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殺人比賽」,發生在抗日戰爭年代。(網絡圖片)
在鍵盤上敲下這個題目之際,心情有點壓抑……沉思良久,才開始打正文。
殺人,殺戮無辜,這已經夠殘忍了。殺人,還要進行比賽,這是一種怎樣的瘋狂啊!這裡,試舉兩個不同場合的「殺人比賽」,藉以做個比照。
這一場「殺人比賽」,發生在抗日戰爭年代。1937年初冬,侵華日軍中的兩個少尉——向井敏明與野田毅,經約定進行了一場砍殺一百個中國人的比賽。賽後兩人會面於紫金山下,彼此手中各握有一把缺了口的軍刀。一個說:「我殺了一百零五人,你呢?」另一個說:「我殺了一百零六人。」兩人哈哈大笑,但因確定不了究竟誰先達到一百這個數,雙方只好商定這一回不分勝負,重新開賽比一比誰先殺滿一百五十個中國人。於是,次日殺人比賽再度進行。事發當年,日本的《東京日日新聞》曾作過「百人斬超記錄……」的相關報導。
另一場「殺人比賽」,則發生於「文化大革命」時期。據《開放》雜誌主編金鐘先生披露,著名經濟學家千家駒在其自撰年譜中「憤怒地寫道:「不是有一個女孩名叫宋彬彬的紅衛兵嗎,在檢閱時,毛皇帝說『文質彬彬,要武嘛!』於是她改名為要武,她與別人作殺人比賽,有一紅衛兵打死了六個,她為了勝過別人,就打死八個。這都是真人實事,如非身歷其境,簡直令人難以置信。這都是有領導、有組織、有計畫的法西斯暴行,真是古今中外、歷史上空前未有的黑暗恐怖時代。我有幾個朋友就是這樣被紅衛兵活活打死的。曾做過北洋政府大總統的馮國璋的兒子馮致遠夫婦即為一例。其恐怖與野蠻遠遠超過希特勒,也超過歷史上任何一個封建王朝,如果說『史無前例』的話,那的確是『史無前例』的。」(馮國璋當年是代理大總統——作者注)
比較這兩場「殺人比賽」,不同之處有:一、前者是受過高強度軍事訓練乃至「武士道」精神熏染的壯漢,後者是沒有上過幾節像樣的體育課的花季少女;前者是日本人殺中國人,後者是中國人殺自己的同胞中國人。無論其國籍、身份、年齡、性別如何,就殘害人的生命而言,就將人殺死這個本質而言,兩者都是殺人凶手,這一點是相同的。古今中外,從未見過有哪一個國家以屠殺自己同胞為能事的。至於成群結隊的花樣年華的少女,被毛魔和中共調教、馴化成「要武」的濫殺無辜的凶犯,甚至「巾幗不讓鬚眉」,這在人類史上有過嗎?!僅此一端,就顯現共產惡魔的可怕及其罪責有多大。一個有出息的善於反思的民族,不會簡單地把什麼罪孽都歸咎於那個時代那段歷史,也不至於把什麼賬都一股腦兒算在紅衛兵、造反派身上,不過,這些殺過人的紅衛兵自身終究也是欠了血債的。那兩場「殺人比賽」,從表面上看,女紅衛兵殺死的人數遠比那兩個日本鬼子少得多,然而,有沒有想過,其當時所起的帶頭作用和示範效應(當然還有其他頭面人物的帶頭作用和示範效應),客觀上在全國範圍內導致了多少人喪命?「文革」中的「殺人比賽」,又何止是一場!
後來,日軍那場「殺人比賽」的兩名「參賽」者——向井敏明與野田毅,於1947年9月2日被盟軍最高司令部批捕,後被引渡回中國,並被國民政府南京軍事法庭判處死刑,1948年1月28日在南京中華門外雨花臺刑場被執行槍決。翻出這個結局,並不是喻示要對「文革」「殺人比賽」的「參賽」者追究法律責任、繩之以法,而是希望他們對這段歷史有一個醒悟而正確的認識。其中有些人似乎迄今仍活得自在而若無其事,始終缺乏起碼的懺悔意識,這恰恰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可悲的地方,也是其個人可悲的地方。尤其可悲且可惡的是:中共現當局已將8年級歷史教科書下冊的部分史實內容再作篡改,新版已不再提「文革」是「動亂和災難」,而把它美化成了「艱辛探索」。這種公然為世稱「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翻案的作派,已經不是通常意義上的開歷史倒車,而是歪道闖入世界現代文明的「高速公路」而逆向行駛,危險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