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5月18日訊】近日,一名華人男子L某,酒後駕車被一名華裔警員攔截、以普通話盤問,並面臨嚴重的控罪。其後,該華人男子翻供,稱自己不太懂普通話,請求法庭取消他的呼吸測試結果。法庭查看了L某的背景資料,瞭解到他曾在中國當兵四年,沒有理由不懂普通話,所以拒絕了他的請求。
據《加國無憂》報導,加拿大安省法庭公布的文件顯示,這起案件發生於2016年1月13日清晨零時35分,當時多倫多警隊正在士嘉堡Warden和Steels一帶調查一起車禍,將Warden路雙方封閉,但是沒有拉黃線,只是將警車擋在了路口,車上閃著警燈。
L某開車從Steels路西行而來,並未看到擋在路口的警車,在Warden路左轉南行,結果在Bamburgh Circle被正在調查車禍的華裔交警(traffic officer)陳警官攔截。
陳警官示意L某開車窗,立刻聞到了濃重的酒氣,就用英語問他要駕照。L某用普通話回答說,自己不講英語,於是陳警官又用中文說了一遍,這次L似乎是聽懂了。
看完L的駕照後,陳警官決定對他進行路邊酒精呼氣測試。他在測試前,先將自己的警車開了過來,車頭對著L的汽車,這樣兩人的對話、測試的全過程都能被錄下。
測試結果顯示,L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嚴重超標,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在安省,血液酒精濃度超過80毫克/100毫升即是醉駕。)
陳警官立刻將L某上了手銬,押上警車,並用普通話向L某說明,拘捕他的理由是涉嫌酒後駕駛。
由於陳警官還要留在現場,繼續調查車禍,所以他呼叫了一位同僚過來,將L某送往41分局。
41分局沒有能說普通話的警員,所以陳警官不久就被召回,充當L某的翻譯。
陳警官問L某,是否需要請律師。L某說不用,他只想要被原諒。
當天凌晨3時,L某再次進行血液測試。兩次測試顯示,他的血液酒精濃度是130到155毫克/100毫升,幾乎是安省法定標準的兩倍。由此推算,在L某被拘捕的時候(也就是兩個半小時前),他的血液酒精濃度為140至195毫克/100毫升,屬於嚴重醉酒駕駛。
警方立刻控以L一項酒駕罪名。
然而,在庭審的時候,L某翻供。他說,自己是福建人,母語是長樂方言,不太懂普通話,而陳警官的普通話有濃重的粵語口音,所以他並未理解陳警官說了些什麼,也不知道他具有可以請律師的憲法權利,所以希望能夠取消酒精測試結果。
不過L某也承認,他在接受審問的過程中,從來沒有說過自己聽不懂陳警官的普通話。即便在現場,有另一名警員的普通話說得比陳警官要好,L某也沒有向他求助,說自己聽不懂陳的普通話。
檢方則提供了陳警官讓L某進行酒精測試,以及兩人對話的視頻,將兩人的普通話對話,都做了英文的翻譯,以便法官檢查。
法官看了視頻後表示,從當時的情況來看,L某應該能理解陳警官的普通話,至少陳警官詢問是否要請律師,L某是聽懂了的。
此外,從L某的履歷來看,他也不太像不會說普通話的人。他曾在中國當兵四年,而且在政府部門工作多年,這兩個地方都是使用普通話的。
基於這些理由,法官不同意取消L某的酒精測試結果,他的一項醉駕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