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雜篇》書中,記載:
唐紹自幼通徹明悟,知道前世的事,一切都記得很清楚,但從來沒有對別人說過,就是妻子兒女,也不知道。他後來擔任給事中(朝廷大臣之類的官),同鄉的對門,有一位叫李邈的郎中。唐紹休息的日子,常常召來李邈談笑,感情很融洽,有時還準備了酒食,在中堂對食。
李郎中也不知道:唐紹為什麼要這樣做?妻子對唐紹說:「你有盛名,又居清要的高職,結交朋友,應該謹慎。李邈這人不是很高雅,你卻與他那麼要好,我對你的所為,很不贊成。」唐紹默然,過了一會兒,才說:「這不是你所知道的。」唐紹與李邈,更加交好了。
唐玄宗於開元初年,在驪山演武。唐紹當時代理禮部尚書。玄宗親自擊鼓,還不到三個回合,兵部尚書郭元振,突然請玄宗下詔:停止演習!玄宗大怒,命人把郭元振,拉到大旗下坐著。張說(人名)跪在玄宗馬前,奏道:郭元振對社稷有保護之功,應該赦免一死。」於是玄宗釋放了郭元振,但餘恨未消,還是下令:要斬了唐紹(因為唐紹當時代理禮部尚書)。
在此前一天,唐紹乘著沒死的機會,對妻子說:「我與李邈交好,必須在死以前,才能說明,如今時候到了!我自幼就知道前生的事。明天驪山演武,我恐怕難免一死了。我的前生,是某家的女子,成年之後,嫁給灞陵王家的兒子,婆婆對我很嚴厲。我當時十七歲,冬至前一天,婆婆讓我親自下廚房,準備過節的飯食。及至完畢,我已經很勞累了,婆婆又讓我縫製羅裙,到天明時,要穿上招待客人。我在燈下縫紉,擔心做不完,到了深夜,還沒有休息。忽然有一條狗,撞開門進入房內,碰著燈,燈倒了,燈油灑到了裙子上。我又怕又恨,就呵斥那條狗。狗往門外跑,但門是反關著,它撞不出去,就慌慌張張地趴到床下。我再點燃燈,準備收拾裙子上的油污,可是已經全弄髒了。我怕婆婆責罵,又惱恨那狗把燈撞翻,便抬起床,用剪刀刺那條狗,正好刺中它的脖子,而剪刀也折斷了一股,我又用剩下的一股再刺它,一會兒狗就死了。
天明時,我拿著裙子稟告婆婆,婆婆正在責罵我,我丈夫恰好從外面進來,問起緣故,便從床下拉出那條死狗,放在婆婆面前,事情才算緩解。
我十九歲時死了,便轉世為今天的唐紹,以往所殺死的狗,就是李邈。我明天的死,正是因緣報應,行刑殺我的人,就是李邈!報應是天理之常,你不必驚慌。」
及至次日演武,因誤被斬,執刀的人,果然是李邈。開始一刀,沒有砍斷脖子。而刀斷,換刀再砍,唐紹才被殺死。死生之報,簡直如形影一般,至於刀折,也跟唐紹(前生是女)殺狗時的情況,沒有兩樣。可知神明之不可欺騙了!
《唐史》說:唐玄宗很快就後悔殺死唐紹了,只因為李邈行刑太急,終身不再錄用李邈。
正是:
這個故事特稀奇,
因果報應透玄機;
循循善誘講得好,
淨心說理不偏急。
自講自己不要命,
欠命還命不迴避。
此即人間大丈夫!
頂天立地皆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