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證明有神,科學不能造生命。(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杜奈博士在《人類命運》一書中說:在科學立場上證明,單靠機會不能解決生命產生的問題。原子無論怎樣奔跑活動,自由結合,照「或然律」的計算,宇宙物質雖然多,地球年齡雖然久,總不夠組成蛋白的機會。
生命在自然界中,是件最大的秘密。假如你問生命是什麼?誰也不能回答。園中有一塊小石頭,我把它種到地下,等了幾日,它仍是一塊死物,沒有動靜。我把一粒無聲無色的,極渺小的豆子種在地下,過了兩天,它便會發芽生長,接著開花結實,可以傳留後代。這個,誰能明白?我們看見天庭的偉大和星辰的眾多,便會大受感動。現在如果用一架顯微鏡,在一滴水中,看見許多數不過來的微生物,一定也要驚嘆說:「神在微生物中也顯出他的榮耀。」
你拿一個麥粒來稍微觀察後,便會驚訝:一個微小的麥粒,一種在地下,便會發芽、生長,作成纖維組織,並且莖向上長,根向下長,它怎麼知道莖向上,可以接受陽光,吸取碳氣,根向下長才可吸取土質和水分呢?它怎麼知道莖上分為節段,可以增強抵抗力呢?一顆麥粒,沒有頭腦,沒有意志,沒有手足——它竟然能有那樣精緻美好的工作!是誰安排的呢?
科學不能造生命
世人造了不少奇妙東西:就像空中的飛機,地上的汽車,海底的潛艇,太空的衛星,不是奧妙到了極點嗎?人的智慧,可見日日都在增高!將來還有什麼做不到呢?於是有「科學萬能」,「人定勝天」等等的話。但是請問:科學家能造生命嗎?能知道生命從哪裡來的嗎?人所造的,都是沒有生命的。人能造飛機,卻不能造一蝴蝶。人能造汽車,卻不能造一螞蟻。人能造潛艇,卻不能造一小蝦子。人能造雞蛋,形狀顏色,成分口味可和真蛋一樣,卻孵不出小雞。人能造一種子,可是種在地下不能吸收養料,不能生長,自己反被地土吸收消滅了。科學家既不能造生命,而且不能改變生命,不能變狗為貓,又不能變貓為雞。科學最新發明的人工受胎法,也不過是傳遞生命;而不是創造生命。科學直到現在不只不能造一細胞,連一個細胞的原料,一個蛋白質分子還造不出來呢!
或然律不能產生生命
杜奈博士在《人類命運》一書中說:在科學立場上證明,單靠機會不能解決生命產生的問題。原子無論怎樣奔跑活動,自由結合,照「或然律」的計算,宇宙物質雖然多,地球年齡雖然久,總不夠組成蛋白的機會。因為地球的年歲不過二十億年,只是在二後加上九個圈子的年齡,如果要碰巧組成一個蛋白分子,就需要二後加上六百個圈子的年代。即使把地球的壽命一年算為一秒,也只有十七個圈子。蛋白不過是構成生物細胞的材料罷了,蛋白質已經沒法碰巧而成,生物怎麼可以碰巧而成呢?蛋白質產生生命更需要一種超自然的神力的干預才行。
生命的奇妙
生命是什麼?沒有人能知道,它沒有重量,不能說它是多長多厚,什麼顏色,什麼味道,但它有極大的力量。正在生長的樹根,能沖裂岩石,生命征服了水、陸地、空氣,能叫物質分解,也能叫它們化合。生命刻出生物各種不同的式樣,設計每種樹葉的圖樣,渲染每朵花的色彩,生命教每隻飛鳥唱它愛的詩歌,教昆蟲用千萬種聲音,彼此唱和,成為樂曲。生命把各種味道賜給水果,各種香氣賜給花草。生命把水和碳酸變成糖和木料,並且在這樣做的時候,放出氧氣,叫動物能靠這些來維持生存。
一滴幾乎看不見的透明膠質的原形質,能夠自己移動,又從太陽吸收能力,這單個的細胞,透明的小點,在它裡面能有生命的胚種。自然界從來沒有創造過生命。被火燒燬的石頭,和死的海洋不能應付這個要求。
每種生物各有它的遺傳因子,每一因子是由百萬個原子構成,必須用超顯微鏡才能看見,這個發現(達爾文時還不知道)更可以顯示造物者作為的奇妙。如果世界所有人類的遺傳因子放在一起,恐怕還沒有針頂那麼大呢!但它能夠帶有祖先的特性,並且保有每人的心理特性,而統治地上所有的生物呢!真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說明這種法則,除了出自智慧的神以外,是沒有別的假說可以解釋的。
生物學家巴斯德相信物各有它們的祖宗,不信腐草化螢一類的言論。他信腐爛的草中,必有螢火蟲的卵。因為在爛草中,適合它生卵條件,所以有螢火蟲從草中生出,並不是腐草本身,能變為螢火蟲。他用實驗的方法,證明他的理論。他把一團腐草先用蒸氣滅菌,把它所有幼蟲種子全部殺死,然後用玻璃罩蓋緊,觀看腐草到底可不可能化為螢?經過這個試驗,證明腐草不能變化為螢。又像打針的藥水,經過滅菌的手續之後,封在玻璃管中,永不生長細菌了。
世界本身沒有生過一個有生命的新東西,都是在世界上早已有了,並且各有它們的祖宗傳下來的。雖然是田溝裡的一條小魚,它有父親,也有它的祖宗。它的始祖在世的年月,也許和我們的始祖亞當一樣的老,一樣的久。一棵小草,也是早已生在世上了。正像聖經所記:神創造萬物……各從其類。這不是今天才變成的。推起一切來源,不能不承認創造論了。
神既創造生命,也必定具備生活環境培植生命。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需要許多生活條件,才會生長得好。太熱必乾枯而死,太冷必凍結而亡。沒有水不能生存,沒有陽光不能生長。如果地球的轉動速度,每小時不是一千英哩,而是一百英哩的話,我們的白天和夜晚,必定比現在加長十倍。如果這樣,那麼白天炎熟的太陽,繼續晒在植物上,十天的時間,便會燒燬一切草木;並且漫長的黑夜中,又必凍壞初生的嫩芽。況且太陽和地球之間,相距九千三百萬哩,這樣才能使華氏一萬二千度高熱的太陽,照在大地上不會過熱,也不會過冷。如果地球離開太陽的距離減少十分之一,那麼炎熱的陽光,必把生物燒死;距離稍遠一些,或是太陽的熱度,只有現在熱度的半數,那麼一切生物又會凍死。再看地球繞太陽旋轉,必須傾斜二十三度,才能產生春夏秋冬,如果沒有這個斜度的話,就沒有春夏,而且海洋蒸氣,走向南北兩端,就要造成冰的大陸了。
假如月亮離地,只有五萬哩,不是現在二十三萬哩的距離,那麼所有的海水,被月球的吸力所吸,必會淹沒大地,甚至高山也會被沖刷掉。再如果地球的地殼,只要再厚十尺,那麼空中的氧氣,都被用去製造地殼、空中便沒有氧氣,生物絕對沒有生存可能。如果海洋再深九尺,空中的碳氣和氧氣,都被海水吸收完了,那麼植物動物也都不能生存了。或者空氣的氣層,只比現在稍為稀薄,那麼每天幾百萬個殞星,不會在空中氧化消失,而要撞擊世界每個城邑,到處放起火來。
總結以上事實,便要產生一個結論:太陽、地球、月亮,三者的聯繫,和生物的生存,都有極大關係;太陽溫度太低不行,太高也不行。地和日的距離,太近不行,太遠也不行。地殼厚了不行,海水深了也不行。地球不轉不行,轉慢了也不行。月球離地太近不行,遠了又不行。試問為什麼這些複雜的要求,它的每一個條件都能正好適合生物生存的需要呢?在這樣千變萬化之中,如果差了一點,生物豈能生存在世上嗎?就像烤塊麵包,也必有人掌握適當的高度,使它距離爐火不高不低,才可不焦不生,難道這些生物複雜因素,可以偶然湊巧構成嗎?一次可說碰巧,兩次可能偶然,次數多了,說是湊巧成功,就不合理了。
你如果不信,試拿兩個硬幣,一個粘上綠紙,一個粘上紅紙,放在袋裡,隨便取出一個,然後放進袋裡再取。第一次可能碰巧取出紅色,第二次可能偶然又是紅色,第三次也許又取出紅色;你如果繼續拿一百次,結果必定紅綠兩色取出的次數,幾乎各得半數,絕對沒有一百次偶然全是紅色,或者全是綠色的事實。既不是自然,又不是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