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把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改於2021年9月5日舉行,變成2021年立法會選舉。
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以全票通過《關於就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列明在2020年9月30日後,本屆(第6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不少於1年,直至第7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7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據悉,通過議案,完全是從抗疫角度考慮,會上並無討論議員資格問題。
隨後,先有「熱血公民」的鄭松泰表示決定留任,接著大部分反對派議員也相繼表態接受留任,仍未表態或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只佔少數。但是,選民對反對派議員表態的批評兩極化,贊成反對參半,順得哥情失嫂意,令所有反對派議員跌入兩難局面。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香港老牌反對派「民主黨」宣布,將會委託有公信力和獨立的民意研究機構,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屆滿(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一個全港性的科學民意調查,更準確地瞭解民意,以便跟隨。隨後,幾乎所有反對派議員,包括仍未表態和先前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也相繼表示願意按民調結果,決定去留。
如果我有幸成為這個「民意調查」的其中一個調查對象,我不會選擇「總辭」,我會選擇「留任」。原因很簡單:雖然「留任」也會有些害處,但不及「總辭」般大,不及「總辭」般嚴重;因為如果「總辭」,結果就只會是「前功盡廢」,還會「後患無窮」。
近年來,反對派議員,在議會內所作出的所有努力,他們千方百計地,大龍鳳地,用盡「拉布」、「點人數」和「規程問題」等方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拖延和阻礙有害的委員會選主席,拖延和阻礙有害的法案通過,拖延和阻礙有害的撥款通過;例如:有警察加薪的財政預算案、明日大嶼發展項目等。雖然反對派議員沒有足夠票數否決,但也令到有關撥款和法案暫停下來,在議會戰線上,也算是個小勝;如果「總辭」,有關撥款和法案,定必捲土重來,並會因毫無阻撓而瞬間通過,近年來大家抓破臉皮(搲爛塊面)所作出的努力,便會付諸東海,瞬間白費,瞬間變得徒勞無功。豈不是「前功盡廢」嗎?
另一方面,除了捲土重來的,還有多年來累積下來,不少富爭議的、不易通過的撥款和法案,香港特區政府必定乘機加推,在空窗期內,全部提交「臨時立法會」通過,日後要推翻,談何容易,必定難上加難,而且這樣情況下通過的不良撥款和法案,定必危害眾生,影響深遠,豈不是「後患無窮」嗎?
另一個「後患無窮」,就是通過一些「對建制派選情有利、對反對派選情不利」的議案,從而在來屆選舉中,控制反對派的得票率,降低反對派的得票率!
眾所周知,為了遏制反對派的選情,降低反對派的得票率,特區政府現正醞釀不少容許建制派支持者更方便和更容易投票的措施,包括:投票資格的改動、參選資格的變更、容許選民身處國內投票、郵寄投票、安老院舍投票、票站長者優先、票站關愛隊等,全部都牽涉修改現行的選舉條例,如果「總辭」,反對派議員一個不「留」,這些修訂就會長驅直進,一旦生效,定必大大削弱反對派於2021年及之後各個選舉中當選的機會,影響深遠,又豈不是「後患無窮」呢?
選擇「留任」不選擇「總辭」,只是一個「兩害取其輕」的簡單決定,不要想得太複雜,也不要說得太複雜,更加不應上綱上線,說成「偽善」、「虛偽」、「妥協」或向權貴「獻媚」,有損團結。況且今時不同往日,我雖然選擇「留任」,也不會要求和期望所有反對派議員,都要跟以前一樣,繼續全部「搲爛塊面」;因為我也不想有任何一位反對派議員,在來屆選舉參選時,因為這一年曾經「搲爛塊面」,而被取消參選資格!因此,雖然全部22位都留任,「搲爛塊面」等工作,都是留待決定不再參選的反對派議員做便好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