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共諜案 上訴駁回判囚1年2個月(圖)

作者:楊國文 發表:2018-04-26 12:16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發展組織未遂案,一審判1年2月,二審仍維持原判。
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發展組織未遂案,一審判1年2月,二審仍維持原判。(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18年4月26日訊】中國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在台發展組織未遂案,一審判1年2月,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周堅稱被栽贓、陷害,並否認找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充當「下線」,計劃在台發展組織,檢方則指控周無悔意,一審判決過輕,應從重量刑,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判周1年2個月徒刑。

高院宣判後,考量周泓旭的羈押將於本月27日屆滿,立即召開延押庭,仍認為周否認犯行,恐有串證、逃亡規避審判之虞,擬將周延押,最遲下午做出書面裁定,訊後諭令周還押。

周泓旭今天在宣判前對媒體說,不管被判多久,台灣人民應該看清楚是誰在刻意破壞兩岸關係。

曾來台取得政大企研所碩士的周泓旭(29歲),去年2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檢調蒐證指控周涉接受中國黨務機構官員委託,來台以利誘遊說有機會接觸外交部機密的「A男」替中方工作,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但「A男」不同意舉報。北檢偵查後,依違反國安法的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周1年2月。周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審理期間,周泓旭持續喊冤指遭栽贓,且再度更換律師,本月初最後一次庭訊中,檢方提示周被錄到他遊說「A男」蒐集我國機密、可固定支薪等不利說詞,周解釋「我是吹牛的」,絕無犯罪意圖,並稱「A男」根本是國安局人員,律師則比喻說,就像很多台商遊走中國和台灣,常見互相致贈金錢、禮物,如同「兩岸正常交流活動」一樣的道理。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庭訊嚴正駁斥周說詞不實,告誡他勿污衊執法人員,並指周吸收「A男」未果卻以「吹牛」說法塘塞,不足採信,她強調,周雖在偵查中自白,但法院審理時卻翻供否認犯罪,因此周不符認罪減刑規定,一審判決過輕,應加重其刑。



来源:自由時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