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癌症病人,醫師通常先區分為:可治癒性的或是以延命及緩解症狀為主的兩類治療。(圖片來源:Adobe Stock)
面對癌症病人,我們通常先區分為:可治癒性的或是以延命及緩解症狀為主的兩類治療。我的老師Carbone教授教給我們的第一堂課就是「偶能治癒之,經常治療之,永遠照顧之」。當治癒是目標時,副作用可以要求大些;但以減緩症狀為目的時,副作用就必須很講究,不應該不僅治不好他的病,卻反而增加他更多的麻煩。第一、二、三期的病,無論能否開刀,皆有機會治癒,如果不能開乾淨,要考慮先做低劑量放射化療,來縮小腫瘤以及產生些許免疫力,再開刀。如果完全不宜手術,仍然有可能只靠放射線或藥物達到治癒的目的,不可輕言放棄。
目前癌症醫療準則幾乎已將所有第一到第三期的病患治癒方法訂出遵行準則了,有制度的醫院很少會有太不一樣的做法。至於姑息性的療法,決定於根據什麼文獻證據、傳統效果及醫師經驗、副作用大小、費用多寡、個人身體狀態、癌的惡性度以及病患其主治醫師的見解與態度等等,就比較沒有治療準則。每個藥都有他仿單上記載的適應症,通常是藥廠花大錢,執行大型臨床試驗的結論,即使已有文獻報告該藥可用在不同的情況下,但經濟效益若不高,藥廠也不會花大錢再去申請適應症,此時醫師拿來用在別的病,或不同的方法,或不同的劑量來使用就稱為「適應症外使用」。
由於癌症多樣化,常要與他藥併用,此種方法非常常見,超過80%的醫師會這樣用藥,也合理合法。藥廠不能推銷適應症外用法,但醫師可以自行負責的使用,有時稱之為孤兒藥的用法。例如抗憂鬱劑用來增加止痛藥效果,鎮定劑用來止吐,許多藥改為放在舌下吸收,各種抗癌藥由動脈導管注射、腹腔注射、腫瘤內注射等等皆是。許多要病人自費的部分就是「仿單適應症外使用」,因為保險(包括健保)是不付錢的。通常較會幫病人著想(想辦法)的醫師,比較傾向「適應症外用藥」,因為他面對束手無策的病情,也會有很大的壓力。
癌病過度積極強勢的治療往往是反效果,並不等於高治癒率或高存活率。(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癌病專家季匡華指出,過度積極強勢的治療往往是反效果,並不等於高治癒率或高存活率。40年前,腫瘤醫師治療癌症都是講求「徹底才有機會」,不論是手術、化療或是放療,現在回想起來都過當的治療了。現在對癌病生物學愈來愈瞭解,各種標靶藥,低副作用的用藥或用法,低副作用的治療儀器、技術陸續發明出來。治療癌病要先確定病患風險,高風險的癌病,略為積極些,低風險的癌病,盡量保守些。尤其小兒癌的放療,非常講究副作用降低的精神;對老年人也必要用比較保守的治療方式。這麼多年來,在醫界的努力下,已經有許多降低治療強度並不影響療效的臨床報告。相關的研究已有許多,包括︰
⑴手術後輔助性化療做幾次即可?
⑵放射劑量可以降低嗎?
⑶能否只做一種治療而不需要手術、放療、化療併用?
⑷具特殊的生物指標是否可以減量?
⑸節拍式的化療是否一樣好?
⑹能否用標靶藥取代化療?
⑺提早用免疫治療能否免掉化療?
⑻能否用內視鏡手術取代傳統手術?
⑼手術前放射治療能否接著開保守手術?
⑽能否降低手術大小以保留器官療法?
⑾精準醫學的基因檢測判斷是否可以免去化療或放療?
長得快的腫瘤的DNA或相關生長的酵素較容易受到化學治療藥物的攻擊,所以即使要說「毒」,被毒死的癌細胞比率還是比正常細胞多得多,但生長得快的正常細胞像造血細胞、口腔黏膜、腸黏膜、頭髮、皮膚等,也相對易受傷害。雖然化療無可避免這些相關的副作用,有些會引起噁心,但化療不會引起疼痛,每種藥的副作用也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打完一輪化療,通常我們等正常細胞恢復再打下輪,連續幾輪後有效率(腫瘤所小直徑超過30%的比率)一般平均在40%~60%之間,卻也是過去幾十年最重要的癌症治療方法之一。化療很少單藥物治療,多合併2~3種藥物一起用。化療最擔心的副作用就是掉白血球,引起感染敗血症,血小板過低引起出血以及其他急性副作用。不易恢復的長期副作用較少見。
放療雖然是局部治療,但每個組織都有放療劑量的上限,被照射部分若超過組織承受的上限,會有不可恢復的副作用。比方說是皮下組織以及肌肉纖維化,血管狹窄,食道、輸尿管狹窄,神經病變,脊髓病變等等。所以放療醫師追求治療與副作用的空間大概都抓在五年內發生嚴重不可逆副作用要<5%,否則寧可治不好,也不會再增加劑量。放療醫師因為很重視副作用的訓練,比較不會有不可預期的副作用發生。放療的急性副作用大都二週內可恢復,比較沒有那麼可怕。放療最近有個全新的概念,叫做「閃電」FLASH,超高劑量率的放療,將現行一秒鐘0.05Gy~0.5Gy的劑量提高到40GY(20~800倍),治療僅0.5秒,在此情況下,正常組織不會受傷,癌細胞卻因為DNA活躍、耗氧而受傷。如果幾年內真的進入臨床,那放療界又將起翻天覆地的變化了。
在效果、副作用與生活品質間要求取一個平衡。小孩子、年輕人我們盡量追求治癒大的機會,即使是犧牲些副作用也可以接受。因為復發畢竟是最大的副作用!不過醫師也不是神,已經盡力減量了,但個人的體質往往才是決定副作用的因素,在治療前只能參考文獻慣例用估量的,萬一有些過頭的副作用,下一次的治療再減量還來得及,也不至於耽誤病情。有些迷思「愈貴的,可能愈無副作用,可能愈好」、「愈新的就愈好」其實並不正確,同樣的,免疫治療及標靶治療也沒有「愈大劑量就效果更好」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