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書法比賽現場(Takashi Aoyama/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月14日訊】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不少步入中年的日本人發現,雖然年輕時接種過乙肝疫苗但卻不起作用,他們身患乙肝,甚至演變為肝硬化和肝癌。
為什麼會這樣,原來在塑膠製的一次性注射器全面普及之前,日本地方防疫所的接種人員為了節省成本,沒有跟換針頭,共用針頭最終造成了可怕的交叉感染,由於乙肝的潛伏期和慢性病特徵,這種交叉感染並未在第一時間被發現。
意識到自己年輕時候注射疫苗可能有問題的日本民眾開始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上訪,他們向日本法院起訴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為當年的行為作出賠償。
起初日本政府拒絕承認過失,認為這些前來索賠的患者只是想敲政府一筆錢,然而隨著當時醫務人員的工作筆記披露,真相逐步浮出水面。
1996年,日本政府承認了國家在這個疫苗接種事件中的責任,這也是第一次日本政府承認在醫療方面的過失。
2006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判決,乙肝疫苗受害者原告團勝訴。
2010年,日本法務省和日本厚生勞動省決定推出一攬子解決方案,通過立法的方式徹底解決這場日本史上最大的疫苗案。
2011年,日本法務省正式頒布《特定乙肝疫苗感染者賠償特別措施法》,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給出國家賠償。
其中規定,凡是在1948年至1988年之間接種過重複針頭注射的乙肝疫苗者。無論發病與否,均可憑疫苗注射證前往厚生勞動省領取國家賠償,並且制定了三檔國家賠償金基準。無症狀者賠償50萬日元;乙肝患者賠償1250萬日元;輕度肝硬化賠償2500萬日元;重度肝硬化、肝癌、死亡患者賠償3600萬日元。如不肯接受該法律劃定的賠償金額者,還可繼續向法院起訴日本政府索取更高額度賠償。
日本政府預計未來30年中將共有3.3萬乙肝患者和40萬乙肝病毒攜帶者要求獲得損害賠償。預計的賠償金額達到3.2萬億日元之巨,雖然金額不是小數目,但是日本政府認為,由於自身問題導致了數萬人患上乙肝,甚至不少家庭因為癌症家破人亡,這些損失必須由政府來擔當。
筆者認為,無論是人或政府在出現過失時,在並無明顯直接證據或者是司法判決之前,第一時間都會選擇為自己辯護,推卸責任,這是人性使然,即便是日本政府也不例外。
在這時候如何得到公正的結果,起決定性作用的是公民意志與司法獨立。
行使公民權利,鍥而不舍地揭開真相追究責任與不受行政干預的獨立司法,不偏不倚的公正判決。兩者形成的合力才能完滿地解決問題,並將最終推動社會的進步,而這正是一個成熟社會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