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右一)(圖片來源:中央社圖fl11fl中央社記者黃旭升新北攝)
【看中國2019年7月15日訊】有華人「神探」之稱的李昌鈺,最近名譽受到了很大的挑戰,因為30多年前他出庭作證的3個要案,都受到了質疑。
30年前康州殺人案:李昌鈺「毛巾血跡」證詞受質疑
據Hartford Courant網站7月2日報導,美國康州最高法院最近推翻了一起1989年的謀殺案,案中兩名嫌犯肖恩亨寧(Sean Henning)和拉爾夫伯奇(Ralph Birch)被判謀殺了埃弗雷特卡爾,嫌犯至今已經入獄近30年。
當年這起謀殺案在康州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受害人埃弗雷特卡爾被殘忍殺害。他身上有27處刀傷,滿屋子都是他的血跡。在案發現場,受害人襪子上,雪茄盒上都是血跡斑斑。
然而案件的疑點是,在如此血腥的謀殺案中,當時被逮捕的兩位嫌疑人的身上和家中,卻沒有一絲受害人的血跡,連警方認定他們逃離現場時開的車上都找不到血跡。
當年定罪的關鍵,是當年任康涅狄格州警察局法醫實驗室主任的李昌鈺博士的證詞。
他出庭證明受害人卡爾的衛生間裡有一條毛巾,而毛巾上的褐色斑點是人類的血跡,所以可以推理出兩位嫌疑人身上沒有血跡,是因為他們作案之後在受害人的衛生間裡把自己清理乾淨了。
當年的陪審團在聽取了各方證據之後,認定兩位嫌疑人犯有謀殺罪,肖恩亨寧和拉爾夫伯奇也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肖恩被判了50年,伯奇被判了55年。
本以為嫌犯入獄之後一切塵埃落定,可是20年後,這個案子又被翻了出來。
美國的the Innocence Project指出,當年作為重要物證的那條毛巾,並沒有在實驗室裡進行檢驗,而現在的DNA檢測發現,毛巾上的褐色斑點並不是血跡。
在重新開庭之後,最高法院法官Richard Palmer在長達23頁的聲明中明確指出,作為警察局法醫實驗室的主任,李昌鈺博士應該知曉衛生間裡的毛巾並沒有經過檢驗,他有責任確保他的證詞準確地反映檢測結果。
亨寧的辯護律師Craig Raabe和James Cousins則直接把矛頭指向李昌鈺博士,他們日前發表聲明表示,亨寧完全是因為李昌鈺博士的錯誤的證詞,而含冤入獄近三十年。
當年不滿18歲的亨寧,終於在30年後被假釋,成功與家人團聚,該案將隨後進行重新審判。
根據華盛頓郵報日前報導,事發後,李昌鈺博士表示自己當初說的是褐色斑點「可能」是血跡。然而1989年的庭審記錄顯示,李昌鈺博士的原話是「毛巾上有褐色五點,非常輕的污點,之後這個污點被鑑定是血跡。」
1984年凶殺案:刀上血跡被證實只是動物血跡
這並不是李昌鈺博士第一次受到質疑了。2017年,因涉嫌謀殺而被定罪的大衛.溫伯格的判決被推翻,因為有新證據證明,當年李昌鈺博士出庭做出的證詞是錯誤的。
1984年,大衛.溫伯格被控謀殺了受害人喬伊斯。控方認為,大衛把時年19歲的女子喬伊斯拖到了大橋下面,然後捅了她18刀,隨後把她的屍體拋到了河裡。當時證據的關鍵是在嫌疑人大衛的家中發現的一把帶血的刀。
當時李昌鈺博士出庭證明說,在刀上發現的血跡可能是人類的血跡,但是之後的檢驗證明血跡其實是動物血液。
而李昌鈺博士證明的在嫌疑人車上發現的受害人毛髮,經檢驗也不屬於被害人喬伊斯本人。
大衛的律師Darcy McGraw,將矛頭直指李昌鈺博士,她認為,李昌鈺博士明知道刀上的血跡是動物血跡,卻混淆事實,導致陪審團作出了有罪的判決。「這根本不是科學的侷限,這絕對是100%李昌鈺博士的個人責任。」
最終法庭作出了改判,原本應該服刑60年的大衛得到釋放,然而那時,他在監獄裡面已經待了26年之久,出獄的時候已經58歲了。
1985年康州謀殺案:運動鞋血跡的疑問
有關李昌鈺證詞被質疑的第三個案子,是1985年康州的一起謀殺案。
1985年康州發生一起謀殺案。當年李昌鈺博士在嫌犯哈桑的Puma運動鞋的鞋底裡,檢測出來有被害人泰勒夫婦的血跡,這也成為嫌犯之後被定罪的關鍵證據。
李昌鈺在審判時說,鞋上血跡的「磷酸葡萄糖變異因子為1」,這和泰勒夫婦血液檢測結果是一樣的。他作證說,大約40%的人口的磷酸葡萄糖變異因子為1。嫌犯哈桑當時被判了80年。
然而康州警察法醫實驗室於2014年7月對運動鞋進行了重新檢測,李昌鈺證實的血跡「在血液檢測中呈陰性。」鞋底的那些褐色斑點裡面檢測出來的DNA也和被害人泰勒夫婦的DNA不符。
李昌鈺:30年後對樣本重新檢測 準確度存疑
李昌鈺為自己進行了辯護,他稱「毫無疑問」運動鞋上有人血。他還說沒檢測到血液樣本,可能是因為當時的血液樣本在他檢測的時候已經用完,而且30年後的檢測準確性也存疑。
李昌鈺博士在聲明中表示,「這三十年中樣本是如何存儲的?運動鞋被保存在哪裡?這可能會對樣本產生負面影響。」
在新聞發布會結束後,李昌鈺向媒體提供了一份1985年的康州警察法醫實驗室報告,報告顯示從運動鞋中取出的紅棕色污漬在人體血液檢測中呈陽性反應。
在新聞發布會上,李昌鈺表示,他希望美國司法界組建一個科學審查委員會,對他之前出庭作證的案件進行調查,他相信自己檢查的科學性,不希望嫌犯通過抹黑他的名譽的手段來達到減刑的效果。
李昌鈺簡介
維基百科資料顯示,李昌鈺,著名偵探、刑事監識學專家,1938年出生於江蘇如皋一個富裕鹽商家庭,家中共有13位兄弟姐,李昌鈺排行11。1949年前後,他隨母親和其他家人一同遷往臺灣,其父則在搭乘太平輪前往臺灣時不幸遇難身亡。李昌鈺自言,父親的過世致使家道中落,促使他選擇投考公費的警校。
1960年他畢業後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工作;同年,他獲晉升為警長,成為臺灣史上最年輕的警長。
1964年,赴美國留學,後來任美國康乃狄克州警政廳長。
他監識過幾個重大的案件,如JonBenét Ramsey命案、OJ.辛普森案、Laci Peterson謀殺案、美軍華裔士兵陳宇暉自殺案,甚至參與調查了美國司法上最疑點重重的兩件命案:甘迺迪總統被刺殺案及其胞弟羅伯特.弗朗西斯.甘迺迪被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