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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9年3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台灣藝人大S(徐熙媛)婆婆、大陸知名餐廳俏江南創辦人張蘭,因其股份公司未依香港規定申報資產,法官認為她藐視法庭,判她一年有期徒刑,並發出拘捕令。消息在大陸引發廣泛討論,張蘭就此13日作出回應。
傳大S婆婆被判入獄 張蘭 :我在賞花
香港《明報》先前報導張蘭被人索賠2.8億美元,法院因此凍結她約5000萬美元資產,同時命她凡超過50萬元港幣財產都需照實申報,雖然後來張蘭申報名下公司所持股份、車產、美金存款等,共128萬美元財產,但告訴人質疑她有所隱匿,未確實申報禁制令範圍內所有資產。
此外,由於案件判刑當天,張蘭沒有到場,律師也沒幫她求情,法官認定張蘭故意並有計劃地違抗法院命令,即便她有多次補救機會仍選擇不申報,認為她沒有悔意、情節嚴重,因此判刑張蘭1年有期徒刑,並下令拘捕她到案。
針對港媒上述報導,現年60歲的張蘭,3月13日早上在微信上載一張賞花照片,聲稱:「今早正賞花,突然收到娛樂媒體造謠。我只能淡淡的一笑了知。」隨後張蘭接受大陸媒體訪問時也稱,「自己在家待得好好的,從沒聽說過這個消息。」
對此,汪小菲也替母親發聲,表示稍早爆料都是「不實報導」,但他也透露目前確實「還剩一關」未過。
張蘭在北京律師陳若劍則發表聲澄清,事件源自2017年3月15日,私募基金CVC旗下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對張蘭提出5項藐視法庭的指控,高院在去年3月14日作出判決,駁回CVC 4項指控,保留其中一項。
對於高院判決,陳若劍表示,張蘭在去年4月11日提出上訴,案件正在等候上訴法院排期開庭,她會提出新證據,推翻不實指控,目前尚未作最終裁決。
陳若劍稱目前無法透露具體案情,也沒有回應張蘭被判刑的問題。
那麼,假如被告人被判監時不在香港,是否能逍遙法外?
香港律師陸偉雄向《蘋果蘋果》表示,部份人誤以為拘捕令或監禁命令經過若干時間後會失效,但其實,除非法官另作其他命令,否則該等命令是永遠有效,被告人入境時仍會被截停。
張蘭於2000年與人合作成立俏江南,但是企業在2013至2014年間,兩次申請上市未果,張蘭於是將俏江南售予CVC,但之後業績下跌,張蘭與CVC之間發生矛盾,CVC試圖撤銷交易,張蘭資產則被凍結,雙方因而對簿公堂。
張蘭改國籍 曾一度引發爭議
此前,有消息指張蘭為發展「俏江南」,放棄中國國籍,取得一個加勒比島國的國籍。
之後,新華網報導,張蘭早於2012年9月就已註銷中國戶口;《北京晨報》也證實,張蘭已註銷中國戶籍,並於2012年11月提交退出政協申請。
2011年底,張蘭當選為北京市朝陽區政協委員;2018年9月,俏江南前員工馬義因房產糾紛把張蘭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受理此案後,因傳票無法送達而曝出張蘭已於2018年9月17日註銷了戶籍、變更了國籍,從而引發外界質疑。
迫於壓力,張蘭於2018年11月26日向朝陽區政協提出因國籍變更,願意退出朝陽區政協的文字申請。
事實上,早於2011年中國銀行私人銀行聯合胡潤研究院就公佈一項報告,內容顯示,中國富豪中有超過一半的人在考慮移民或已在辦理移民,而美國是他們首選國家。
央視主持人白岩松也曾在《新聞1+1》節目中坦言,作為一個企業家,如果她合法經營,移民是她個人的選擇,那也是她的自由。但另一方面,涉及到訴訟,或涉及到跟其它利益關係時,其國籍身份應當及時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