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CEO面臨30年監禁 只因做錯這件事(圖)


“城市信用社”華裔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局主席黃康
“城市信用社”華裔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局主席黃康(圖片來源:youtube視頻截圖)

【看中国2018年11月30日讯】曾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挪用與竊取公款逾600萬美元(以下單位皆為美元)而被捕控罪的“城市信用社”華裔首席執行官兼董事局主席黃康,如今在法庭上認罪。根據認罪協定,他大約1,000萬元的財產要被沒收,而且將面臨最高30年監禁,這似乎宣告著正式完結他在紐約11年的高光生涯。

據《加拿大必讀》報導,62歲的黃康(Kam Wong,音譯)在19歲時從香港隨全家移民來美國生活,並在紐約市立大學勃魯克學院取得了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主修會計。

黃康從1981年起工作於城市信用社(Municipal Credit Union,簡稱MCU),職位一路上升,直到2006年獲任董事局的主席,2007年兼任首席執行官(CEO)。城市信用社是全美歷史最悠久和最大的信用社之一,擁有42萬的會員,包括政府工作人員,主要是提供給成員低費用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執法部門發現,從2013年到2018年初,黃康利用各種可疑的名目向信用社報銷開銷,包括幾百萬的稅款,幾百萬元的長期殘疾保險,維修豪華轎車,“測試”信用社取款機而取出的現金,還讓朋友的親戚到信用社實習並支付其大筆的教育、住房和生活費,以未休320天病假為理由獲取補貼,儘管違反規定。

而這些非法獲得的錢被黃康存入他在信用社開的帳戶,五年期間他一共從取款機取走大約190萬現金,取款次數超過了2,500次,相當於每天一次半。而且他花了至少355萬購買紐約彩票,調查人員訪問了他常去的兩家購買彩票的超市,工作人員表示他常在週末花數小時研究與購買。

值得一說的是,在執法人員調查過程當中,黃康還試圖誤導執法人員跟信用社的董事會,找各種藉口來推卸責任,但是所有證據確鑿,於是在2018年5月被逮捕及起訴。

檢方與辯方達成協議把保釋金設為100萬元,黃康也同意將房產作抵押,並由兩個兒子跟妻子作保,同一時間,城市信用社收到了聯邦犯罪調查特殊委員會的建議,將他開除。

如今到了11月份,黃康在出席審訊的時候承認了所有指控,並表示不會上訴,他表示:“我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違法的。”最終檢方、辯方和法官都在認罪協議書上簽字,由於他認罪,最高可面臨30年監禁。政府也將沒收黃康約1,000萬元財產,法官表示不會有審判過程,本案定于2019年4月5日宣判。

華人觸法的事時有所聞

除了上述事件以外,華人想省錢或省麻煩而導致觸法的事時有所聞,需引以為鑑。比如之前一名華裔比特幣商人因承認在美國無牌經營匯款業務,被判監20天,並遭充公價值約110萬美元現金與比特幣。他還被下令監督釋放3年,並將永不能再到美國。(詳報導:華裔無牌經營匯款,賠了夫人又折兵)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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