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由於貪贓枉法,最終受到天懲。(圖片來源:Pixabay)
這是發生在民國六十年(註:1971年)間一則頗為傳奇的事件,不管是不是所謂的報應,裡頭的故事確實值得一些擅於偷雞摸狗的司法人員做為參考和警惕。
事情的發生是在該年八月的某一天晚上,時間大約十二點左右,位在台灣台北縣樹林鎮的一處廢墟空屋內突然傳來女孩子呼救的慘叫聲,不過才短短的幾分鐘就停止了,接著只見三名年輕人從室內匆促的離去,或許是巧合,也可能冥冥中真的有鬼神的指引,這一景一幕正好被正在附近田裡巡田水的「阿順伯」撞見,當時他心裡想,這麼晚了,那三名年輕人到底在屋內幹什麼?
存著好奇之心,他緩緩的走進屋內一看,結果發現地上躺了一個全身赤裸且已經氣絕身亡的年輕少女,年約二十來歲,她兩眼張大怒視,嘴巴更呈現咬牙切齒的模樣,彷彿死不瞑目,阿順伯見狀嚇得渾身發抖,火速地跑到派出所辦案,並將所看到的一切過程詳細的告訴警方,後來在警方全力的搜證緝捕下,再加上阿順伯的協助及指認,不到兩天的功夫便將那三名兇手逮捕到案。
這三名兇手都年僅二十歲,他們分別是陳萬凱、許金輝和一名綽號叫「大頭仔」的人,其中又以許金輝的身分較為特殊,原來他父親許純發是樹林鎮頗有財勢的望族,早在日據時期他父親曾經當過刑警,經常仗著權勢欺凌台灣人,算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日本走狗。
後來日本人走了留下不少財物給他,而許純發就是靠著父親的這筆橫財在樹林鎮大肆收購土地和房子,同時在鎮上開設一家名為「豪紳」的金飾店,不到三十歲她已經是家財萬貫了。
不過許純發並不以此為滿足,為了鞏固自己在地方上的惡勢力,他甚至廣交黑白兩道來做靠山,同時認了一個中央級的官員當義父,每個月固定給他送紅包。
可是儘管許純發財大勢大,但對於教育孩子卻是徹底的失敗,由於從小他們夫妻就對獨生子許金輝溺愛有加,以致於長大後竟養成驕縱貪婪的習性,不僅整天遊手好閒鬧事,甚至還在外面養了一堆流氓,經常調戲鎮上的少女,稱得上是一名惡霸。而更令地方人士痛心的是,每次出了事情,他父親總是利用關係將事情擺平,造成許金輝更加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
這次強姦殺人罪也不例外,被捕的第二天,許純發便透過三位民意代表到警察局「關切」,進而施予壓力,要警方「慎重」處理許金輝的案子。
不過此案關係到人命,警察局的主管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草率結案,只是私底下給許金輝一個暗示,要他在法庭上把全部責任推給陳萬凱和大頭仔兩個同夥,然後聲稱自己只是在旁觀看而已。接著警察局的主管再教許純發私下塞一個大紅包給審判此案的法官,若法官不賣面子,再去找民意代表,這樣一來,即使許金輝被判重刑也不致於被槍斃。
許純發一聽果然照做,那時主審本案的法官姓楊,綽號「金獅」,他不僅是個漁色之徒,而且也是個貪官污吏的鼠輩,得到許純發的好處後,並指稱該案的行凶主謀是陳萬凱和大頭仔,許金輝獲判無罪的原因是他沒有做案。
對此宣判,當時庭下一片譁然,尤其以被害者家屬反應最為激烈,他們當庭情緒激動的指著法官判決不公,而陳萬凱及大頭仔對於法官將責任推在他們身上也提出反駁,他們異口同聲的說,主謀、強姦及殺人都是許金輝一人所為,他們只是在旁把風,如今全把罪責都往他們身上推,日後真的被抓去槍斃,做厲鬼也要回來討個公道。
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現由司法院使用。(圖片來源: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不過對此質疑和不滿,法官居然不理不睬,同時還當庭口出狂言的說,他是一個耳聰目明的公正法官,對於本案的判決絕對是合情合理,如有瑕疵那也只有瞎了眼和耳朵聽不到的人才會做出這種事,他希望大家能相信他的專業。
所謂「官大學問大」,法官都這麼說了,庭下的人又能反駁什麼,倒楣的被害者家屬及陳萬凱、大頭仔這兩名替死鬼也只有認了。
然而天網恢恢,雖然自己能欺騙自己和別人,但絕不能騙得了隱藏在某個角落的神眼,或許老天爺真的聽到法官所講的話了,不到半年的時間,這位無恥且可惡的法官終於得到了報應。
在一次疾病中,他莫名其妙的瞎了雙眼,接著耳朵內又生出一點一點的紅斑,不久雙耳便爛掉了,並且變成了耳聾。這種折磨總共持續了六年,因為痛苦不堪,他彷彿活在地獄裡一般,所謂「惡有惡報」,等他家產全部花光後,他也跟著離開人間,結束了他臭名污衊的一生。
本文經大喜文化出版社授權看中國刊載,取自《臺灣報應奇譚:看到現世報的三十一則故事》一書,賴樹明著,請勿任意轉載。連結電子書、實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