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9月19日訊】在中國,真正用來調整中上層社會群體的是中共的紀律,而那些所謂的法律條文、法規、司法解釋,是中共紀律的延伸,所以中國其實不存在法律。千萬別提《憲法》,看看那裡面的第一章第一條第二款,連偽《憲法》都不算。
曾有人說過,一有機會先入黨,入黨就能多一層擋箭牌,意思是說按照過往的司法判例,黨員身份可以折抵刑期,甚至折抵罪行,能有罪變無罪。實際上也是,記得當年許霆因為不當得利的20萬被判無期,而多少貪官貪污千萬乃至上億的錢財卻大多沒有被判無期,其實就是這個喊著消滅階級、人人平等的中共親手製造的不公正、不平等。如果有人沒覺得中共紀律的存在,那極有可能是他還沒有進入中國社會的中上層。
為什麼全世界都有法律,偏偏到了中共這不能有法律呢?其實法律在正常國家都是信仰和道德的延伸,而信仰和道德的本質是人類發自內心、對自身來源的尊敬和順從,在中國是外化而為傳統的忠孝為核心的一整套倫理觀念,並形成群體共同接受的禮儀、風俗和行為習慣;在長期社會生活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對上述觀念和習慣進行了反覆驗證和總結,把那些能夠起到維繫和保護群體生存、發展的作用的部分固定下來,形成群體認同的約束性條款,即法律。
然而共產黨的教父馬克思卻視信仰和道德為敵,污蔑和踐踏信仰和道德對人類的真實價值,把人貶低為沒有道德良知的高級動物。那些聽從、認同其邪說的人會在被反覆暗示和強化下逐漸放棄良知善念的自我約束,放大人性之惡,從而淪為其邪說的犧牲品。文革中夫妻反目、父子成仇、親情泯滅而自相殘殺的案例就是毛教主對民眾施以這一邪說洗腦後才產生的無數人間慘劇。
因此中共是天生反對和敵視法律,那些本質上是為其裝點門面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所針對的對象只是社會中下層的群體,而背後實際發揮作用的依然是中共的紀律。既然沒有法律,中國的法律條文、司法程序卻都在,每天都有無數的案件在辦理,這不矛盾嗎?不矛盾,因為表面是在辦理,而實質是在演戲。
比如說有人講過,一個案件從開始受理到辦理的全過程,這邊律師有板有眼的介入、探視、閱卷、辯護,背地裏大多數是去和各個環節的領導、警官、檢察官、法官們吃喝送禮;那邊公檢法的上上下下也都在認認真真報告、審批的走程序,案件就是在這種來自上下左右、明暗交織的各種力量的互動中逐漸確定了走向和結果,他們自己也說,法律條文、量刑標準不也要為他們手中的自由裁量權所用嗎?
而那些真正的觸動中共敏感神經的官員貪腐、民間維權、迫害信仰的案件,雖然也是如上述的流程,但真正的案件審判結果早就在中共黨委一把手或主管領導領著開的「三長」會上定完了,甚至是在受案、立案之前就定完了,連判幾年都定好了,一群人就是不羞不臊的在中共的帶領下演戲呢。
中共不光演戲,好像還特別入戲,不停的對著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出臺各種司法解釋。這不前兩天中共最高院出臺了《關於在司法解釋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工作規劃(2018-2023)》的文件,文件中說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
看來正當防衛、見義勇為是中共十分不喜的行為,不然中共統治中國70年了,怎麼到現在才開始準備出臺防衛過當、見義勇為的認定標準,才開始鼓勵正當防衛呢?因此是不是可以從邏輯上推出,中共最怕的可能就是正當防衛和見義勇為!
正當防衛的本質是人作為一個生命所應有的一項最基本權利,是人在自身生命受到暴力威脅情況下可以採用暴力的方式進行自衛的行為,而見義勇為實質就是以暴止暴、保護他人,這兩種行為的相同之處就是使用暴力對抗和制止暴力。說到這,筆者想起其實還有一個人的正常權利也被中共剝奪了,就是對私闖民宅者使用暴力。上述三種行為的共同之處都是維護最基本的生命、財產安全而採取暴力行為,都存在於中共的法律條文中,卻都沒有被中共出臺過認定標準,而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民眾的這些權利卻一直被變相剝奪,比如常常聽說有賊人入室盜竊並轉化為搶劫,主人反抗致使其受傷卻被判刑的案例。
其實真正的原因就在於,暴力是中共的最愛,怎麼能容民眾染指,所以民眾不光不能行使上述三種權利,更沒有擁有槍支權利,連菜刀都被實名制,買散裝汽油都要用身份證。其實不難想像,如果中共真的保護中國人的合法行使暴力維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中共的打手們還敢肆無忌憚的毆打、折磨、搶奪、綁架和強遷民眾了嗎?
因此我們看中共發布文件,說要適時出臺鼓勵正當防衛、保護見義勇為的司法解釋,「適時」也就是說沒準什麼時候,我們只好就當是中共又在開空頭支票忽悠人。其次,如果中共真的開始鼓勵正當防衛、見義勇為,一定要小心不要上當受騙,因為真的很難相信,中共會在城管打小販時,鼓勵小販正當防衛對城管反擊,鼓勵圍觀民眾見義勇為出手暴力制止城管。唯一的可能,就是中共未來面對此起彼伏的民眾抗爭,擔心它的打手不夠用,需要一些人來給它當自帶乾糧的打手。當然不管中共出臺文件具體原因是什麼,總之不要相信它,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