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牟尼佛在世時,曾留下一條戒律:出家人修行不得存錢,不得存物。(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在古印度,釋迦牟尼佛住世時,曾留下一條戒律,出家人修行不得存錢,不得存物。隨著時間的流逝,世人漸漸遺忘了佛陀的叮嚀。中國古代,有一個僧人將信眾布施的錢外借,還收了三千利息,結果遭到一頓杖打。
宋朝何薳一部隨筆《春渚紀聞》中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杭州寶藏寺有位住持僧人叫做志詮,每次得到信眾布施的錢財,他都絲毫不會侵占亂用,心地也頗為良善。一天,寺裡的一位僧人對志詮說:「寺裡有不少信士布施的錢財,你借給我一萬錢,日後歸還,一定加付三千利息給你。」
起初志詮不同意,但最後還是借給了他。幾個月以後,借錢的僧人果然還給他一萬三千錢。志詮就把三千利息作為購買香燭的費用。
這座寺院裡有一隻貓,性格倒也溫馴,每天跟著志詮,後來這隻貓死了。一天,志詮白天午睡,夢中來到一座官府,有一個貴官出來迎接他,恭敬地向他行禮,就像以前認識他一樣。志詮回禮,問道:「請問你在這裡擔任甚麼職務?老僧因何緣故來到這裡,讓你這般殷勤地接見我呢?」
那名官員說:「我在前生犯下過錯,合當遭報受畜身,所以曾經做過貓,如今業債已經還完。由於秉性剛直,現在擔任冥官。我為貓時,曾經蒙受您六年的愛護養育之恩。常常想著報答您。今天召老師父來,有些話想跟您說。不久前,老師父貸款給寺僧,還接受了寺僧加付的三千利息。雖然這些錢用於供佛,但這樣私心挪用,也是不當的行為,應當受到地獄一刼之苦。」
志詮一聽心裡很害怕,苦苦哀求他,那名官員說:「我也曾為老師父問過,其它折過的辦法,只有在世間受十三杖之苦,也可以代替,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夢到這裡,志詮就醒了,他尋思:我有幸作住持,到今天已經作了很久,一直受到僧俗的敬重。一旦接受杖打,還有甚麼面目見人。我應該苦行,以此希望能免除災禍吧。於是,他捨盡所有,作為僧供,並且刻苦的修行,躬身懺悔。
一年多以後,錢塘縣官帶著家眷入寺禮拜。由於僧人正好都去參加齋供了,寺裡沒有一個人迎接縣官。為此縣官心懷嗔怒,不料又踩中貓糞,他心裡更是憤怒不已。
一名隨從從懺堂揪出志詮,說:「他就是寺裡的住持。因他怠懶,沒有清掃貓糞,所以躲起來了。」加上志詮的答話也不順遂官員的心意。縣官一怒之下,大呼左右杖打住持十三下,才悻悻地離去。
志詮想到夢中的景象,知道了事情的前緣因果,心甘情願的領罰。從此以後,他常常告誡僧眾,千萬不要把信眾施捨的錢財,作為己用。
(據《春渚紀聞》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