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者分析指黎智英案件已被當局定為頭號大案,旗下的《蘋果日報》或面臨被整頓的風險,而黎智英本人或因此被送中受審。(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8月13日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因涉嫌違法港版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被捕,其後以30萬保釋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獲准保釋,據報他有5,000萬港幣的資產亦遭凍結。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昨日發表文章,他認為黎智英一案已被定性為國安法下的頭號大案,而《蘋果日報》或面臨被整頓的風險,黎智英或因此被送中受審。
前資深中國新聞工作者,目前任職浸會大學新聞系的高級講師呂秉權在《明報》發表文章,他分析了國務院港澳辦的聲明,中共官媒和左報報導,認為黎智英一案已被定性為國安法實施後的頭號大案,駐港國安公署或會接手此案。北京當局代言人,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壹傳媒為有政治立場的組織,呂擔心《蘋果日報》之後有可能被當局整頓。
先定性後打擊 黎智英案被定為大案要案
據《立場新聞》報導,呂秉權認為,有趨勢看到北京當局將壹傳媒、《蘋果日報》定性成具煽動性的政治組織;過往北京當局常常通過定性某一事件,將日後對事件的行動及打擊合理化。他表示,今次《環球時報》用「政治搏鬥」和「涉外政治勢力」等字眼指控及定性事件,被冠以此罪名的新聞機構將不受有關新聞自由及新聞機構運作的法例保障,包括對新聞材料的保護和出版自由;這也令當局的打壓更肆無忌憚,《蘋果日報》或要面對日常運作和資金受限制的情況。
日前,《環球時報》曾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蘋果日報》和內外政治勢力關係密切,是積極參與港內各種政治鬥爭的政治力量;又指不能把搜查壹傳媒大陸簡單地視為打壓香港新聞自由,這是政治力量的搏鬥。《大公報》也同樣引述劉兆佳,將壹傳媒定性為「有政治立場組織」。
呂秉權分析,《環球時報》將黎智英案定為「大案、要案」;同時中共在港喉舌《大公報》的 A1 頭版用八成版面刊登黎智英在被反綁雙手帶走的巨型照片。這被呂秉權形容為「破格大相」,比例之大十分罕有,篇幅大到甚至超過八年前習近平出任中共總書記所用版面。他認為《大公報》的做法正凸顯北京視黎智英案件為頭號大案。
黎智英被扣以「七宗罪」或面臨送中受審
國務院港澳辦日前發表聲明直指黎智英是勾結外部勢力,是反中亂港分子的代表人物,必須依法嚴懲。呂秉權指聲明提及「反中亂港分子」有七宗罪,包括:一、長期「逢中必反」;二、投靠外國、境外勢力,做其政治代理人;三、協助其干涉香港事務並對中國進行分裂、顛覆、破壞;四、告「洋狀」、要求制裁中港官員;五、策劃、組織非法抗爭;六、傳謠、煽動和支持暴力;七、向反中亂港和「港獨」分子提供資金。
換言之,中共不可以讓香港有民主,任何推動民主、自治的行為皆被定性為顛覆、奪權、煽動等罪名,何況在新聞界抗爭前線的《蘋果日報》和黎智英。
呂秉權認為「七宗罪」是北京對黎智英案的定性,也代表北京當局的立場,國安機構或會以此為指引進行下一步行動。他對《立場新聞》表示,香港傳媒一直是北京當局要整頓的對象;港澳辦的聲明以「製造和傳播謠言、煽動和支持暴力」來詮釋傳媒工作。除了《蘋果日報》,任何有明顯政見、號召力和社會關注度或有對外聯繫的傳媒,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紅線,被扣上「反中亂港分子」的帽子。他指,香港的新聞自由已面臨相當嚴峻的形勢,沒有人知道地雷埋在何處,沒有人可以保證自己絕對安全,目前有太多不確定因素。他認為記者在現時要小心行事,因為現時沒有人清楚知道當局的執法標準,而標準和解讀的主導權都在北京當局手中。
此外,呂秉權還指,《環球時報》曾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回應黎智英案,指該案可能涉及復雜的涉外因素,進一步收集證據線索有難度,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可能參與或直接接手案件;呂秉權詮釋此說法,指黎智英有機會被送內地受審。田飛龍在同一篇報導中還指出,若黎智英是主犯,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中共會自食其果
身處美國遊說,積極推動香港民主的袁弓夷表示,日前當局高調逮捕黎智英等10人,並派出逾200警力大肆搜查壹傳媒大樓的做法,已經令美國方面對中共不存在任何幻想。袁弓夷指,此前美國方面有聲音表示須再觀察中共,目前這些人也銷聲匿跡。他透露蓬佩奧不想再和中共拉鋸,會採用「一鍋端」的做法,即出重手將中共一次性擊垮。外界認為今次黎智英被捕,已經引發香港和國際社會的憤怒,若黎智英被送內地受審,中共當局則是自取滅亡,在全世界圍剿下走上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