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的30個大漢奸及其下場(圖)

作者:高會民 發表:2019-10-19 08:4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6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左)偽滿洲國元首溥儀。(右)南京偽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
九.一八日本侵華後,偽滿洲國元首溥儀(左),偽南京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右)。(網絡圖片)

提要:九.一八事變後,在全民族抗戰的同時,中國的國土上也出現了溥儀、汪精衛、陳公博漢奸,其中陳公博、周佛海是中共的一大代表。

1940年3月30日,偽「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衛出任主席。

在二十五史中,只有清史稿中有「漢奸」一詞的正式使用,當時「漢奸」的涵義與現在使用方式和含義有很大的區別。在近代中國,漢奸的定義很明確。漢奸指內奸,近義詞賣國賊,是指有「賣國」的能力,對國家民族產生侵害確有實際行為的中國人。字面上的意思是指「背叛漢族的人,後來被引申為背叛中華民族之人。」大多情況下泛指出賣中國國家利益,通敵或叛國的中國人。《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2014年出版)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後泛指投靠侵略者、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中華民族的敗類。」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加快了侵略中國的步伐,中國人民由此開始了長達十四年的抵抗日本侵略的戰爭。從1937年七七抗戰開始,抗日戰爭進入全民族抗戰時期。中華民族經過浴血苦戰,付出了重大民族犧牲,終於在1945年8月贏得最終的勝利。

在全民族抗戰的同時,中國的國土上也出現了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漢奸。日本人為更好地統治佔領區,先後扶持、建立了滿洲國、察東特別自治區、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蒙古聯盟自治政府、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後改為華北政務委員會)、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後並入汪偽政權)、偽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等十多個傀儡偽政權。由此產生了一批實際為日本侵略軍服務的偽政府官員,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漢奸」。

戰中,國民政府於1938年制定《懲治漢奸條例》;戰後,1945年11月,國民政府頒布《處理漢奸案件條例》。至1947年10月,全國共有14932人以「漢奸罪」被判刑;其中死刑369人,無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數據來源:孟國祥、程堂發著《懲治漢奸工作概述》)

我基本上按照偽政權出現的時間順序,把一些著名的漢奸介紹如下,讓大家記住這些中華民族的敗類,記住他們的醜惡嘴臉。

一、愛新覺羅溥儀(1906年~1967年),滿清末代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普遍承認的最後一個皇帝。1908年即位時年僅3歲,實權由其父攝政王載灃掌握。辛亥革命以後被迫退位,清朝就此覆滅。

退位後的溥儀,因為民國政府的《清室優待條件》而能繼續住在紫禁城內,並保留「大清」國號(只限在紫禁城內)。期間曾於1917年7月在張勛等保皇人士支持下,宣布清朝復辟,但僅12天便告失敗。1924年11月5日,馮玉祥的軍隊將溥儀驅逐出紫禁城。1931年11月以後溥儀投靠日本人。

1932年3月1日由日本人的一手操縱的「滿洲國」成立。偽滿洲國初期為共和體制,以清遜帝愛新覺羅溥儀為元首,稱號為「執政」,年號「大同」。1934年3月1日,溥儀正式登基稱帝,年號「康德」。1945年8月日本戰敗,同年8月17日午夜至18日凌晨,溥儀在通化臨江縣舉行退位儀式,宣讀《退位詔書》,「滿洲國」正式滅亡,溥儀被蘇軍逮捕關押。1950年8月,蘇聯方面將溥儀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1959年12月溥儀被最高人民法院特赦,1967年10月17日因病在北京去世。

二、鄭孝胥(1860年~1938年),漢族,福建閩縣(今福州)人。他是晚清的改革派政治人物,也是偽滿洲國建國的參與者之一,滿洲國第一任國務總理。

1911年辛亥革命之後,鄭孝胥以滿清遺老自居,任溥儀的內務大臣與顧問。在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後,他安排溥儀住進日本使館。1925年隨溥儀從北京潛逃至天津日租界。與日本方面多有接觸,致力於溥儀的復辟。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鄭孝胥力勸說溥儀前往滿洲,並與日本人達成建立滿洲國的協議,起草滿洲國國歌和《建國宣言》。偽滿洲國成立後,鄭孝胥出任國務總理兼陸軍大臣、文教部長,並且與日本關東軍代表武藤信義簽定《日滿議定書》,承認日本在滿洲國的特殊地位與駐軍權。滿洲國的內閣雖然各部總長都是中國人,但實權卻掌握在日本人手裡。

鄭孝胥後來反對日本方面對滿洲國的壓制,1938年於新京(今長春)暴卒(有傳言為日人所毒殺),偽滿洲國予以「國葬」。

三、張景惠(1871年~1959年),今遼寧省臺安縣人。原為東北軍將領,1931年九一八後投靠日本人。

1932年2月16日,張景惠、熙洽、臧式毅、馬占山參加了日本策劃的滿洲國建國會議。會議按照日本關東軍的旨意,成立了東北行政委員會,張景惠任委員長。3月1日,東北行政委員會發表「建國宣言」,宣布「創立滿洲國」。

1935年5月,張景惠接替鄭孝胥出任滿洲國國務總理大臣,此後一直任至1945年。1937年七七事變後,張景惠宣佈滿洲國進入戰爭狀態,支持日軍侵略中國的活動。1945年日本投降後,張景惠被佔領長春的蘇聯紅軍逮捕並押往蘇聯伯力。1950年,被蘇聯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1959年1月11日張景惠病死。

四、李守信(1892年~1970年5月),蒙古族。熱河卓索圖盟(今遼寧朝陽、阜新)土默特右旗人。

李守信原為東北軍騎兵第17旅的團長、代旅長,1933年2月率部投降日本。同年9月,日本軍設立察東特別自治區,任命李守信為行政長官。1937年10月,在日軍的援助下,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成立。李守信升任蒙古軍總司令。1939年9月,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成立,他繼續任蒙古軍總司令。

日本投降後,李守信和德王一起從事「蒙古自治運動」。1947年所部被中共全殲於開魯。1949年他赴阿拉善旗參與德王發起的「西蒙自治運動」,12月中旬隨德王逃入蒙古人民共和國。1950年9月,李守信被從蒙古引渡歸國受審,以偽蒙疆政府戰犯入獄。1964年獲特赦釋放,獲聘為內蒙古自治區文史館館員。1970年5月,在呼和浩特病亡。

五、殷汝耕(1883年~1947年),浙江溫州平陽人(今屬蒼南)。光緒三十年(1904)官費留學日本,後加入同盟會,追隨黃興參加辛亥革命。在北洋政府財政部裡擔任司長,是北洋政府中的日本通之一。殷汝耕也用妻姓,取了個日本名叫井上耕二。

1935年11月,在土肥原賢二慫恿下,冀東「非武裝區」專員殷汝耕宣布「自治」,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後改組為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出任行政長官,並宣布脫離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通縣、臨榆、撫寧、昌黎、盧龍、遷安、灤縣、樂亭、豐潤等二十二縣納入其管轄範圍,因此被國民政府通緝。

殷汝耕後來在1937年7月29日發生的通州事件中失去了日本人的信任,1938年2月1日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被並入王克敏的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抗戰勝利後,殷汝耕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1947年被判處死刑。12月1日上午,殷汝耕在北平監獄刑場被槍決。

六、徳穆楚克棟魯普(1902年~1966年),人稱德王,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人。1908年襲札薩克多羅杜稜郡王爵職,1913年北洋政府授為札薩克和碩杜稜親王,主張內蒙古獨立。抗日戰爭時期與日本侵略軍合作在察哈爾、綏遠兩省境內(今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建立了傀儡政權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並擔任要職。

新中國成立後,德王作為蒙疆首要戰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押,1950年被囚禁於張家口。1963年被特赦,並被聘為內蒙古自治區文史研究館館員,1966年病亡。

七、夏恭(1872年~1941年),山西大同人。他中過前清舉人,當過知縣。

1937年,日軍佔領山西省大同縣。夏恭被日人招聘,在大同組織晉北治安維持會。10月,親日地方政權晉北自治政府組成,夏恭任最高委員。這時夏恭已年近七十,實際上由日人最高顧問總攬一切政事。偽自治政府標榜的施政綱領為「感謝皇軍,剷除紅匪,發揚道義,建築樂土」。區區十六字,其賣國賊嘴臉昭然若揭。夏恭於1941年病死。

八、于品卿(1886年~1945年),直隸冀州南宮縣人。于品卿原本是張家口的實業家。1937年8月日軍佔領張家口。于品卿投靠日本人,被任命為察哈爾治安維持會委員。9月偽察南自治政府組建,于品卿任最高委員。1939年9月,于品卿任偽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副主席。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偽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瓦解,于品卿被佔領張家口的八路軍逮捕。1945年12月23日,晉察冀邊區特別法庭在張家口市召開公審大會,判處于品卿死刑。第二天上午,于品卿被執行死刑。

九、蘇錫文(1889年~1945年),福建廈門人,早年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

抗日戰爭期間,於1937年12月5日任日本扶植下的上海市大道政府市長。1938年10月,任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長;1940年傅筱庵被刺身亡後,曾短暫代理市長一職。1945年病死。

十、王克敏(1876年5月4日~1945年12月25日),浙江杭州人。中華民國成立之後,曾經三度出任北洋政府的財政部長。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王克敏於同年12月14日出任日軍扶植的傀儡政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長。1940年3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並入汪精衛的南京偽國民政府之後,王克敏改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名義上王克敏歸汪精衛管轄,事實上自成體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之後,王克敏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12月25日於獄中自殺身亡。

十一、齊燮元(1885年~1946年),順天府寧河縣(今屬天津市)人,原為直系軍閥的一個將領。

1937年12月,齊燮元參加王克敏創建的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任治安總長。此外,還兼任清鄉總署督辦、議政委員會常務委員。1940年3月,臨時政府並入汪兆銘的偽南京國民政府,被改制為華北政務委員會。齊燮元任該委員會委員兼治安總署督辦。此後,齊燮元組織華北綏靖軍,任總司令。1943年2月,就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內政總署督辦,兼任咨議會議副議長。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齊燮元以漢奸罪被國民政府逮捕;1946年12月18日,在南京被執行槍決。

十二、王揖唐(1877年~1948年),安徽合肥人。光緒三十年(1904年)末科殿試二甲第五名進士,後留學日本。曾在北洋政府中擔任要職。

1937年12月14日,王揖唐參加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歷任議政委員會常務委員、賑濟部總長、內政部總長。1940年3月,偽南京國民政府成立,王揖唐任考試院院長。6月,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

日本投降以後,1945年12月,王揖唐在北平被逮捕。1946年9月,河北高等法院判處其死刑,南京首都高等法院確認該判決。1948年9月10日,他以「為敵宣傳戰功,叛國親日,五次舉行治安強化運動,供敵糧食、金錢及其他物資,增強敵人實力」等罪名,在北平被槍決。

十三、湯爾和(1878年~1940年),浙江杭州人。曾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次長、總長,內務部總長、財政部總長等職。

1937年12月14日,侵華日軍在北平成立傀儡政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湯爾和為議政委員長。1940年3月,汪精衛政權在南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改稱華北政務委員會,湯爾和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常委兼教育總署督辦。同年11月8日,湯爾和因肺癌在北京病死。

十四、梁鴻志(1882年~1946年),福建長樂人。中華民國段祺瑞任臨時執政時,梁鴻志任臨時執政秘書長。

1937年末,梁鴻志籌備組織親日政府。第二年3月28日,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梁任行政院院長兼交通部部長。1940年3月,南京偽國民政府成立。梁任監察院院長兼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同時維新政府解散。梁任該職務直到1944年11月改任立法院長。

日本戰敗後,1945年10月19日,梁鴻志以漢奸罪在蘇州被逮捕,1946年6月21日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判處其死刑,同年11月9日被槍斃。

十五、溫宗堯(1876年~1946年),廣東省新寧縣(今臺山市)人。早年入香港官辦中央書院,和孫文是校友。

1938年2月,溫宗堯同日本人勾結,開始和梁鴻志組織親日政府。同年3月,在南京成立了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溫宗堯任立法院院長。1940年3月,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成立,溫宗堯就任司法院院長兼中央政治委員會當然委員。

日本投降後,1945年9月27日,在上海被國民政府逮捕。第二年7月8日,以漢奸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同年中在南京獄中病死。

十六、陳群(1890年~1945年),福建長汀人。原為民國內政部政務次長,首都警察廳廳長。抗日戰爭爆發後,陳群受日本人的引誘,參與梁鴻志組織漢奸政府的活動。1938年3月,陳群出任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內政部長。1940年3月汪精衛政權成立後,陳群任行政院內政部長。1944年汪精衛死後,陳群就任考試院院長。

日本投降後,1945年8月17日,陳群在南京寓所內服毒自殺身亡。

十七、傅筱庵(1872年~1940年),浙江鎮海人。清末及民國的實業家、銀行家。

1938年10月,出任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上海特別市市長,南京偽國民政府成立後留任。1940年10月10日,傅筱庵在睡夢中被軍統策反的僕人朱升源持刀砍死。他是被戴笠所刺殺的最高級別漢奸之一。

十八、汪兆銘(1883年~1944年),字季新,別號精衛(亦為其筆名),歷史多沿用其號,稱其「汪精衛」,中國近代政治人物,祖籍浙江山陰(今紹興縣),生於廣東三水,清末秀才、公費留學生,畢業於日本法政大學。青年時參加革命組織中國同盟會,1910年,因謀刺滿清攝政王載灃失敗,被捕下獄問死。後在肅親王善耆斡旋下,改判終身監禁;辛亥革命成功後獲釋。早年擔任孫文的秘書,歷任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軍事委員會主席、行政院長、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中國國民黨副總裁等職。

抗戰期間,汪兆銘主張所謂「和平救國」,與日本人合作在南京組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40年3月,出任偽行政院長兼國府主席。1944年11月10日病死在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後來屍體葬於南京梅花山。1946年1月21日,國民政府陸軍總司令何應欽派工兵將汪墳炸毀,屍體火化,墳址被夷為平地。

十九、陳公博(1892年~1946年),祖籍福建上杭,生於廣東南海。曾經為中共一大代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大會中央執委。

抗日戰爭開始後隨汪精衛任偽南京政府立法院長,是汪政府內第二號人物。汪精衛病死後,1944年12月,陳公博代理汪偽政權主席、行政院院長等要職。日本投降後,1945年8月25日,陳公博夫婦等人乘機秘密飛抵日本,10月3日被中國政府引渡回南京。1946年4月,以「通敵謀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6月4日,執行死刑。

二十、周佛海(1897年~1948年),湖南沅陵人。他是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中共一大代表之一,後成為國民黨高官。

汪偽政權成立後,周佛海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是該政權的第三號人物。1944年3月,汪精衛去日本治病期間,周佛海代行行政院長。日本投降後,1945年9月30日,國民政府下令逮捕周佛海。1946年10月以「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罪行,被判處死刑。1947年3月減為無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臟病發作死在監獄中。

二十一、陳璧君(1891年~1959年),原籍廣東省新會,出生於馬來西亞檳榔嶼喬治市,為南洋巨富陳耕基的女兒,汪精衛之妻。

汪精衛在南京建立偽政權後,她夫唱婦隨,成為汪偽政權的「第一夫人」。日本投降後,陳璧君被國民政府誘捕入獄。被判處終身監禁。陳璧君於1959年6月17日病死在上海獄中。

二十二、梅思平(1896年~1946年),浙江永嘉人。五四運動時,梅思平是北京大學學生,為學生運動的參與者。

1938年,與汪精衛一起逃到越南河內。汪精衛政權成立後,其先後出任工商部、實業部、內政部部長,浙江省政府主席等職,其地位僅次於周佛海。抗戰勝利後,梅思平在南京被捕。1946年5月9日,高等法院判決:梅思平「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他是汪偽政權中在南京受審的第一人。9月14日,梅思平被槍決。

二十三、褚民誼(1884年~1946年),浙江湖州府(今吳興區)人。

原為國民黨元老,後追隨汪兆銘投靠日本人,任偽行政院副院長兼外交部部長。當時,人們對汪陳夫婦手下的漢奸,以「陳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筆,褚民誼的腿」並稱。1946年3月21日,褚民誼被以漢奸罪判處死刑,8月23日,執行槍決。

二十四、任援道(1890年~1980年),江蘇宜興人。偽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兼軍事參議院副院長、代理院長,偽江蘇省保安司令,偽上海市市長。

抗戰勝利前夕,他率軍歸順重慶國民政府。日本投降後,任援道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便以200根金條賄賂有關方面,舉家逃到香港。1949年後又遠飛加拿大定居,1980年死於異國他鄉。

二十五、李士群(1905年~1943年),浙江省遂昌縣人,曾經為中共黨員。

汪偽政權的特務頭子,任「剿共救國特工總部」負責人、偽江蘇省省長,1943年9月被日本憲兵下毒害死。

二十六、鮑文樾(1892年~980年),滿族,奉天鳳凰人,原為東北軍將領。汪精衛政權成立,鮑文樾任軍政部長、陸軍部部長、參謀總長等職。

日本投降後,鮑文樾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1947年3月被判處死刑。同年5月20日,減刑為無期徒刑。1949年他被押往臺灣繼續收監。1975年釋放。1980年4月,鮑文樾在臺北市病逝,年89歲。

二十七、丁默邨(1901年~1947年),湖南常德人。

汪偽政權的特務頭子,曾任汪精衛政權社會部長、交通部長、社會福利部長、浙江省主席。1945年9月被國民政府逮捕,1947年7月5日於蘇州獅子口監獄刑場被國民政府處決。

二十八、楊揆一(1885年~1946年),土家族,生於武昌。1941出任汪精衛政權參謀本部部長,並兼任清鄉委員會委員。1942年後,又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武漢綏靖公署主任、湖北省保安司令,軍事參議院院長。日本投降後,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於1946年被處決。

二十九、羅君強(1902年~1970年),湖南湘鄉人。早年曾為中共黨員。1940年3月,追隨周佛海加入偽南京國民政府,任中央政治委員會副秘書長兼邊疆委員會委員長。1942年3月,他任司法行政部部長。

日本投降後,1945年9月30日羅君強被逮捕,1947年3月他被以漢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繼續被收監。1970年2月22日,他在上海市的監獄內病死。

三十、林柏生(1902年~1946年),廣東信宜縣人。1940年3月,隨汪兆銘加入偽南京國民政府,任中央政治會議委員兼行政院宣傳部部長。1944年12月,任安徽省省長。

日本投降後,林柏生隨陳公博流亡日本。10月3日,和陳公博一道被送還中國。1946年5月31日,首都高等法院以「漢奸罪」判處林柏生死刑。10月8日,林柏生在南京老虎橋監獄內被處決。



責任編輯:李曉真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