多華人。他們來美的簽證或已過期,有的正在辦理、申請或等待簽證延期,或者申請庇護綠卡等情況,但在沒有獲得移民局身份批准前,這期間他們需要注意什麼呢?

據資深移民律師介紹,美國移民法中有INA237(a)(1)(B)或INA237(a)(1)(C)(i)條款,這個條款說明瞭持B1/B2等簽證入境,無論任何原因,在美國停留了6個月以上即為「逾期滯留」。不管當事人是否在申請延期,在做L1A或F1身份的轉換,或者是在尋獲政治庇護等,都屬於正在等待處理中(pending),即為「非法逾期滯留」。美國移民局和海關執法部門(U.S.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簡稱ICE,都可以依法抓人,但前提是移民局認為你有對社會安全的危害。

但是在美國境內,特別在疫情期間,這類人士多達千萬,其中以墨西哥人士居多,也包括了華人在內的非美國籍人士。他們中或在辦理、申請或等待簽證延期,有的在申請政治庇護,有的已經獲得了工卡,正在等待移民局的批准通知。

其實這類人士也不用擔心,因為法不責眾。只要在等待移民局的通知或結果期間不違法,在美國境內遵紀守法,移民局的執法者就不會找上門。除非移民局認為「某些非法逾期滯留」人士對社會安全有危害,才會出動(ICE)執法者實施抓捕行為,這不是聳人聽聞,(ICE)執法者有這樣的權利,所以對於移民法中的INA237(a)(1)(B)或INA237(a)(1)(C)(i)條款,執法者實行的就是選擇性執法。

還有在等待移民局批准期間不能出境,否則就會被拒絕回到美國。據加州資深華人移民律師介紹,有位正在辦理延期身份的華人,因不小心開車出境進入墨西哥,發現後想開車回來,卻被海關人員攔下,因為持B1/B2簽證人士在美國停留不能超過六個月,而這位華人滯留期早已超過六個月,雖然聲明自己已有申請簽證延期,但海關人員認為既然滯留日期已過,就不能入境了。結果這位華人的B1/B2簽證被註銷後遣送回國。

還有的華人在沒有等到移民局批准身份認可的情況下,認為自己就是合法居留,居然飛到美國以外,如墨西哥等地旅遊,結果就不能再回到美國。另外在等待期間,因醉駕或其他原因違法被抓,也可能會被ICE逮捕。美國是移民國家,有很多合法渠道在美國生活發展,但重要的是不能違反美國的法律,否則就會被遣返。

很多人認為移民局執法人員(ICE)只抓捕非法移民,就是指那些非法偷渡進入美國,沒有合法簽證或居留證明的人士為非法移民。卻不知道移民法中的INA237(a)(1)(B)或是INA237(a)(1)(C)(i)條款也說明持B1/B2等簽證入境美國的,無論何種原因,6個月之後還留在美國,即為‘逾期滯留’也屬非法行為。但移民局會選擇性執法,一般不會給遵紀守法的人士找麻煩。

所以這些在等待身份被移民局批准的人士,即使辦了簽證延期,或改換其他非移民簽證如L1或F1,甚至拿到工卡了,也要注意不要出境美國,更不能做違法美國法律的事,否則會有被遣返的風險。



責任編輯:柳成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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