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的十年纏鬥。(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10月29日訊】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稻)和北京稻香村(北稻)跨越十年的商標爭奪戰,終於在日前告一段落。10月12日,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法院對蘇稻訴北稻侵害商標專用權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要求北稻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在糕點商品包裝上立即停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稻人民幣115萬元。
稻香村到底屬於誰?為何蘇稻一審獲勝?
蘇稻、北稻都打著老字號的旗號,這個老字號到底怎麼歸屬,首先要看誰的年頭悠久,誰的血統正宗,誰的口味地道。
從歷史沿革上看,蘇稻是1773年誕生的老字號。蘇稻傳承的是地道蘇式點心的口味,吳俗「婚嫁、彌月、祝壽、高升、遷居、遇喪、祭祀等宴請必以茶點款待賓客」。
如今的蘇稻,其前身為「蘇州稻香村茶食店」,創始於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
清朝乾隆遍嘗天下美食,獨念蘇州糕點——六次下江南還沒吃夠的就是蘇州稻香村的蜜糕。話說這一天藍天白雲,乾隆湊熱鬧來到了蘇州觀前街,逛了許久,肚癟力乏,一抬頭看到前面有個雅緻招牌「稻香村」,店內擺放著各式茶點,有雪片糕、八珍糕、雞蛋糕....數不勝數。
乾隆挑花了眼,突然看到有一個名叫蜜糕的點心,雪白粉嫩,頗有姿色,不吃不要緊,一吃忘不了。南巡返京後,乾隆對蜜糕唸唸不忘,下令蘇州府將蜜糕進貢進京,並親賜葫蘆招牌,上書「稻香村」三個飛金大字,蘇州稻香村自此名揚天下。
這一段歷史,既是蘇稻方面的自述,也得到了相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商務部、省市級文化主管部門、蘇州市商務局、老字號協會、蘇州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管理辦公室在老字號審核、認定以及相關證明文件中均肯定了原告的前述創始歷史。
2006年,蘇稻被商務部認定為首批「中華老字號」。2013年,蘇稻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回頭再說北稻。根據北稻提供的資料顯示,其傳承於1895年由金陵人郭玉生創立的「稻香村南貨店」(又稱「老北京稻香村」)。但據史料記載,「稻香村南貨店」由於時局動盪,於1926年便已關張歇業再無後續,這一年,北稻宣稱的傳承人劉振英年僅5歲,劉老先生5歲便能成就糕點業傳人?
因此,蘇稻方面指認,今天的北稻是「80後」,是在北京東城區的籌劃下,於1983年再次成立的,目的是為瞭解決當時的就業問題。無論是傳承自1895年的稻香村,還是1983年誕生的「80後」,顯然,從歷史沿革來看,年頭更久、血統正宗的蘇稻更勝一籌。
說完了歷史傳承,再說下兩家的公眾認知度吧。
創業245年的蘇稻,早就成為了國民糕點了。蘇稻旗下擁有九個現代化食品加工中心,在全國線下開了近600家專賣專營店,覆蓋全國大部分區域,還出口了30多個國家。
2017年,各品牌天貓旗艦店成交量排行榜中顯示,蘇州稻香村成交量約1.5億,北京稻香村僅3500萬;2018年蘇州稻香村成交量上漲至1.9億,北稻銷量5700萬。雙11、雙12等促銷活動中,蘇稻天貓旗艦店每年也都保持50%以上的增長速度。
說完了蘇稻,再說說北稻——其實北稻宣傳起來也挺賣力的,比如宣稱其網店是「中華老字號全網唯一官方旗艦店」。北稻如其名,成立之初,主要是針對北京這一區域市場的,當然了,客觀上來說,北稻做得也是非常不錯的,很受北京本地消費者歡迎。
而全國化布局的蘇稻,其實早已進入了北京市場。
蘇州稻香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周廣軍聲稱,蘇稻進入北京市場不到10年,目前在超市渠道的份額較為領先,「比如在家樂福,如果你拉出稻香村最近五年的銷售額平均值,蘇稻都是第一位」。
而從銷量上來看,目前雙方都是大幾十億的年銷售額,也算是旗鼓相當吧。
頗有意思的是,去年中秋,為了遏制蘇稻在電商方面的優勢,北稻曾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蘇稻在多家電商平台上「立即停止」銷售帶「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但這步棋似乎並未奏效,連續兩年中秋,在天貓渠道,蘇稻銷售額仍然大幅領先,今年中秋,蘇稻的銷售額在天貓渠道,更是達到了北稻的三倍多。
遇到糾紛,小孩打架,成人打官司——稻香村的商標,已經名滿天下,蘇稻和北稻對於商標權的爭奪戰,已經纏鬥數年。
2015年,北稻起訴蘇稻,蘇稻隨即發起反訴。至今,蘇州稻香村多次起訴北京稻香村商標侵權、虛假宣傳及不正當競爭。
上述案件中,蘇稻再次獲得關鍵勝利。
其實,蘇稻從創立至今,一直非常珍惜「稻香村」品牌,過來攀附的山寨品牌也為數不少。自2010年起至今,蘇稻在多地、各級法院進行維權,無一例外獲得支持——所以,這次和北稻為了爭奪商標權,在法庭內外的漫長糾纏,估計當初勝券在握的蘇稻,是壓根沒想到的。
說起來,「稻香村」這個品牌,最早註冊者就是蘇稻:
蘇州稻香村所擁有的「稻香村」商標申請註冊於1982年,該商標註冊時間甚至早於北京稻香村成立時間(1983年),擁有「稻香村」商標在先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並於2013年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按照商標法的規定,在蘇稻合法獲得商標後,任何其他人未經許可都不得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與「稻香村」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並且蘇稻還曾於2003年—2008年期間兩次授權北稻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基於授權而使用,說明北稻已經承認了蘇稻商標權的合法性和優先性,也就是所謂「權利保護在先」原則。
但授權期間,北稻卻暗度陳倉,試圖在糕點類商品上註冊「北京稻香村」和「三禾北京稻香村」,數次被駁回後,終於2010年、2014年分別註冊成功。
對於南北稻香村商標糾紛案件,武漢大學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所所長寧立志認為,解決稻香村商標糾紛須遵循四大原則,即尊重歷史原則、保護在先權利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平競爭原則。
從歷史沿革來看,蘇稻字號在先使用在先;從法律來看,蘇稻商標註冊在先,蘇稻曾兩次對北稻授權使用「稻香村」商標;從司法判決來看,全國100起維權打假:蘇稻自2010年起,在全國各地對假冒稻香村發起維權打假行動,據不完全統計有100起之多,無一例外獲得支持,各地法院對蘇稻維權的支持,也說明法院任何蘇稻持有「稻香村」商標的在先性、合法性。
因此,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的此次判決,可以說是有理有據,合法合情,判決申明。
法院認為,經過多年的持續使用,蘇稻享有具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稻香村」註冊商標權,而北京稻香村未在「糕點」商品上取得「稻香村」註冊商標,不擁有「稻香村」未註冊商標在先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