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講正義、不論金錢」的女子
金代元好問《續夷堅志》記載:
戴十,不知道是什麼人,金朝滅亡以後,居住在洛陽東南的左家莊,以給人做雇工為職業。1243年8月,有個翻譯官,在他家的豆田裡放馬,戴十把馬趕了出去。翻譯官大怒,用馬鞭一頓亂抽,把戴十打死了。
戴十的妻子梁氏,抬著丈夫的屍體,到軍營裡告狀。那翻譯官本是富貴人家的奴才,主人對他有所依靠,就主動用兩頭牛,五十兩白銀,到梁家賠罪,並勸她道:「你丈夫死了,也是天命,兩個孩子都小,賠點錢可以活命;即使是把這個人殺了,對死者有什麼好處呢?」
梁氏說:「我丈夫無罪而被活活打死,人要講正義,怎麼能夠談論金錢?我只要這個奴才償命。我母子就是討飯,也心甘情願。再說:我若同意他用錢買命、換命,他還會仗著有錢,打殺好人。這是放縱壞蛋,危害百姓!」
眾人見不能改變梁氏的主張,對梁氏說:「難道你想親手殺了這個人不成?」梁氏說:「有什麼不敢的!」就拿過刀子,要親手殺他。眾人害怕梁氏痛恨翻譯官,不會讓他痛痛快快地死,就替她,把翻譯官殺掉。然後,梁氏帶著兩個孩子走了。
【評點】
殺人償命,古來就是定則。通事(翻譯官)打死了人,眾人不把他交給官府處理,就這樣把他殺了,說明殺人償命,在當時就被公認是正理,甚至不需要依法律論罪。
文中主要表現了梁氏的形象,她的丈夫戴十,被通事活活打死,她執意報仇,不為錢財所動,也不管日後的生活是否艱難。她不放縱壞蛋,不危害百姓!其心可嘉。眼見通事被殺死,願望已足,便帶著兩個孩子離去。梁氏是一位「只講正義、不論金錢」的女子,她的倔強與高尚,非同一般!
二、洗馬官楊守陳是好榜樣
明代焦竑《玉堂叢語》記載:
楊守陳在朝廷擔任洗馬(官職名)時,請假回家探望親人,途中住在一所驛站,驛站的副站長,不知道他是什麼官,和他一起坐下,施平等的禮節,並突然問道:「您任洗馬,一天洗幾匹馬?」洗馬楊守陳隨便答道:「勤快就多洗,懶惰就少洗,沒有一定的數量。」一會兒,有人報告一位御史快到了,副站長就催促要楊守陳,讓出已經住下的上等房子,給御史安歇。楊守陳說:「等他來了再讓也不遲。」
等那御史到了,原來他曾是楊守陳的門客,御史跪著給楊守陳請安。
副站長看著御史,御史不理他。副站長趴在台階下,做出備種各樣乞求哀憐的樣子,楊守陳也不和他計較。
【評點】
某驛丞(副站長)不知道洗馬一官的職責,以為就是洗刷馬匹,鬧出笑話,無可指責。他認定洗馬小於御史,要楊守陳給御史讓位,見情
勢不對,「百狀乞憐」,也是常人之態。官大一級就壓人,何況他是小小的驛丞,由不得他不逢迎和戰戰兢兢。
楊守陳有胸懷,任某驛丞誤解,不受尊重也不計較,更不仗官職、耍權勢,平平淡淡做官,和和氣氣待人。這也算是給仕途上的官員,做了一個榜樣。
三、義姻
明代朱國禎《湧幢小品》記載:
宋代的張泊,掌管相州的時候,手下管理的百姓張某,殺了某家六口人,到縣裡自首。縣報告並移交到州,張泊問他為什麼殺人?張某
說:「我的親家某,家庭貧困,常交租稅給某家,少交一點就遭到辱罵。我見多了,心裏不平,想為親家報仇,幸好完成了我的志向。但遺憾的是,某家七口人,只殺了六個,而留下一人,使他家還有活著的。我的私仇已經報了,願意接受法律處置。」
張泊問:「你殺了他一家,難道沒有同黨嗎?」張某回答:「我既然挺身而出,接受死刑,難道願意牽連同謀嗎?」張泊又問:「你為什麼不逃命呢?」張某說:「我親家就是我的鄰居,如果官府抓不到殺人犯,我親家哪能得到安寧?」張泊問:「你為什麼不馬上自殺,而自投官府受關押呢?」張某說:「我如果死了,誰來分辯我親家沒有參與謀殺?又有誰來把這件事暴露於天下呢?同樣是死,為道義而死,不行嗎?」
張泊說:「我將向上司報告,赦免你。」張某說:「殺了別人一家,怎麼敢苟且偷生?再說先王用斬首來制止殺人,如果不殺那殺了人的人,那麼殺人就沒有止境了。難道願意以一人弄亂天下的法令嗎?趕快處死我,就是我的幸運了。」張泊感嘆了很久,最後依法處死了他。
【評點】
張某的親家受債主羞辱,他仗義殺了債主一家六口,行為過於殘忍使無罪之人,做了冤死鬼。
張某仗義而能守義,殺了人主動自首,並不迴避,既不牽連同謀,又緊緊地衛護親家,一人獨擔責任。同時,他違法之後又能守法,拒絕赦免。這使他處在一個具有尖銳矛盾的焦點,人們憤慨之餘,不免稱奇。
(筆者認為:共產黨的幾任黨魁,都應面對張某,三跪九叩,請罪自愧而死!)
四、御史感恩縣令:鞭打父親之德
明代朱國禎《湧幢小品》記載:
新昌地區,呂光洵的父親,在鄉里稱王稱霸,縣令曹祥,把他抓來抽打了一頓,他最後成為一個有德行的人。縣令曹祥,是太倉人。
後來,呂光洵做了御史,巡視太倉,去拜見縣令曹祥。曹祥已經忘記了以前的事。
御史呂光洵談起那件事,使縣令曹祥,顯得很不自在,不知如何是好?呂光洵說:「沒有您老人家,我父親怎麼能夠改惡從善呢?他後來感恩戴德,十幾年如一日。」呂光洵呆在他家裡,談了一晚上才離去,並贈送給他一大筆錢財。
【評點】
對人的教訓有多種方式,鞭打是其一。不過,鞭打給人帶來的皮肉之苦,容易成為人怨恨的根源。曹祥痛打了呂光洵的父親一頓,沒有埋下怨恨的種子,反使他棄惡從善,感恩戴德,連及呂光洵御史還感激不盡。這真有曹祥的功勞,不打,呂光洵的父親不會醒悟,也許呂光洵會步父親的後塵,做一個惡人。而已做高官的呂光洵,可以不管父親這段歷史,但他不能忘懷、而報曹祥之德,父子都對縣令感恩,有飲水不忘挖井人的餘韻。
呂光洵對鞭打父親的人存有感恩,這真是大胸襟、大境界之人!
五、曹時中忍罵
明代朱國禎《湧幢小品》記載:
浙江副使曹時中,華亭人。鄰居中有一個凶狠的年青人,牢記前輩的舊怨,用白粉把曹時中的名字,寫在牛屁股上,對他家的僮僕,揮鞭抽打,還破口大罵,想以這來激怒曹時中。
僮僕回家,告訴浙江副使曹時中,曹時中他慢慢地對僮僕說:「別人罵我,而你複述,是又在罵我。你趕快去向那年青人道歉,不要噦嗦。」
那年青人,見沒有使曹時中難堪,就寫了一封信,好像是問候他,信中實際上是痛罵他。要僕人直接送到曹家。那人跪著,把信呈給曹時中。曹時中沒有開信,說道:「你休息一下吧,等我的僮僕來。」一會兒,自己的僮僕來了,曹時中要他把信燒掉。然後對年青人的僕人說:「我知道你的主人,對我沒有什麼好話。祝他愉快!」
那年青人聽到後,很慚愧,不再羞辱、糾纏曹時中。曹時中死時,享年九十歲。
【評點】
先世的舊怨傳給後世,怨怨相報沒有窮盡,這種事屢見不鮮。曹時中以忍讓處理舊怨,使舊怨得以化解,從而建立起新的人際關係。
有句俗話說:「讓人非我弱!」曹時中的言行,表明確實是這樣。鄰居某青年的辱罵,無損他的尊嚴,最終使某青年自感羞愧。人
與人應該以誠相交,淡忘舊怨,彼此都會天地寬闊。
正是:
共黨手狠心惡,
整得你死我活;
從來不講禮讓,
寸權必爭必奪;
蛇蠍暫停半載,
虎狼短期同窩;
同志變成捅刺,
戰友必起戰火;
恩來恰是仇至,
滬寧就會起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