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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9年4月13日訊】1945年希特勒政權垮臺後,西德人民立即扯下納粹的萬字旗,重新升起了紅黃黑的三色旗,找回被希特勒毀掉的魏瑪共和國憲法併發展為後來的基本法。1991年蘇聯崩潰時,俄國人民立即扯下鐮刀斧頭旗,重新升起了代表自由平等博愛的紅白藍三色旗,復興了被列寧摧毀的俄羅斯共和國。同樣的,大陸變色後,應立刻扯下五星旗,重新升起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復興大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聯邦!
一,為什麼要徹底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國根據是馬列。列寧說:「專政是一個階級強迫另一個階級無條件的服從本階級的利益叫專政。所以專政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因此,82憲法第1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第一條赤裸裸地規定了中國人是不平等的,工人是享有特權的第一等級,農民是第二等級。可見中國憲法是一部充滿了特權的專制憲法。在這裡:「工人階級領導」被共黨解釋為工人階級通過自己的先鋒隊共黨來領導!這就是一黨專政即所謂的「人民民主專政」,而且憲法把「人民民主專政」解釋為無產階級專政,專政就是獨裁的意思,無產階級專政就是一黨獨裁、黨魁獨裁的制度。
根據階級專政理論,國家的本質是階級專政;建立國家,就是為了領導階級(即工人的先鋒隊共黨)壟斷政權而壓迫其他階級。憲法中所說的「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都必須在黨的領導下行使,所謂黨領導就是「禁止」的意思。「黨領導一切」就是「禁止」一切,就是剝奪了公民的人權,迫使公民成為「螺絲釘」或「磚頭」,大陸人民早已淪為共黨的奴隸。譬如說:民國有生育自由;共國無生育自由,須獲得「准生證」才可以生育。可見,共國的自由人權都被黨「禁止」了。由於大陸當局不講人權,才有嚴禁妄議中央、2017年底的驅趕低端人口的浪潮,這都是在赤裸裸地踐踏人權!
《共產黨宣言》說共黨始終代表人民利益,從來就沒有人民投票由共產黨來代表!這全是強姦民意的胡謅!馬克思所說的普選制是沒有被選舉自由的假選舉,被選舉人都是共產黨人!馬克思所說的民主也是階級的民主;「舊社會」剝削階級壓迫人民;新社會人民鎮壓階級敵人。而誰是「人民」,誰是「敵人」呢?一切由匪黨的幾個寡頭說了算。一般狀況下的劃分是,誰聽共黨的,哪怕你實際是剝削階級出身,你也是人民;不聽共黨的,更不必說反共了,一定是「反動階級」和「敵對勢力」。一句話,「人民共和國」本身就意味了把一切所謂「非人民」打入人間地獄。這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國根據,也是一切蘇聯衛星國——蒙古人民共和國、朝鮮人民共和國、古巴人民共和國……踐踏人權的胎記。這些國家的人民一旦站起來趕走了蘇俄勢力,擺脫了馬教的奴役,沒有一個國家還會保留那樣恥辱的國號「人民共和國」,難道贏得了明天民主的中國人民,還會有任何理由將那樣的恥辱印記「人民共和國」保留在自己的臉上嗎?
徹底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肯定中華民國,才能徹底否定共黨的合法性。毛說過,他一生作了兩件大事,第一件是否定了中華民國,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件是搞了文化大革命。鄧否定了文革,但他必須肯定毛對中華民國的顛覆,這是共黨統治中國的「合法性」基礎,紅後代們明白得很。因此,可提出一個標準:你是否真反毛?就看你是否徹底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肯定中華民國。
二,建設中華民國聯邦具有重大意義
第一,中華民國聯邦起點高。共黨內部的改良派把共黨「革命」說成是繼承辛亥革命的共和理想,只是後來才變得壞了,這就說明:共黨內的改良派的立論的基礎依然是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法統。所以,我們應當以一國一制的方案推進兩岸統一。一國:中華民國!一制:憲政民主!在此基礎上談統一。
這是因為:中華民國是亞洲第一個「自由平等博愛」的共和國。這個共和國拒絕階級鬥爭和階級專政理論,強調各階級、各民族相互合作,使之各有節制,各得其所。孫中山主張在訓政時期,暫行國民黨一黨領政,但其根本目標,是在使文化落後的民眾得到若干年民主教育和民主訓練後,盡快還政於民。不錯,中國二千年的獨裁傳統,在後孫中山的國民黨人身上烙印較深,那是任何一個新生的民主國在其成長中難以避免的,但它不能改變中華民國的民主本質。因為「階級專政」從來不是國民黨的指導思想;憲政要盡早實現、政權要還給全民普選,是「總理遺囑」,是國民黨人至高無上的追求。
眾所周知:人人平等是文明的根本!真憲法以人人平等為根本!由平等的人組成的階級、政黨必然是平等的!46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這就從憲法上否定了「領導黨」。民國憲法弘揚的是「主權在民」的人民最大精神和人人平等的普世價值觀,沒有階級歧視、思想歧視、經濟歧視和黨派歧視!與此相反,等級特權是專制的根本!偽憲以等級特權為根本!中共偽憲公然否定平等原則,鼓吹思想特權(馬列毛的指導權)、階級特權(工人階級的領導權)、黨派特權(共產黨領導一切)和經濟特權(公有制主導),從而否定了主權在民的「人民最大」原則,導致天下為一黨之私有和「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的馬屁氾濫。
因此,大陸人有必要瞭解「人民最大」原則。「人民最大」原則是指:人民是國家的主體和主人,享有國家的主權,所以,人民高於政府,高於任何黨派。政府和黨都是為人民服務的手段,不是目的,更不是神,不可能永遠偉大光榮正確。人民有監督、批評、改換政府的權利;人民有反黨的權利,有選擇、拋棄執政黨的權利。未來的中華民國聯邦歡迎所有的民主黨派回到大陸與一切政黨平等地競爭,那種用槍桿子來保障共黨永遠的「執政」的時代徹底結束了!因此,建設中華民國聯邦,以「人民最大」原則為基礎,使我們一開始就站立在46憲法這個崇高的起點上。
第二,中華民國聯邦保住了臺灣。一旦大陸恢復中華民國的憲法,大陸中華民國聯邦會歡迎臺灣的一切政黨社團,回到大陸參與平等的政治競爭,請問,還有什麼力量能夠阻擋兩岸的統一?
其實,臺灣原住民是印尼人。早在舊石器時代晚期,臺灣島上就居住著屬於印度尼西亞古文化特質的人,這就是臺灣原住民的祖先;他們延續了1萬5千年的歷史,是臺灣自古以來的主人。自1624年以後,先是荷蘭人殖民統治臺灣南部38年(1624-1662);稍後,西班牙殖民統治臺灣16年(1626-1642)。之後,中國明朝的鄭氏三代統治臺灣21年(1662-1683)。
中國軍機軍艦去年底多次到臺灣附近威懾。2019年初在《告臺灣同胞書》40週年會上習威脅不放棄使用武力。蔡英文回應:「臺灣不接受一國兩制」。隨後,共軍恢復遠海長航訓練、軍機繞臺竟然越過台海中線,此外還通過外交孤立、收買政客、媒體、收押李明哲等遠交近攻的手段來分化臺灣。據2018民意調查顯示,面對中共的軍事威脅時,約有70%的臺灣人承諾打仗。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即使彈盡糧絕,自己將拿把掃帚去拚殺;他引用丘吉爾對抗納粹的名言:「戰海上、戰海灘、戰街道、戰山上,我們絕不投降」。
可見,「一國兩制」不是和平解決兩岸統一的理想方案,唯有建設中華民國聯邦才是兩岸的最大公約數。兩岸應在46憲法的基礎上延續當年的政協談判的傳統,選舉出兩岸都同意的制憲會議。這樣,才能達成聯邦或者邦聯式的統一。
中共長期對國民政府抹黑,一些帝制立憲粉把孫中山說成是大陸苦難的罪魁禍首,全是胡扯。眾所周知:虛君是憲政的起點,清帝、袁世凱以及赤黨魁都不想做虛君,何來君(黨)主立憲?黨在「領導一切」,哪能做虛君?今天的臺灣政府尚能尊重孫中山和中華民國國旗,如果大陸的帝制立憲粉繼續抹黑孫中山,幫助臺灣制定新憲法去掉孫中山這個反帝制的符號及其民國國旗,臺灣將徹底獨立,中國將永遠失去臺灣。
第三,中華民國聯邦不是簡單地恢復49前的中華民國,而是在民國成就的基礎更上一層樓。「蔣公,您不朽的精神永遠指導我們,反共必勝,建國必成。」歷史車輪滾滾向前,民主必然代替專制,競選必然代替指定,自由必然代替禁評,這是任何黨酋都阻擋不了的大趨勢!
今天的中國已不是一家一姓之中國,也不是一黨一派之中國,而是人民當家做主之中國。人民當家做主,卻沒有選擇執政黨之自由,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國家的權力暫時授予誰,只能由人民票決說了算!奪江山時不論付出多少犧牲,都不能成為壟斷權力的理由。因為每個人的生命屬於自己,不屬於黨,任何人的犧牲都不應成為黨永久掌權的理由。在民主制度下,任何黨派與個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沒有領導與被領導之分。共黨(或騰飛)卻將人分為先進落後的三六九等,是反民主的!人人生而平等,沒有一個黨天生就「先進」到有權統治人民;所以,任何黨都無權自封為領導黨,更不能把該黨寫進憲法而強行領導人民!像中共憲法規定:只有中共才能領導人民,這樣,中共就篡奪了人民主權成了國家的主人,人民就成了黨奴,敢投共黨反對票的人都會受到迫害,這就剝奪了公民的選舉權,導致了假選舉和國家權力的黨有化,造成了中國社會特權橫行和極度腐敗。周有光多次指出:中國大陸「只要一天離不開共產主義,中國就無法擺脫黑暗;假如不是和平過渡,就會鬧革命暴動,那是遲早的事。」
大陸中國人應挺身奮起,傳播普世價值以驅除馬列,恢復民國法統發展自治共和。中華人民應盡一切努力,以辛亥烈火燒燬暴政。中國退伍軍人的上街鬧事可能促使軍隊嘩變,人民爭取武警軍隊打共!在粉碎了匪黨中央的權力後,各省獨立,南方各省立即宣布服從臺灣政府,請求臺灣派人在南方成立民國大陸臨時國會,各省聘請臺灣人輔政,盡快完成地方自治建設。北方軍閥可能南犯,這時應成立全國聯省自治聯合會,反對軍閥兼併戰爭,在臺灣香港美國調解下,成立了全國邦聯性政府!然後像美國一樣地產生制憲會議,再成立聯邦中國,把中國建成「人民最大」的憲政家園。這個中華民國聯邦中國就是大陸人、臺灣人、香港人、澳門人的共同體。在這裡,人民當家作主,消除了一切制度化的壓榨與剝削,大家共同追求自由、平等、誠信、正義的普世價值,社會公平和諧,人民均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