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發科(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4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已落馬的山西省陽泉市委前書記洪發科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2014年以來,包括洪發科在內,陽泉市至少有5名主要官員,接連落馬。
中國裁判文書網去年12月和9月分別公布的兩份與洪發科相關的執行裁定書,都是來自忻州市中級法院的。裁定書披露了上述洪發科已被判刑的信息。2016年11月3日,該法院做出了刑事判決。
裁定書還顯示,洪發科以第三人王改娥名義購買的太原濱河西路匯錦花園房屋一套已於2017年10月被拍賣。同年3月,洪發科及其以第三人郭春英、郭春華等30餘人名義辦的賬戶銀行存款2980餘萬元被劃撥。
公開資料顯示,洪發科1956年11月出生,長期在山西省工作,曾任長治市副市長、山西經委會主任、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等職,2012年1月起任陽泉市委書記。
洪發科2015年7月3日被宣布落馬,7月2日還被當地政府官網報導參加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專項治理督導工作匯報的座談會,洪發科在發言時表態要嚴查貪污腐敗。
2016年2月,洪發科被「雙開」。通報中指,洪發科對抗審查;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利用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等。
陽泉市5官員接連落馬
除了洪發科,陽泉市至少還有4名前主要官員落馬。2018年2月22日,陽泉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湜洲也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並被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現年近58歲的王湜洲曾任陽泉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國資委黨委書記(兼);2011年8月,任陽泉市委常委、副市長;2011年10月起任陽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6年10月被免職。
2018年2月9日,山西陽泉市委前常委、常務副市長李利生被「雙開」,並降為科員級。
2016年2月9日,陽泉市政府前副市長趙峰被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科員)。
2014年9月,時任陽泉市委常委、市紀檢委書記王民落馬。上述落馬官員中,王湜洲、李利生、洪發科、王民都屬於同一屆市委常委。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首位女性省部級高官白雲曾在陽泉市任職約6年,先後任陽泉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等。白雲於2013年2月任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2014年8月29日,被中紀委宣布落馬。2016年10月19日,白雲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曾山西被指是中共官員腐敗的重災區。僅在山西2014年的反腐風暴中,至少就有30名官員落馬,包括4名省委常委和3名副省級官員。外界多認為,中共中辦前主任令計畫及其家族與山西官場的「塌方式腐敗」有密切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