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民護照(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8年4月7日訊】一位90年代移民美國的華裔女子在加入美國國籍兩年後,因長期從事賣淫及洗錢的違法活動而被控罪。為求輕判,她與檢察控方達成認罪協議,對賣淫及洗錢的事實認罪。不料案外生案,事隔幾年後,聯邦政府以她在申請入籍時,隱瞞了犯罪行為為由,撤銷了她的美國公民身份。
44歲的華裔女子李虹燕(Hongyan Li,音譯)來自中國天津,1996年與當時的丈夫一起移民來美,於2000年獲得綠卡永久身份。李虹燕在2006年時提交了入籍申請,於次年2007年獲批,宣誓成為美國公民。
但入籍兩年後,李虹燕於2009年9月15日被捕,被控告跨州賣淫及洗錢罪名。檢方指出,經調查後發現,李虹燕從2004年3月至2009年被捕期間,經常往返於美國多個州從事賣淫活動。而且從2005年8月開始,將賣淫非法所得金錢通過金融機構,還有註冊的外國公司等進行非法洗錢。2009年11月6日,李虹燕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對賣淫及洗錢的控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地法庭因此判她入獄18個月。
不料2013年1月,聯邦政府將李虹艷的公民身份撤銷了。據聯邦政府的文件指出,李虹燕承認了從2004年起,自己便一直有賣淫及洗錢的犯罪行為,並持續至2007年入籍宣誓。但她在2006年遞交入籍申請填寫表格時,以及2007年和移民局官員面試時,均明確表示自己從來「無任何犯罪行為」、「也未有過賣淫行為」。因欺騙移民官而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而且也在入籍宣誓中撒謊,屬於欺騙政府。李虹燕明顯不符合入籍資格中對良好品行的要求,因此她的入籍申請被判不合格,以前的判決失效,她的美國公民身份也被撤銷。
李虹燕對聯邦政府撤銷自己的公民身份的決定提出上訴,指出當時自己與檢控方達成了認罪協議,是因該協議中寫明只要她認罪,以檢控方為代表的「執法部門」(prosecution)便不再追究她的其它行為。然而不久前,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庭作出裁決,認定聯邦政府撤銷李虹艷公民身份的決定有效。
上訴法庭指出,認罪協議中的「執法部門」指的是刑事犯罪類的執法部門,而聯邦政府撤銷李虹燕的公民身份,是政府部門的民事行為(civil actions),與李虹燕當時和檢方達成的認罪協議無關。
而且判決中還指出,李虹燕在申請入籍時詐欺行為明顯,證據明確地顯示她在當時並不具備入籍的資格,沒有達到入籍中對個人良好品行的要求,而是以欺騙隱瞞的方式取得了美國公民身份。聯邦政府有權在得知實情之後,對此前的決定進行糾正,因此判決李虹燕的入籍無效,同時撤銷她的公民身份。
移民律師指出,成為公民後,如被發現入籍時有造假,欺瞞及其它不符合入籍資格的行為,導致公民身份被撤銷的案例時有發生。移民律師提醒大家,在填寫入籍申請時,相關的入籍資格,及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須是真實的,一定不能有欺瞞及造假行為,否則一旦被查出,後果嚴重,不僅入籍申請會被拒或事後遭撤銷公民身份。也有可能導致綠卡被撤銷或在更新綠卡時遭到拒絕。
有些華人來美國後,在移民申請時通過造假、欺瞞方式順利獲得了綠卡,但入籍考公民和綠卡更新是不同的政府部門負責,審核非常嚴格。有不少人在綠卡申請時的作假行為,在申請公民或更新綠卡時被查出,也會導致入籍和更新綠卡被拒的後果。在這裡提醒在美國生活的華人同胞們,在政府機構辦理大小事務時,誠實才是上策,千萬別把中國的忽悠招數搬到美國來,後果會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