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女在美結婚後少做一件事 6年後接到遞解令(圖)


華女在美結婚後少做一件事6年後接到遞解令
結婚 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7月30日訊】一名住在美國洛杉磯的華人女子最近收到了一張遞解令,目前她正在尋求律師協助,爭取在移民法庭重新開案,以便了結她12年前向聯邦政府申請的庇護案。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這位華人女子稱她是2006年5月進入美國的,同年10月,她向聯邦政府遞交了庇護申請。2011年12月,這名女子的申請庇護案遭到移民法庭拒絕。此後,她便開始了漫長的上訴歷程。

2012年,這位不願具名的女子幸運地找到了一位願意與她結婚的美籍人士,而結婚之後,她便以為此後萬事大吉了,也就再未理會之前申請的庇護案,甚至未及時遞交申請婚姻綠卡的表格。

2013年6月,聯邦移民上訴委員會駁回了這位女子被拒庇護案的上訴,90天後,移民法院開庭,這名女子呈遞給法官的、可支持她繼續留美的證據只有一紙結婚證書。但顯然結婚證書與庇護案件沒有任何關聯,為此這名女子的庇護案再遭拒絕。

律師華強認為,這種結婚6年卻沒有拿到任何留美身份的案例很罕見。她相信,這名女子後來收到的遞解令與聯邦政府收緊的移民政策有關。

她說:「正因移民政策收緊,在以前持各類庇護證件留美者中,轉以尋求結婚方式留美者數量激增,目前已出現高潮,然而結婚留美並非萬無一失。」

據華強考察,這名女子的婚姻是真實的,但她錯誤地認為,結了婚不轉換身份即可安心地留在美國,而以前申請庇護的案子就可不必再管了,為此沒有按照法律要求走完必要的程序,這才導致了今天的後果。

華強說,收到了遞解令並不等於這一案件就無可救藥了,「因為有真實的婚姻關係在,當事人可在美國申請豁免,或者回到中國再回來處理完庇護案,但這首先要徵得移民局的同意才可行。」



責任編輯:傅美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