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0年8月23日訊】已落馬的福建建陽市委書記葛曉華被控受賄近千萬元。當年他來店裡喝茶,茶葉店主為承攬工程當場送他現金100萬元。中國檢察網近日公布的《葛某甲行賄案起訴書》披露了這一信息。
據指控,2011年,葛某甲得知某公司取得南平市建陽市(現為建陽區)西區生態城項目後,向該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王某提出想承包部分工程項目的請求,遭到拒絕。
2011年10月的一天,時任建陽市委書記葛曉華到葛某甲位於福州市區的茶葉店喝茶,葛某甲便向葛曉華提出欲承包西區生態城內的工程項目,請對方幫忙爭取,葛曉華許諾盡力幫忙。為此,葛某甲在其茶葉店門口,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現金100萬元,葛曉華當場收下。
一個月後,葛曉華在建陽賓館邀請王某等人與葛某甲一起吃飯,並讓王某等人將人民西路的工程項目交給葛某甲承建。之後,王某將上述工程交給葛某甲。
2016年9月22日,葛某甲被抓,其歸案後,如實供了上述犯罪事實。
葛曉華於2016年6月落馬,7月,被免去福建南平市副市長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葛曉華於1958年11月出生於福建建甌,1998年10月任建陽市委副書記;2001年8月任建陽市委副書記、市長;2009年4月任建陽市委書記;2013年8月任南平市副市長、黨組成員。
《葛曉華受賄案起訴書》顯示,2002年至2016年,葛曉華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公司及個人在土地和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價值合計人民幣918.3萬元。
2010年至2013年,葛曉華利用其擔任建陽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某公司承建項目以及在該項目獲取土地儲備金上提供幫助,並接受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甲的請託,為該公司辦理抵押貸款及加快項目建設等提供幫助。2013年年初,葛曉華在福州市某茶葉店收受王某甲給予的人民幣500萬元。
葛曉華案起訴書還顯示,葛曉華案於2016年12月28日被移送起訴,但兩次被退回補充偵查;因案情重大、複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
但葛曉華與該茶葉店主的具體獲刑情況未公開披露。
責任編輯: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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