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吊銷了一名中國博士爸爸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因為他沒有在加住滿規定天數的要求。(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9年6月27日訊】不少華人加拿大拿到身份後,就腳底抹油溜回中國,偶爾回來加拿大打打卡。但移民局可不是公共景點,你喜歡來就來幾天就幾天,不喜歡就走。近日有報導稱,加拿大移民局吊銷了一名中國博士爸爸的加拿大PR(永久居民)身份,原因是他沒有在加拿大住滿規定天數的要求。這名中國爸爸在法庭上苦苦哀求,希望以人道主義理由說服移民局「收回成命」,為他保留住加拿大PR身份。
據加拿大中文媒體報導日前報導,這位中國爸爸擁有博士學位,國內好幾套房,存款更是厚實。這樣的人,照理說應該是加拿大移民局求之不得的移民最佳人選。他的永久居民身份,怎麼說吊銷就吊銷了呢?
原來,這位中國爸爸在1999年7月獲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8月份他就「腳底抹油」,帶著妻子兒子回了中國,根本沒有達到在加拿大境內住滿730天的要求。2000年2月,這位中國爸爸又來到加拿大,待了一年半以後,2001年8月又回到中國。這是他最後一次來到加拿大。
這位中國爸爸求情時表示,他此舉也是出於無奈,因為他兒子一直無法適應加拿大的生活。
他還表示,他在加拿大呆的那一年半內,怎麼也找不到工作,試圖應聘一家傢俱店和一家回收公司,都慘遭拒絕,最終心灰意冷,只好回中國攻讀博士學位。
然而法官卻認為,這位爸爸根本就沒有為在加拿大找工作付出過努力,「沒有申請其他專業領域的證書,沒有拓展自己專業領域的人脈」。
法官還說了:就算你找不到工作,加拿大有那麼多相關的學校和專業可以深造,你都沒有申請,直接就離開了加拿大。所以,找不到工作和在加拿大沒學上都不是理由。
中國爸爸又說,2003年,他的老母親被診斷出患有胃癌,他必須留在中國照顧時日不多的母親,因此無法返回加拿大,直到2015年他的母親過世。
針對這個說法,法官進行了調查,發現該男子在中國的住所,距離其母親家有1000多公里,他母親重病期間,負責照看的根本不是該男子,而是該男子的其他兄弟姐妹。因此,「照顧母親」這條辯解也不成立。
至此,中國爸爸能用的理由都用完了,法官都一一駁回了。最後法官總結說:你在加拿大從未有過工作,沒有任何財產、金融資產或儲蓄,沒有做過任何社區服務或當過義工,在加拿大沒有家人,你和加拿大沒有任何聯繫。
但反觀其在國內的情況:擔任顧問工作,收入不菲,妻子也是某公司的CFO(首席財務官),夫婦倆在中國有車有房,還有大量存款,享有的教育、醫療、住房等福利都很健全,兄弟姐妹等骨肉至親也全在中國。
最後,這名中國爸爸的的上訴和申訴均被法院駁回,他辛辛苦苦拿到的PR成了一張廢紙。
現在,很多中國富人們明白到當今的中國,表面經濟繁華,但其實政局黑暗,他們都紛紛為自己留一條後路,而拿到外國身份就是他們的最佳選擇。但是,不管是美國還是加拿大,就算你拿到了綠卡或PR並非就萬事大吉了。想要保持永居身份,兩國都有自己的規定。如在加拿大就必需5年內在加拿大住滿2年,想要入加拿大國籍,則需要6年內住滿4年。
那麼從法律意義上來講,都有哪些情況算是「住在」加拿大呢?
1、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
2、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3、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
其中後兩種情況,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被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如上述案例,那位中國爸爸明顯不符合要求,也難怪加拿大要取消他的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