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善惡必報是天理。(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世人渾渾度日,不信因果,多以為天理不昭,惡人橫行,故作惡而不以為意。宋代流傳至今的《太上感應篇》舉證歷歷,下文為惡人張和,外號「張獻忠」(流寇)的生動事例。
俗語有言「身在公門好修行」,公務人員心存善念以職務之便為眾人服務,公家單位反倒是積累福德的好場所;張和身為衙門差役,卻反其道而行,心狠手辣。久坐酒肆茶館,竊聽他人言談並以小抄記錄,伺機而動,無事生非從而敲詐獲利;如不順從,就誣賴其為盜賊或以命案牽連,直至家破人亡而不止。
某日張和得知一寡婦與幼女相依為命,便想方設法加以侵佔,強取寡婦為妾,姦淫其女;爾後懷疑婦人有婚外情,將其害死,又賣其女為娼。另有一富有人家臨溪畔而居,不料一具浮屍自上游漂流而下,張和卻謊稱自己是無名屍的家屬,指賴富戶是殺人凶手;富人因誣告而入監後,張和進而向富人家屬敲詐數百銀兩,並買通獄卒將富人害死於獄中。富人之子不服向上控告申冤,張和竟另行托囑盜匪,綁架富人之子於山僻無人處,將其推落懸崖而死。富戶絕後,家破人亡。張和惡狀不僅於此,他還曾姦淫女尼,逼得女尼最後自縊而亡,女尼師父畏於張和權勢,不敢張揚報官。
朝廷命官「典史」在地方上掌管緝捕和稽查獄囚,雖屬九品以下文職外官,但縣丞、主簿等職位裁併時,就由典史兼任。張和與某典史交好,每有訴訟都與之勾結分贓,並留有字據憑證。該名典史任滿歸鄉之際,張和知其身懷鉅款,率無賴假意送行,中途趁機搶奪一空。該典史自知以其微職,不應懷有鉅款,與張和平日往來又留有字據,有冤申不得,羞憤至極,於是投河了斷,妻離子散。貪婪的張和路見古寺有銅觀音一座,也不放過;謊稱要恭請回家供養,到手後卻將觀音像截斷,變賣成銀兩。
好不快意的張和召集親友歡聚慶生,杯觥交錯間,忽見張和酒杯一摔,睜大雙目驚恐說道:「冤家來了」語畢就倒地不起。不一會,張和以寡婦聲自言:「你強佔我母女,又將我慘殺,理該抵命。」張和應聲道:「該抵」語畢遂一跳而起,取菜刀割除自己的生殖器。不久,張和又以富人父子聲自言:「你謀我家產,又傷我命,理該抵命。」張和應聲說完「該抵」後,立即用刀割下自己的雙耳、挖出自己的雙眼。接著,張和以幼尼聲曰:「我出家修行,因你姦污而自盡,我奉觀音菩薩旨意,要你抵命。」張和連聲回「該抵」後,又用刀切下自己的鼻子,斬斷左手的五根手指頭。最後,張和以典史聲自說:「我與你相交,還當你是好人;誰知你暗藏不良之心,害得我身死家亡,今日相逢,要叫你一一現世現報償還。」張和遂用刀剁斷自己的肢體,又割斷自己的腦袋,頭顱滾落於地,眾目睽睽之下零落慘死。不到一年的時間,起火燒家,殃及妻女,可謂報應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