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昨日拘捕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指他們涉嫌在去年10月《禁蒙面法》實施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認為國安法之下,白色恐怖和寒蟬效應越來越嚴。資料照片。(圖片來源: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25日訊】香港警方昨(24)日拘捕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指他們涉嫌在去年10月《禁蒙面法》實施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被控違反《禁蒙面法》,案件將於本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黃之鋒認為國安法之下,白色恐怖和寒蟬效應越來越嚴,他質疑警方以不同罪名一案接一案地起訴抗爭者,是為限制抗爭人士離港的自由。
據自由亞洲報導,黃之鋒昨日中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被拘捕,錄完口供獲准保釋後,在中區警署外會見傳媒。黃之鋒指,報到期間,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表明自己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須被即場逮捕,而且案件已經排期,將於本月30日下午2時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他補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亦涉及社運人士古思堯。
黃之鋒表示,警方錄影盤問時向他展示了四間傳媒新聞片段,包括無綫新聞、香港電台、新唐人及台視,指他涉嫌參與去年10月5日反蒙面法的示威活動。他續指,自上年6月出獄後,已有三宗案件在身,包括去年6月包圍警總案件,今年「六四」燭光晚會,及今次的「反蒙面法」集會。
但他強調,對比起12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的手足,自己所面對的案件微不足道。另外他亦表示,目前已有超過百位反送中運動抗爭者在香港服刑或羈押中,面對最高10年的暴動罪刑期,甚至有人僅因為背包內有索帶,就被判入獄半年。
黃之鋒認為國安法之下,白色恐怖和寒蟬效應越來越嚴重,雖今次被檢控不涉及國安法,但法例通過後,短期內自己已被起訴兩次。他亦相信政府不斷地檢控抗爭者,一案接一案,是想限制抗爭者離境。
此外,黃之鋒呼籲外界繼續關注並聲援12名被送中的港人,以及正在服刑和羈押中的抗爭者。
現年71歲的社運人士古思堯亦被指涉嫌參與去年 10 月 5 日的非法集結。古思堯友人稱,古原定昨日下午2時許到醫院覆診,但在下午1時被重案組人員上門拘捕,其後被押送至長沙灣警署落口供,口供後才得以去醫院。古思堯今年 6 月證實患直腸腺癌第四期,目前癌細胞已擴散至肝、前列腺和淋巴系統。
黃之鋒被捕引發國際關注,據《蘋果日報》報導,英國外相藍韜文認為這是港府打壓抗爭者的另一例證,表示「中港當局必須尊重香港人受《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英國國會「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亦發表聲明,譴責港府拘捕黃之鋒,並以國安法對香港人秋後算賬。聲明指獨裁專制的港版國安法今年7月實施,但港府卻追溯法例實施前9個月的事件,做法違反基本自由,曲解法律根本原則。
監察香港人權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 總監Johnny Patterson表示,拘捕黃之鋒是明目張膽的政治檢控,北京與香港政府正發動法律戰,濫用法律令異見人士噤聲,製造自我審查的氣氛。
另據香港電台報導,歐盟亦批評當局逮捕黃之鋒,表示對事件感到不安,批評是此舉破壞歐盟對中國的信任,指今次黃之鋒被捕,是此前大規模拘捕民主派人士後的最新行動。歐盟認為,香港事態的發展,令人質疑中國是否將恪守對國際的承諾,破壞中國-歐盟的信任及關係。歐盟重申,會關注國安法在香港的實施情況,憂慮法例將蠶食香港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