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法輪功修煉者堅持反迫害,悼念被中共政府迫害致死的法輪功修煉者,圖為2017年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舉辦的「720」法輪功反迫害大遊行。(戴兵/大紀元)
【看中國2019年6月2日訊】跟隨中共政權一同迫害信仰、打壓人權的人士,未來在許多國家將更難有容身之地。日前,美國國務院官員稱將更嚴格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已發籤證者也可能拒絕其入境。
將更嚴格審核
據獨立媒體明慧網5月30日報導,美國國務院官員日前告訴一些宗教及信仰團體,他們意在更加嚴格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對已發籤證的人士(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
報導指出,國務院官員還告知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向他們提交迫害者名單。對此,美國法輪功學員表示,會根據美國入境、移民法律及總統公告,選取有可靠信息和確切事實的迫害者名單,提交給美國國務院,要求對其拒發簽證、禁止入境。
這些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人員,不侷限於迫害的直接實施者,也包括制定具體迫害政策、下達命令及協同者。
報導指出,中國共產黨現在已是窮途末路,大量的中共各級官員讓自己和家人移居海外,給自己留退路,美國是主要的目標國家之一。美國政府對迫害信仰者拒發簽證、禁止入境,相信會使相關人員受到威懾。
根據《美國法典》,侵犯宗教自由特別嚴重者,如外國政府官員,即符合拒發簽證要求,其行為包括: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沒有刑事指控的拘押;因綁架或秘密拘押這些人而導致人員失蹤;其它對生命權、自由權或人身安全權的公然剝奪。
《美國法典》中,任何下令、煽動、協助或以其它方式參與「群體滅絕」、酷刑行為及「任何法外殺戮」的外國人,也在不許入境的範圍裡。法外殺戮指的是在未經法院判決為「死刑」下,故意殺人。許多被非法抓捕的中國法輪功學員雖然沒有被判「死刑」,卻在中國監獄或勞教所裡,遭到慘無人道的虐待致死,或殺死以摘取器官牟取暴利。
而下令鎮壓法輪功的江澤民,及其他參與迫害的中國官員,如曾慶紅、羅干、薄熙來、周永康等人,已被國際上的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名告上國際法庭。
美國國會2019財政年度綜合撥款法明定,凡是美國國務卿有可靠信息指證的外國政府官員及其直系親屬,若涉及重大腐敗,或嚴重侵犯人權,則不得進入美國,且不論有關外國人是否已申請簽證。
來自國際的制裁
中共對法輪功20年來的殘酷迫害,已廣為人知,漸漸被國際社會重視和抵制。除了這次美國主動表態將依美國相關法律,嚴格審核簽證申請之外,美國國會在2016年底通過且生效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案》,也被視為是對違反人權者的不利消息。
該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制裁全球違反人權者和貪腐者,主要制裁措施包括:取消領取美國簽證的資格、不准進入美國境內(適用於已有綠卡者)、撤銷已有美國簽證,凍結在美國境內的資產,禁止其資產在美國境內交易。
明慧網2017年6月有報導指出,法輪功學員正在收集、整理相關中共打壓信仰人士的犯罪事實,並與國際人權組織合作,每年向美國國務院提交部分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名單。
不僅在美國,國際上對迫害人權的人士在近年來也相繼有反制動作。2017年,臺灣限制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來臺。由中華民國移民署、大陸事務委員會等單位組成的聯審會,將3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及其所屬交流團整團駁回,皆不准入境。
加拿大、英國、澳洲則接續完成《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的相關立法。今年3月14日,歐洲議會以壓倒性通過決議,敦促歐盟層級與28個成員國,都各自制定類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機制,以制裁迫害人權的外國官員。
来源:博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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