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七一當日大批防暴警察佈防,阻止市民遊行表達訴求。(圖片來源:李天正/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7月3日訊】「港版國安法」正式在香港實施,香港民主派將其形容為將「23條」、《逃犯條例》修訂和國民教育「三合一」的超級惡法,更凌駕於香港法律及《基本法》,猶如「一國兩制的死亡證」。港版國安法將如何影響香港人參與政治?逐漸逼近的9月立法會選舉又將會怎樣?
「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前夕,香港政治界瀰漫一股肅殺氣氛,多個民運組織突然宣布解散。香港公民黨黨魁、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指,面對效力極為強大的國安法,政治組織都被迫根據法條內容,決定該放棄哪些理念以及計劃。
國安法生效 政團紛紛解散
「國安法通過後,港府形同藉由該法來向社會大眾表示,他們將不再容忍與政府規定不相符的意見。這個情況迫使很多組織必須做出艱難的抉擇,而我可以理解他們為何選擇解散組織。」楊岳橋說。
對香港政治人物而言,國安法定義模糊卻效力極廣,根本無法清楚界定「紅線」何在。楊岳橋說,北京似乎打算透過駐港國安公署來介入許多香港本地事務。由於人大常委會握有法例的最終解釋權,因此所以政治人物在香港所從事任何活動,都有可能被香港國安委員會與駐港國安公署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以國安法四大罪行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為例,北京對「勾結」的定義非常模糊,政治人物接受外國媒體採訪或與外國朋友分享香港當地情況,都可能被視為勾結,「如果依照中國政府在其境內如何用類似法律對付人權律師或倡議人士,我們應該明白國安法實行後,任何假設性的情境都有可能發生。」楊岳橋告訴德國之聲。
駐香港多年的澳洲作家與律師戴安通(Antony Dapiran)表示,國安法形同阻斷了香港人能繼續參與政治的所有途徑,不論是參與選舉丶和平示威或是比較激烈的抗爭行動,都已被國安法定義為「違法行為」。「香港年輕人必須面對一個非常悲哀的現實,那就是不論他們試圖透過哪個管道參與政治,香港政府總有辦法中斷他們的計劃。」
香港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港版國安法」第35條提到,若被判違反國安法,即會喪失參選資格和公職,包括參與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委選舉。律政司長鄭若驊被問到被定罪者是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時,直認條文沒有列明喪失多久,有機會是終身。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1日在泛民記者會上形容,這凸顯「港版國安法」具凌駕性,已超越《基本法》及香港普通法。如《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因刑事罪被定罪超過3個月,則5年內不能參與任何選舉;但根據國安法條文,一旦被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則永遠不得參選。
她形容,國安法是一國兩制的「死亡證」,香港人已無法用過往的邏輯、理性、文明以至制度,去解釋港區國安法,「整件事就是人治,香港以前一直奉行的制度,已經無法回頭了。」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也形容,香港已淪為「一國一制」,大陸以專制、獨裁、人治為香港立法,「將內地的語言、概念、手法全放進去」。
料立法會選舉將現DQ潮
踏入7月,香港民主派原本正在積極備戰9月立法會選舉,準備在區議會選舉大捷的基礎再下一城,爭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民主派即將於7月11日與12日展開9月立法會選舉的初選。
惟國安法通過後,勢將成為當局操弄立法會選舉的利器。香港大律師與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說,相信港府將大量判定泛民候選人失格,藉此防止泛民在9月的選舉中取得多數議席,「中國政府無法阻止上百萬的香港民眾上街投票,但是他們可以透過國安法來判定他們失去參選資格。我認為他們會運用國安法來阻止最令他們擔憂的一些政治人物投入9月的選舉。」
民主派運作空間大大受限
就算能夠進入議會,民主派議員的運作空間也已經被嚴重壓縮。戴安通指,民主派作為香港的反對黨,主要仰賴在立法會內阻礙議事與在立法會外發起示威游行來參與政治。然而國安法實施後,不少民主派長期仰賴的政治參與模式已成為違法行為了。「國安法中部分法條甚至暗示在立法會內妨礙議事可能被視為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所以這也顯示國安法將大大限縮民主派未來能採取的政治參與模式。」戴安通說,這也是香港民主派未來面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