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等房產稅出來,可能再想跑就已經為時已晚。(圖片來源:Fotolia)
【看中國2018年4月5日訊】在朋友圈有一個香港媒體爆出來即將徵收的房產稅細則,引發了朋友圈刷屏和各個群的轉發。細則寫的有模有樣。
要點主要涉及這麼幾個方面,
首先、計稅家庭的認定: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房產的成年子女都可以算是家庭成員。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員擁有獨立房產後自動脫離不再為家庭成員。除繼承外,今後應禁止未成年人擁有房產。
其次、徵收對象:對所擁有的產權房徵收房產稅,非產權房待轉為產權房後再計稅。所以這也就是說小產權房是不收稅的。
第三、計稅依據:房產購置原值或評估值。家庭基本居住套數是2套,單身是1套,這個有什麼用,下面說稅率就知道了。
第四、家庭免稅居住面積:等於人均免稅居住面積乘以家庭人數,人均免稅面積由地方自行制定,為30-60平米。機構免稅居住面積為零,首套房面積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於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類推。
第五、最關鍵的就是稅率,這個傳言裡稅率採用累進位,不超過基準套數和人均免征額的部分,一年的稅率是0.8%,超過的面積落在基礎套數以外的第一套的,稅率3%,落在第二套的5%,第三套10%,第四以及以上的部分20%。機構持有的房子直接5%或者10%的稅率。
第六、稅收優惠
(1)夫妻無子女的,按照3人計算免稅面積;
(2)未婚單身或離異單身按照1.5人計算免稅面積但免稅面積不超過60平米;
(3)喪偶的單身和子女夭折的單身按2人計算免稅面積;
(4)拆遷補償房產和享受低保家庭可免征房產稅。
(5)不在市區範圍內的旅遊房產可免征或減半徵收房產稅。
第七,計征時點是上一年度12月31日,以這個時間點的擁有房產的狀況為準,然後下一年1月1日,自動計入徵收。
這個東西寫的非常詳細,乍一看真的像是房產稅徵收辦法。但覺得並不靠譜,因為太嚴格了。特別是懲罰累進稅率,簡直逆天了,如果你要有5套房,基本5年就被國家沒收了。他實際上是對於有2套房子的人是有利的,說是家庭基本套數2套,你要有兩套大房子,那麼稅率就只是0.8%,比如2萬元一平米,兩套100平米的房子,那麼扣除掉3口人免征的90平米,只有110平米徵稅,220萬的0.8%,每年的房產稅只有1.76萬元,每個月只有1466元。
如果要按照60平米免征,那麼只用交20平米的稅,每年3200元,每月260元。所以,對於很多家庭的影響並不大,而你擁有第三套房子的時候,那稅率就完全不一樣了。直接上到了3%,還是100平米單價2萬的房子,一年你就要交稅6萬元。每月負擔是5000元,基本上就吃掉了租金,換句話說,如果你有2套房子,租出去一套,還能收點租金,但如果你有三套房子,租出去的話,租金根本就覆蓋不了房產稅。有人說漲租啊,但租客可不管你是第幾套房子,他就知道這樣的房子別人都租5000,你租1萬,人家肯定就不租你的。
但這個傳言也沒有解決土地出讓金的矛盾,人家都交過土地出讓金了,現在又來收稅,這個似乎不合理。
不過,這個傳言是房產稅眾多傳言中,最像的一次,他的原則其實就是懲罰,讓多套房持有者的現金流為負,你拿的房子越多,資金失血就越嚴重。租賃是無法止血的,你只能賣出。對多套房的持有者將是災難,到時候恐怕會引發大規模的拋售,所以這也是他最大的問題所在,懲罰稅率會增加市場的賣盤湧出,那樣恐怕會讓樓市大幅下跌。
這與我們當前,凍樓的政策不符,而且既然以後地方的收入來源都要建立在房產稅上,那麼樓市大跌肯定也不是個好消息,你可以暫時把評估值定高,但以後怎麼辦呢?所以綜合來看,這個事還是不太靠譜,會引發樓市的大面積波動,搞不好還會形成暴跌風險,影響金融安全。
如果這麼推出,必然遭到大量的反對和抵制,我想一個新的稅種上來不會搞的這麼激烈,畢竟是從無到有,先生出了比較重要,哪怕以後再調整稅率呢!所以預計房產稅的出臺應該會比較溫和,以至於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沒有影響,或者感覺不到。先生出來之後再神不知鬼不覺的慢慢收緊,慢慢提高稅率。
這樣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所以動輒10%的稅率,這種事應該不會有,懲罰稅率能到5%,應該就算是頂天了。要知道,在很多三四線城市,不少家庭可都是多套房子,所以如果懲罰稅率到5%,他們就已經一夜返貧了,房子砸在手裡再也賣不掉了。出租也根本覆蓋不了房產稅,只能每年失血,最後成為老賴,進入失信黑名單。
所以還是那句話,房地產正處於變革的窗口期,未來絕對是風險大於收益,您已經之前獲得了巨大的收益,現在該是收手的時候了,如果再不退出,真等房產稅出來,可能再想跑就已經為時已晚。