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圖片來源:DON MACKINNON/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5月4日訊】如果有人能體會處理孟晚舟引渡聆訊的加拿大檢控官所面對的那種壓力,那個人就是尼克.瓦莫斯(Nick Vamos)。作為一名前引渡事務主管,瓦莫斯在英國處理過許多宗備受關注的國際白領案件。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報導,瓦莫斯現在是一名位於英國倫敦的辯護律師,他表示從未見過北京這樣公然脅迫加拿大釋放孟晚舟的舉動:以涉嫌從事間諜活動拘捕和單獨囚禁兩名在中國的加拿大人,以販毒罪名判處第三名加拿人死刑,並且禁止進口加拿大油菜籽。
5月8日,孟晚舟將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庭應訊。
現年47歲的孟晚舟如被送到美國,將面臨串謀及詐騙等刑事控罪,這些控罪是關於她被指對紐約的銀行撒謊,作為華為涉嫌違反對伊朗的制裁的計畫其中一部分,孟晚舟可能會面臨入獄數十年的指控。
瓦莫斯表示,檢控官基本上是充當要求引渡國(美國)的律師。他們通常都不知道伴隨某些引渡案的有什麼非正規途徑的壓力。
他說:「可憐的加拿大,雖不想逆來順受,但正被夾在(大國)之間,而中國正厚著臉皮地利用政治手段來干預一個本應是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
引渡孟晚舟牽扯的政治因素
孟晚舟已經在她的民事案中聲稱,加拿大騎警安排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人員拘留她三小時,以便使她無法接觸到律師及可沒收她的電子設備,之後她才正式被捕。孟晚舟被拒享有知道她被捕的原因、立即聘請和指示法律顧問以及免遭無理搜查和沒收等權利。
法庭引渡聆訊本應該是與政治無關的。不過,如果法官判定孟晚舟要接受引渡,移交的最終決定權將是在加拿大的司法部長手上。
外交部長方慧蘭在2月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的採訪時,承認有這種可能性。
方慧蘭表示:「加拿大是個法治國家,並不表示就沒有政治決定的存在。」
方慧蘭:「正如在所有引渡案裡司法部長可能須要介入,視乎情況如何發展而定,可能須要作出是否批准引渡的政治決定。」
加拿大司法部長亦須考慮,進行檢控是否用來基於以下原因懲罰某人:「種族、宗教信仰、國籍、祖籍、語言、膚色、政見、性別、性取向、年齡、精神或生理殘疾或狀況。」
但在孟晚舟和中國問題上,法律未談及加拿大政府要面對什麼類型的壓力。在她被捕後不久,中國政府拘捕了兩名加拿大人:Michael Kovrig和Michael Spavor,指控他們被控從事間諜活動。加拿大官員表示,兩人均已被單獨囚禁多月。
第三名加拿大人Robert Schellenberg在1月因涉嫌販毒在中國被判死刑。他原本被判監有期徒刑15年。
與此同時,中國已禁止加拿大運來的油菜籽,聲稱發現了「危險害蟲」。
瓦莫斯表示,他曾與加拿大的律師討論過孟晚舟案,並且一直密切關注。別的不說,許多國際引渡專家們都對此案非常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